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委托理财协议书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开立的;户名为 _;帐号为_;起始金为 _股票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证券公司开立股票帐户。 2、起始资金量要求不少于 10 万人民币,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2、。 3、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证券公司负责,由于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约定: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账户资金不得变动,无论以何种形式、何种原因产生了资金变动,均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亏损。 3、乙方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账户操作密码,
3、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对账户内的资产进行交易操作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亏损。 三、利润分配 :: 乙方 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及新股申购,为甲方赚取最大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A,投资收益在 10%以下 (不含 10%),乙方不参与分红,只收取本金的 1%作为账户管理费。 B,投资收益在 10%以上,乙方以五五分成制参与盈利累计分红(含 10%以内部分)。 乙方代理人的指定银行帐户:户名:帐号:开户行: 为确保双方顺利愉快的合作,甲方须把乙方所得红利报酬于合约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甲方无故拖欠支付,则视为甲方单方面
4、违约,乙方对甲方拖欠未支付的红利报酬保持追偿权。 四、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的定义参照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 15%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 15%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起始资金 15%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 15以外部分的亏损,乙方需补上等于起始资金亏损的 15%以外的部分。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 2、本协议期满或乙方提出协议终止,协议终止。 3、若出现
5、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在协议期间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对半分配,且加罚起始金的 5%作为乙方的信息和服务补偿。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 六、双方配合: 乙方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 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在非交易时间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