1、弱 电 工 程 合 同 书甲 方:_乙 方:_ 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网络与集团电话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合同概要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一卡通门禁系统,网络工程,与集团电话系统,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1)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工
2、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工程款支付方式为:(1)、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工程款的总额。(2)、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与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与一年期的技术服务和上门维修服务,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3)、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
3、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三日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第七条 设备保修(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4、(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 48 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 12 小时内到现场服务。(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 5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
5、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延期一天扣除工程总款的 5。(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需重新安装,直到达到合同规定标准。(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第九条 责任的
6、免除(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