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年 教 师 招 聘 考 试 最 新 教 育 基 础 知 识 题 库 A一 、 单 项 选 择 , 有 60小 题 , 每 题 1分 , 共 60分 。1、 我 国 长 期 以 来 的 教 育 传 统 是 把 ( C) 放 在 中 心 位 置 。A 学 生 B.教 材 C.教 师 D.教 师 和 学 生2、 落 实 学 生 的 主 体 地 位 , 关 键 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调 动 学 生 的 主 体 性 , 为 学 生 构 建 广 阔 活 动 空 间 。( C)A.教 学 目 标 B.情 感 态 度 价 值 观 C.教 学 要 求 D.教 学 过 程3、 ( B) 是 树 立
2、 正 确 学 生 观 的 基 础 。A.乐 观 估 计 学 生 的 天 性 B.关 注 每 一 位 学 生C.用 发 展 的 观 点 认 识 学 生 D.信 任 学 生4、 课 堂 不 仅 是 传 递 知 识 的 殿 堂 , 更 是 ( D) 的 圣 殿 。A.情 感 体 验 B.师 生 交 流 C.学 生 成 才 D.人 性 养 育5、 ( A) 是 现 代 师 生 伦 理 关 系 的 核 心 要 求 。A.民 主 平 等 B.关 心 学 生 C.以 人 为 本 D.鼓 励 学 生6、 “教 师 让 学 生 学 会 认 知 , 学 会 生 活 , 学 会 生 存 , 学 会 做 人 , 学
3、会 在 实 践 中 不 断 的 充 实 和 完善 自 己 。 ”体 现 出 ( A) 的 发 展 观 。A、 注 重 学 生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B、 注 重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C、 注 重 学 生 的 非 智 力 因 素 的 发 展7、 ( B) 是 发 展 性 教 师 评 价 制 度 的 基 础 。A、 建 立 促 进 学 生 不 断 发 展 的 评 价 体 系 B、 建 立 促 进 教 师 不 断 提 高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C、 建 立 促 进 课程 不 断 发 展 的 评 价 体 系8、 新 评 价 观 强 调 评 价 主 体 应 具 有 ( B) 。A、 单
4、一 性 B、 多 元 性 C、 动 态 性9、 “新 的 评 价 体 系 打 破 唯 一 , 倡 导 多 元 和 创 新 。 ”体 现 出 评 价 体 系 ( B) 的 特 点 。A、 科 学 性 B、 灵 活 性 C、 有 创 意10、 基 础 教 育 课 程 评 价 的 根 本 目 的 在 于 ( A) 。A、 促 进 发 展 B、 甄 别 与 选 拔 C、 展 示 激 励11、 课 程 评 价 按 评 价 的 主 体 可 分 为 ( C) 。A、 定 量 评 价 法 与 定 性 评 价 法 B、 目 标 评 价 法 和 目 标 游 离 法 C、 自 评 与 他 评212 教 育 的 根
5、本 任 务 是 (C)。A 传 授 知 识 B;增 强 技 能 C 教 书 育 人 D。 学 会 认 知 E 学 会 做 人13 ( B) 主 管 全 国 的 教 师 工 作 。A、 国 务 院 B、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C、 全 国 人 大 D、 全 国 人 大 教 科 文 卫 委 员 会14 对 依 法 提 出 申 诉 、 控 告 、 检 举 的 教 师 进 行 打 击 报 复 情 节 严 重 的 , 可 以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给 予 (B) 。A、 纪 律 处 分 B、 行 政 处 分 C、 经 济 处 罚 D、 警 告 处 分15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6、采 取 措 施 , 加 强 教 师 的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业 务 培 训 , 改 善 教 师 的工 作 条 件 和 生 活 条 件 , 保 障 教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 提 高 教 师 的 _D_地 位 。A、 政 治 B、 经 济 C、 法 律 D、 社 会16 教 师 对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 管 理 工 作 和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的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 通 过 (B) 参 与 学 校的 民 主 管 理 。A、 学 校 行 政 部 门 B、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或 者 其 他 形 式 C、 学 校 工 会 D、 学 校 党 组 织17
7、 取 得 高 级 中 学 教 师 资 格 和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 技 工 学 校 、 职 业 高 中 文 化 课 、 专 业 课 教 师 资 格 ,应 当 具 备 ( D) 。A、 中 等 师 范 学 校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资 格 B、 高 等 师 范 专 科 学 校 或 者 其 他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历C、 大 学 专 科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 历 D、 高 等 师 范 院 校 本 科 或 者 其 他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及 其 以 上 学历18 不 具 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学 历 的 公 民
8、 , 申 请 获 取 教 师 资 格 , 必 须通 过 ( B) 考 试 。A、 国 家 学 历 水 平 B、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C、 普 通 话 水 平 D、 计 算 机 等 级19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由 ( A)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认 定 。A、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B、 国 务 院 C、 各 级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D、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20 教 师 的 ( A) 是 受 聘 任 教 、 晋 升 工 资 、 实 施 奖 惩 的 依 据 。A、 考 核 结 果 B、 工 作 成 绩 C、 学 历 水 平 D、 业 务 水 平2
9、1 教 师 的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应 当 ( C) 国 家 公 务 员 的 平 均 工 资 水 平 。A、 高 于 B、 接 近 C、 不 低 于 或 者 高 于 D、 同 等 于22 社 会 力 量 所 办 学 校 的 教 师 的 待 遇 , 由 ( C) 确 定 并 予 以 保 障 。A、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B、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C、 举 办 者 D、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部 门323 侮 辱 、 殴 打 教 师 的 , 情 节 严 重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 C) 。A、 给 予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B、 承 担
10、 民 事 责 任 C、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D、 给 予 行 政 处 分24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当 在 接 到 教 师 申 诉 的 ( C) 内 , 作 出 处 理 。A、 三 个 月 B、 4 5日 C、 30日 D、 15日25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对 教 师 以 及 具 有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的 毕 业 生 到 ( D)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 应当 予 以 补 贴 。A、 革 命 老 区 B、 贫 困 地 区 C、 中 西 部 地 区 D、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和 边 远 贫 困 地 区26 下 列 选 项 中 不 属 于 教 师 享
11、 有 的 权 利 的 是 ( B)A、 参 加 进 修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的 培 训B、 批 评 和 抵 制 有 害 于 学 生 健 康 成 长 的 现 象C、 进 行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和 实 验D、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 学 术 交 流 , 参 加 专 业 的 学 术 团 体 , 在 学 术 团 体 中 充 分 发 表 意 见27 为 了 ( A) ,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思 想 品 德 修 养 和 业 务 素 质 的 教 师 队 伍 ,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教 育 事 业的 发 展 , 制 定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12、教 师 法 。A、 保 障 教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B、 改 善 教 师 的 工 作 和 生 活 条 件C、 规 范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D、 弘 扬 尊 师 重 教 的 社 会 风 尚28 教 师 应 当 履 行 关 心 、 爱 护 ( B) , 尊 重 学 生 人 格 , 促 进 学 生 在 品 德 、 智 力 、 体 质 等 方 面 全 面发 展 的 义 务 。A、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B、 全 体 学 生 C、 学 习 有 困 难 的 学 生 D、 残 障 学 生29 教 师 是 履 行 教 育 教 学 职 责 的 专 业 人 员 , 承 担 教 书 育 人
13、 , 培 养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建 设 者 和 接 班 人 、提 高 ( D) 的 使 命 。A、 公 民 素 质 B、 公 民 思 想 道 德 素 质 C、 公 民 科 学 文 化 素 质 D、 民 族 素 质30 教 师 的 医 疗 同 当 地 国 家 公 务 员 享 受 同 等 的 待 遇 ; ( A) 对 教 师 进 行 身 体 健 康 检 查 , 并 因 地 制宜 安 排 教 师 进 行 修 养 。A、 定 期 B、 不 定 期 C、 每 两 年 D、 每 年31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对 违 反 教 师 法 规 定 , 拖 欠 教 师 工 资 或 者 侵 犯 教 师 其 他
14、 合 法 权 益 的 , 应 当( B) 。A、 责 令 其 立 即 改 正 B、 责 令 其 限 期 改 正 C、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D给 予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行 政 处 分3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自 ( A) 起 施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法 是 1995年 9月 1日起 实 施 .4A、 1994年 1月 1日 B、 1994年 9月 10日 C、 1993年 11月 1日 D、 1995年 1月 1日33 教 育 学 研 究 的 对 象 是 ( A)A 教 育 现 象 B 教 育 方 针 C 教 育 政 策 D 教 育
15、理 论34 1632年 、 标 志 着 教 育 学 作 为 一 门 独 立 的 学 科 开 始 形 成 的 教 育 论 著 是 ( C)A 学 记 B 普 通 教 育 学 C 大 教 学 论 D 教 育 论 35 下 列 不 属 于 骑 士 七 技 的 范 围 的 是 ( C)A 骑 马 B 投 枪 C 音 乐 D 吟 诗36 “蓬 生 麻 中 , 不 扶 而 直 ; 白 沙 在 涅 , 与 之 俱 黑 ”反 映 了 对 人 的 发 展 的 影 响 的 是 ( B)A 教 育 B 环 境 C 遗 传 D 主 观 努 力37 学 校 体 育 的 最 为 基 本 的 组 织 形 式 是 ( B)A
16、 早 操 、 课 间 操 B 体 育 课 C 体 育 竞 赛 D 学 生 自 觉 锻 炼38 教 学 过 程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 D)A 心 理 过 程 B 信 息 过 程 C 逻 辑 过 程 D 认 识 过 程39 马 卡 连 柯 “要 尽 量 多 地 要 求 一 个 人 , 也 要 尽 可 能 多 地 尊 重 一 个 人 ”所 体 现 的 德 育 原 则 是( C)A 从 学 生 实 际 出 发 的 原 则 B 知 行 统 一 的 原 则C 尊 重 、 信 任 学 生 与 严 格 要 求 学 生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D 集 体 教 育 和 个 别 教 育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17、40 布 鲁 纳 所 倡 导 的 “发 现 学 习 ”的 教 学 方 法 是 一 种 ( C)A 以 直 观 感 知 为 主 的 教 学 方 法 B 以 实 际 训 练 为 主 的 教 学 方 法C 以 探 究 活 动 为 主 的 教 学 方 法 D 以 情 感 陶 冶 为 主 的 教 学 方 法41 班 主 任 工 作 计 划 一 般 包 括 ( A)A 学 期 计 划 和 具 体 活 动 计 划 B 全 面 计 划 和 专 题 计 划C 课 内 计 划 和 课 外 计 划 D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和 思 想 工 作 计 划42 在 三 结 合 教 育 中 , 占 主 导 地 位 的 是
18、 ( B)A 家 庭 教 育 B 学 校 教 育 C 自 我 教 育 D 社 会 教 育43 学 校 对 学 生 进 行 德 育 教 育 的 重 要 而 又 特 殊 的 途 径 是 ( D)A 课 外 校 外 教 育 B 各 科 教 学 C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D 班 主 任 工 作144 长 期 以 来 的 教 育 实 践 证 明 , 学 校 工 作 必 须 做 到 ( A)A 以 教 学 为 主 B 教 学 、 科 研 并 重 C 教 学 、 科 研 、 生 产 三 中 心 D 所 有 时 间 用 于 搞 教 学545 班 级 授 课 制 在 我 国 正 式 实 行 一 般 认 为 是
19、 在 ( C)A 唐 朝 中 期 B 明 朝 中 期 C 清 朝 末 年 D 辛 亥 革 命 以 后46 中 国 历 史 上 最 早 提 出 “教 学 相 长 ”的 著 作 是 ( A)A 大 学 B 中 庸 C 学 记 D 春 秋 147 实 用 主 义 教 育 流 派 的 代 表 人 物 是 ( D) 所 持 观 点 是 : 教 育 无 目 的 论 。A 夸 美 纽 斯 B 赫 尔 巴 特 C 裴 斯 泰 洛 齐 D 杜 威48 教 育 心 理 起 源 论 认 为 教 育 起 源 于 ( B)A 生 产 劳 动 B 模 仿 C 语 言 D 动 物 本 能49 普 通 中 小 学 经 常 组
20、 织 诸 如 生 物 、 物 理 、 航 模 等 兴 趣 小 组 , 主 要 是 为 了 (C)A 深 化 课 堂 教 学 B 培 养 竞 赛 人 才C 因 材 施 教 , 发 展 青 少 年 个 性 特 长 D 充 分 发 掘 学 有 余 力 的 学 生 的 学 习 潜 力50 西 汉 初 期 实 行 的 “罢 黜 百 家 , 独 尊 儒 术 ”的 文 教 政 策 体 现 了 教 育 的 ( B)A 永 恒 性 B 历 史 性 C 相 对 独 立 性 D 继 承 性51 1985年 中 共 中 央 颁 布 关 于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的 决 定 , 指 出 要 调 整 中 等 教 育 结
21、 构 ( B)A 大 力 加 强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B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技 术 教 育C 实 现 中 等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与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的 更 好 衔 接 D 进 一 步 加 强 中 等 专 业 教 育52 学 生 在 教 育 过 程 中 , 处 于 ( B)A 主 导 地 位 B 主 体 地 位 C 被 动 地 位 D 辅 助 地 位153 教 学 的 教 育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教 学 过 程 的 哪 一 条 基 本 规 律 中 ( D)A 间 接 经 验 与 直 接 经 验 相 结 合 的 规 律 B 教 师 主 导 作 用 与 学 生 主
22、 体 作 用 相 统 一 的 规 律C 掌 握 知 识 和 发 展 智 力 相 统 一 的 规 律 D 传 授 知 识 与 思 想 品 德 教 育 相 统 一 的 规 律54 “让 学 校 的 每 一 面 墙 壁 都 开 口 说 话 ”, 这 是 充 分 运 用 了 下 列 哪 一 种 德 育 方 法 ( A)A 陶 冶 教 育 B 榜 样 示 范 C 实 际 锻 炼 D 品 德 评 价55 教 学 过 程 的 中 心 环 节 是 ( B)A 感 知 教 材 、 形 成 表 象 B 理 解 教 材 、 形 成 概 念 C 巩 固 与 保 持 知 识 D 运 用 知 识 , 形 成 技 能 技巧
23、56 学 生 的 “向 师 性 ”和 模 仿 性 的 心 理 特 征 决 定 了 教 师 的 劳 动 具 有 ( A)A 示 范 性 B 复 杂 性 C 主 体 性 D 长 期 性57 班 集 体 形 成 的 主 要 标 志 之 一 是 ( C)A 成 立 了 班 委 会 B 开 展 了 班 级 工 作 C 形 成 了 正 确 舆 论 D 确 定 了 班 级 工 作 计 划658 英 国 教 育 家 斯 宾 塞 的 教 育 代 表 作 是 ( D)A 爱 弥 儿 B 人 的 教 育 C 教 育 漫 话 D 教 育 论 59 “教 学 与 发 展 ”理 论 的 倡 导 者 是 ( A)A 赞 科
24、 夫 B 皮 亚 杰 C 布 鲁 纳 D 根 舍 因60.树 立 正 确 的 学 生 观 , 对 于 教 育 工 作 者 , 特 别 是 (A)意 义 更 大 。A.班 主 任 B.科 任 教 师 C.校 长 D.教 研 组 长二 、 多 项 选 择 题 , 有 20小 题 , 每 题 1分 , 共 20分 。1 .大 力 推 进 信 息 技 术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的 普 遍 应 用 , 促 进 信 息 技 术 与 学 科 课 程 的 整 合 , 可 以 逐 步实 现 ( A、 B、 C)A 教 学 内 容 的 呈 现 方 式 的 变 革B 学 生 的 学 习 方 式 和 教 师 的 教
25、 学 方 式 的 变 革 C 师 生 互 动 方 式 的 变 革2 新 课 程 的 具 体 目 标 除 了 有 改 革 考 试 和 评 价 制 度 、 重 建 课 程 管 理 体 系 外 , 还 有 (ABCD)A.改 变 课 程 功 能 B.调 整 课 程 结 构 C.精 选 课 程 内 容 D.改 进 教 学 方 式3 在 下 列 教 育 评 价 方 式 中 , 属 于 质 性 评 价 方 式 的 有 (ABC)A.档 案 袋 评 定 B.苏 格 拉 底 式 研 讨 评 定 C.表 现 展 示 评 定 D.成 就 测 验4 建 构 主 义 教 育 理 论 认 为 , 学 习 环 境 的 构
26、 成 要 素 有 (ABCD)A.情 境 B.协 作 C.会 话 D.意 义 建 构5、 下 列 关 于 新 型 知 识 观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是 (BCD)A.个 人 见 解 在 给 定 的 课 程 知 识 面 前 没 有 意 义B.知 识 客 观 化 和 科 学 化 的 追 求 必 然 是 以 牺 牲 个 人 知 识 因 素 为 代 价 的C.缄 默 知 识 对 人 类 的 认 识 有 着 深 刻 的 影 响D.知 识 为 一 种 探 索 的 行 动 或 创 造 的 过 程6、 本 次 课 程 改 革 所 倡 导 的 师 生 关 系 应 该 是 (ABCD)A.民 主 的 B.平 等
27、 的 C.对 话 的 D.互 动 的7 新 课 程 给 教 师 角 色 的 定 位 是 (AC)A.学 习 者 B.定 向 者 C.促 进 者 D.定 论 者8 新 课 程 结 构 的 主 要 特 点 (ABC)A.均 衡 性 B.综 合 性 C.选 择 性 D.平 均 性9 “校 本 课 程 开 发 方 案 ”的 内 容 包 括 (ABCD)A.校 本 课 程 开 发 总 体 目 标 B.校 本 课 程 的 结 构 与 课 程 门 类7C.课 程 实 践 与 评 价 的 设 想 D.保 障 措 施10 2001年 , 全 国 基 础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旗 帜 鲜 明 地 把 课 程 改
28、 革 作 为 一 项 政 府 行 为 , 明 确 了 基 础 教育 对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具 有 的 作 用 是 (BCD)A.前 沿 性 B.全 局 性 C.基 础 性 D.先 导 性11 地 方 对 课 程 管 理 的 主 要 方 面 是 (ABCD)A.贯 彻 国 家 课 程 政 策 B.制 订 课 程 实 施 计 划C.组 织 课 程 的 实 施 与 评 价 D.加 强 课 程 资 源 的 开 发 和 管 理12 校 外 课 程 资 源 是 指 学 校 范 围 以 外 的 各 种 可 以 用 来 开 发 和 建 设 课 程 的 资 源 , 主 要 有(ABD)
29、A.家 庭 资 源 B.社 会 资 源 C.校 园 资 源 D.自 然 资 源13 当 今 世 界 , 教 学 研 究 的 发 展 趋 势 是 (BCD)A.向 学 生 回 归 B.向 学 校 回 归 C.向 教 师 回 归 D.向 教 育 实 践 回 归14 教 学 研 究 中 的 行 动 必 须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BCD)A.可 操 作 性 B.验 证 性 C.教 育 性 D.探 索 性15 现 代 教 育 评 价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可 分 为 如 下 几 个 时 期 (BCD)A.教 育 测 验 运 动 时 期 B.目 标 分 析 研 究 时 期 C.多 方 位 研 究 时
30、 期 D.教 育 评 价 的 兴 盛 时 期16 简 述 质 性 评 定 的 主 要 特 征 有 (BCD)A.评 定 是 一 种 自 上 而 下 的 评 价 B.评 价 的 目 的 在 于 促 进 主 体 人 的 发 展C.评 价 的 方 式 具 有 情 境 性 D.评 定 是 不 断 探 索 改 进 的 过 程17、 学 生 是 数 学 学 习 的 主 人 , 教 师 是 数 学 学 习 的 ( ABC) 。A组 织 者 B引 导 者 C合 作 者18、 基 础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纲 要 六 项 具 体 目 标 有 : 转 变 课 程 的 功 能 、 建 立 合 理 的 课 程 结
31、构 、 改革 课 程 内 容 、 改 进 教 与 学 的 方 式 和 ( B C) 。A增 强 应 用 数 学 的 意 识 B建 立 发 展 性 的 评 价 观 C促 进 课 程 的 民 主 化 与 适 应 性19、 情 感 与 态 度 的 发 展 主 要 强 调 两 个 方 面 。 ( AB)A学 生 对 数 学 的 认 识 B学 生 对 数 学 学 习 的 情 感 体 验 C学 生 对 数 学 应 用 能 力20、 数 学 思 维 的 特 性 主 要 有 ( ABC) 。A概 括 性 B问 题 性 C相 似 性三 、 判 断 题 , 有 20小 题 , 每 题 1分 , 共 20分 。1、
32、 现 代 学 生 观 强 调 学 生 主 体 性 的 观 点 , 学 生 主 体 性 包 括 学 生 在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中 的 自 主 性 、 主动 性 和 创 造 性 三 个 基 本 特 征 。 ( )82、 中 小 学 普 及 信 息 技 术 教 育 的 目 标 之 一 是 开 设 信 息 技 术 选 修 课 程 。( 改 成 必 修 课 )3、 新 型 师 生 关 系 的 核 心 是 把 教 师 和 学 生 看 成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人 , 师 生 之 间 是 平 等 的 关 系 , 没 有高低 和 尊 卑 之 分 。 ( )4、 诚 信 既 是 人 际 关 系 中 的
33、基 础 性 道 德 , 也 是 市 场 经 济 领 域 中 的 基 础 性 道 德 规 范 , 而 学 校 是 诚信 教 育 的 启 蒙 场 所 。 ( 改 成 重 要 场 所 )5、 新 课 标 三 个 学 段 : 第 一 学 段 ( 1 6年 级 ) 、 第 二 学 段 ( 7 9年 级 ) 、 第 三 学 段 ( 10 12年级 ) ( )6、 提 倡 选 择 性 学 习 是 日 本 数 学 课 程 的 一 大 特 色 ( )7、 新 一 轮 的 数 学 课 程 改 革 , 就 是 对 传 统 教 学 的 彻 底 改 变 。 ( )8、 数 学 在 19世 纪 已 经 发 展 成 独 立
34、 的 学 科 。 ( )9、 “精 讲 多 练 ”成 为 我 们 普 遍 的 教 学 模 式 。 ( )10.教 育 学 是 研 究 人 类 教 育 现 象 和 教 育 问 题 , 揭 示 教 育 规 律 的 一 门 科 学 。 ( 对 )11.全 面 实 现 小 康 社 会 是 党 和 国 家 到 2020年 实 现 的 指 导 思 想 。 ( 错 )12 教 师 有 指 导 学 生 的 学 习 和 发 展 , 评 定 学 生 的 品 行 和 学 业 成 绩 的 义 务 。 ( 教 师 法 第 二 章 第 七条 : 这 是 权 利 不 是 义 务 称 为 管 理 学 生 的 权 利 ) (
35、错 )13 教 师 法 也 适 用 于 在 少 年 宫 以 及 地 方 教 研 室 、 电 化 教 育 机 构 等 中 专 门 从 事 教 育 教 学 工 作的 教 师 。 ( 对 )14 学 校 和 其 他 教 育 机 构 应 当 逐 步 实 行 教 师 聘 任 制 。 教 师 的 聘 任 由 学 校 和 教 师 签 定 聘 任 合 同 ,明 确 规 定 教 师 的 权 利 、 义 务 和 责 任 。 ( 教 师 法 第 三 章 第 十 七 条 : 第 十 七 条 学 校 和 其 他 教 育 机 构应 当 逐 步 实 行 教 师 聘 任 制 。 教 师 的 聘 任 应 当 遵 循 双 方 地
36、 位 平 等 的 原 则 , 由 学 校 和 教 师 签 订 聘 任合 同 , 明 确 规 定 双 方 的 权 利 、 义 务 和 责 任 。 实 施 教 师 聘 任 制 的 步 骤 、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门 规 定 。 ) ( 错 )15 教 师 考 核 应 当 客 观 、 公 正 、 准 确 , 充 分 听 取 学 校 各 部 门 、 其 他 教 师 以 及 学 生 的 意 见 ( 教 师 法第 二 十 三 条 考 核 应 当 客 观 、 公 正 、 准 确 , 充 分 听 取 教 师 本 人 、 其 他 教 师 以 及 学 生 的 意 见 。 ) ( 错 )16
37、国 家 支 持 和 鼓 励 社 会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向 依 法 成 立 的 奖 励 教 师 的 基 金 组 织 捐 助 资 金 , 对 教 师 进行 奖 励 。 ( 对 )17 中 小 学 教 师 和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教 龄 津 贴 和 其 他 津 贴 , 具 体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会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 ( 对 )918 教 师 体 罚 学 生 , 经 教 育 不 改 , 情 节 严 重 ,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 对 )19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办 好 师
38、 范 教 育 , 并 采 取 措 施 , 鼓 励 优 秀 青 年 进 入 各 级 师 范 学校 学 习 。 非 师 范 学 校 不 承 担 培 养 和 培 训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任 务 。 ( 因 为 教 师 法 第 四 章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第 十 八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办 好 师 范 教 育 , 并 采 取 措 施 , 鼓 励 优 秀 青 年 进 入 各 级 师范 学 校 学 习 。 各 级 教 师 进 修 学 校 承 担 培 训 中 小 学 教 师 的 任 务 。 非 师 范 学 校 应 当 承 担 培 养 和 培 训中 小 学 教 师 的 任 务 。 各 级 师 范 学 校 学 生 享 受 专 业 奖 学 金 。 ) ( 错 )20 国 家 机 关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社 会 组 织 应 当 为 教 师 的 社 会 调 查 和 社 会 实 践 提 供 方 便 , 给予 资 助 。 (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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