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律师事务所律师聘用合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律师管理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章程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的合同制律师。乙方确认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 营业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作部 门和职务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部门 职务。第二条 聘用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第四条 工作报 酬及职务职称晋升(一)甲方根据乙方
2、受聘的工作部门 和工作职务,以及甲方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作级别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础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并将根据甲方规定的工资制度等考核办法,对工作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工资总额不可低于 元。(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每小时 元付给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按每日 元付给报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 元付给报酬。(四)乙方在奖惩、职务考核和提拨 方面,按甲方有关规定- 2 -进行。(五)乙方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方面,按国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福利待遇
3、(一)乙方在医疗、伤残抚恤费、休假、养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二)乙方在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三)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当乙方享受这种待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消失时,甲方可以减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给予乙方的特殊待遇。(四)甲方应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第六条 乙方责 任(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商务惯例业务操作规程。(三)乙方应保持身体健康,加强业务学习
4、,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满或解聘、辞聘后的一年半内(即整个在岗期和下岗后的 547 日内)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五)乙方应爱护由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第七条 甲方责 任(义务)- 3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环境。(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的设备、工具和物品。(三)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5、五)甲方尊重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误而对乙方造成损害时,甲方应予以赔偿。第八条 合同的 变更(一)因甲方业务量的增减、经营范围、经营性质的变化,需要对乙方的任职部门和职务作适当调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负担情况下,乙方也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变更合同。(二)在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时,乙方可在本合同终止之前个月提出变更合同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条款的要求,甲方应予以合理地满足。第九条 违约责 任(一)甲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由,无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解
6、聘补助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二)乙方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情由,擅自解除合- 4 -同,辞去职务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凡经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应在辞聘离职前分批或一次性赔偿甲方的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标准为按乙方培训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的比例计算。(培训后工作满五年的,不再赔偿培训费。)(三)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其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第十条 其他事 项(一)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五)本合同附件包括:律师事务所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奖惩制度、工资制度。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