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7/20,1,基层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知识培训,2018/7/20,2,本次培训主要学习三个方面的内容:1、基层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基层医疗机构常用消毒技术;3、医疗机构消毒的法制化管理。,2018/7/20,3,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3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枣庄市卫生局也制定了枣庄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份开始到现在全市一共检查各类基层医疗机构2100余家,从检查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大部分是在消毒隔离方面存在的问题。,20
2、18/7/20,4,一、基层医疗机构在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医疗机构管理者、医护人员对医院消毒感染不够重视。表现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消毒感染管理意识淡薄,对消毒感染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不重视消毒感染控制工作,不重视消毒感染硬件设备建设,普遍存在着硬件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消毒设备落后等问题,消毒灭菌质量难以保证,医源性感染隐患较大。,2018/7/20,5,2、医护人员消毒知识匮乏。主要表现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贫乏;使用低效消毒剂浸泡需达到灭菌的医疗器械;消毒时间短,消毒剂浓度偏低;消毒方法不正确;对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未开展监测,盛装消毒剂容器未定期灭菌更换;医
3、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按要求配戴手套、口罩、帽子、防护眼罩和防护面具等,忽视自身的防护。,2018/7/20,6,个人防护不到位,2018/7/20,7,3、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注射器)现象突出。 最主要的现象是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加药,进入口腔的诊疗器械未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诊疗器械。 存在的危险性: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加药可以增加感染和输液反应,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器械可引起交叉感染,造成传染病传播。,2018/7/20,8,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2018/7/20,9,输液剂中的微粒来源有橡胶塞屑、炭粒、碳酸钙、氧化锌、粘土、纸屑、纤维素、玻璃屑、细菌、药
4、物微晶等。微粒进入人体,其危害是严重而持久的,包括血管栓塞、肉芽肿、过敏反应、癌变反应、热原反应、静脉炎、血小板减少。抽药的空针也不能反复多次使用,因使用次数越多微粒的数量也越多。来源主要有空气中的细菌、空气中的灰尘、橡胶塞上的橡胶塞屑、液体中微粒沉积。,2018/7/20,10,在临床上单独使用输液静滴治疗疾病的情况很少, 应用最普通的是用输液作其它药物的溶媒或稀释液, 而输液加其它药物后带入微粒污染的情况也很普遍, 同样具有极大的危害。据文献报道加药后输液中有肉眼可见的微粒者占73.5%。 现加药用注射器针头一般为12号或16号, 由于针头粗, 穿刺瓶塞易引起瓶塞屑脱落, 造成微粒明显增多
5、, 穿刺胶塞次数越多, 引入微粒越多。,2018/7/20,11,案例: 辽宁东港丙肝感染事件为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 安徽涡阳丙肝疫情疑为不安全注射引发 美国牙医违规7000人或接触HIV等病毒,2018/7/20,12,二、基层医疗机构常用消毒技术,2018/7/20,13,新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4月5日发布,2012年8月1日起实施。,2018/7/20,14,1 范围 2 术语 3 定义 4 管理要求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6 清洗与清洁7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 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1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
6、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消毒12 皮肤与粘膜消毒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4 清洁用品的消毒附录A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 附录B 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 附录C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2018/7/20,1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18/7/20,16,2 术语和定义,【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 物的过程。【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 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
7、使其达 到无害化的处理。【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 生物的处理。,2018/7/20,17,物品分类定义,斯伯尔丁分类法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低度危险性物品,2018/7/20,18,如: 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 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2018/7/20,19,如: 胃肠道内镜、气
8、管镜、喉镜、肛表、 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 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2018/7/20,20,如: 听诊器、血压计袖带、 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 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2018/7/20,21,消毒水平定义,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包括: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 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2018/7/20,22,包括:碘类消
9、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 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中水平消毒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2018/7/20,23,如: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 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低水平消毒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2018/7/20,24,4 管理要求,4.3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 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 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应进行消
10、毒。4.4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2018/7/20,25,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5.1 基本要求5.1.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进行清洁, 再进行消毒灭菌。5.1.2 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5.1.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5.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5.1.5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
11、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2018/7/20,26,5.2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2.1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 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a)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清洁处理; 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 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2018/7/20,27,5.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 或灭菌方法,a)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
12、(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b) 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c) 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 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2018/7/20,28,5.2.3 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 耐高温、耐湿的诊疗器械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13、。b)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2018/7/20,29,6 清洗与清洁,6.1 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物体表面。6.2清洗与清洁方法6.2.1 清洗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6.2.2 清洁 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
14、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2018/7/20,30,6.3 注意事项6.3.1 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6.3.2 清洗用水、清洁剂等地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6.3.3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6.3.4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6.3.5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6.3.6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
15、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2018/7/20,31,9 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9.1 消毒方法9.1.1 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9.1.2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吸机和麻醉机的
16、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2018/7/20,32,9.2 注意事项:9.2.1 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9.2.2 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 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9.2.3 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2018/7/20,33,10 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 诊疗用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2018/7/20,34,12 皮肤与黏膜消毒,12.1皮肤消毒12.1.1.2消毒范围肌肉、皮
17、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2018/7/20,35,12 皮肤与黏膜消毒,12.1.1.1消毒方法 12.1.1.1.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12.1.1.1.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
18、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2.1.1.1.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12.1.1.1.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12.1.1.1.6其他方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新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2018/7/20,36,13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3.1 清洁和消毒方法13.1.1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无明显污染- 采用湿式清洁。 有血液、体液明显污染-先吸湿-再清洁-消毒。13.1.2 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同上) 13.1.3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
19、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导管室、洁净病房、移植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与消毒,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2018/7/20,37,14 清洁用品的消毒,14.1 手工清洗与消毒14.1.1 擦拭布巾 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1.2 地巾
20、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14.2 自动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布巾、地巾等物品放入清洗机内,按照清洗器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消毒,一般程序包括水洗、洗涤剂洗、清洗、消毒、烘干,取出备用。14.3 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2018/7/20,38,附录C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C.1 压力蒸汽灭菌C.1.1 适用范围适用于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还适用于液体的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裸露的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压力蒸汽灭菌不适用于油类和粉剂的灭菌。C.1.2 分类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
21、,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两大类。根据灭菌时间的长短,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包括常规压力蒸汽灭菌程序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2018/7/20,39,C.1.3 灭菌方法C.1.3.1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包括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灭菌程序一般包括前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21,压力102.9Kpa,器械灭菌时间20min,敷料灭菌时间30min。,2018/7/20,40,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018/7/20,41,C.1.3.
22、2 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器的灭菌程序一般包括3闪以上的预真空和充气等脉动排气、灭菌、后排气和干燥等过程,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灭菌器的灭菌参数一般为温度132134,压力205.8Kpa,灭菌时间4min。,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2018/7/20,42,C.1.3.3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包括下排气、正压排气和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其灭菌参数如时间和温度由灭菌器性质、灭菌物品材料性质(带孔和不带孔)、是否裸露而定,见表C.1。具体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2018/7/20,43,表C.1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132 1
23、34)所需最短时间,2018/7/20,44,C.1.4 注意事项C.1.4.1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 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b)灭菌器压力表处在“0”的位置;c)由柜室排气口倒入500ml水,检查有无阻塞;d)关闭灭菌器柜门,通蒸汽检查有无泄漏;e)检查蒸汽调节阀是否灵活、准确,压力表与温度计的标示是否吻合、排气口温度计是否完好;f)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g)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2018/7/20,45,C.1.4.2 灭菌前应进行灭菌器的预热。C.1.4.3 检查安全阀是否在蒸汽压力达到规定的安
24、全限度时被冲开。C.1.4.4 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C.1.4.5 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C.1.4.6 灭菌结束后,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应在“0”位。C.1.4.7 手提式或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主体与顶盖应无裂缝和变形,不应使用无排气软管或软管锈蚀的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C.1.4.8 卧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输入蒸汽的压力不宜过高,夹层的温度不能高于灭菌室的温度。,2018/7/20,46,C.1.4.9 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
25、进行B-D试验,检测其空气排出效果。具体方法遵循A.2.1.3。C.1.4.10 下排气,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C.1.4.11 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物品的常规灭菌程序。应急情况下使用时,只适用于灭菌裸露物品,使用卡式盒或者专用灭菌容器盛放。灭菌后的物品应尽快使用,不应储存,无有效期。C.1.5 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物品的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具体要求遵循WS 310.2的要求。,2018/7/20,47,C.6 紫外线消毒,C.6.1 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空气和物体表面的
26、消毒。C.6.2 紫外线消毒灯要求C.6.2.1 紫外线消毒灯在电压为220V、相对湿度为60%、温度为20时,辐射的253.7nm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W/ cm2。C.6.2.2 应定期监测消毒紫外线的辐射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2018/7/20,48,C.6.3 使用方法C.6.3.1 在室内无人状态下,采用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消毒。
27、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场面1.8cm2.2cm。安装紫外线灯的数量为平均1.5W/ m3,照射时间30min。C.6.3.2 采用紫外线消毒器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其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C.6.3.3 消毒时对环境的要求 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空气时,关闭门窗,保持消毒空间内环境清洁、干燥。消毒空气的适宜温度2040,相对温度低于80%。,2018/7/20,49,C.6.4 注意事项C.6.4.1 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时,应随时擦拭。C.6.4.2 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
28、相对温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C.6.4.3 采用紫外线消毒物体表面时,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C.6.4.4 采用紫外线消毒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C.6.4.5采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时,应加大照射剂量。C.6.4.6 不应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C.6.4.7 不应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C.6.4.8 紫外线强度计每年至少标定一次。,2018/7/20,50,C.7 臭氧,C.7.1 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病房、口腔科等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C.7.2 使用方法C.7.2.1 空气消
29、毒 在封闭空间内、无人状态下,采用20mg/ 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min,对自然菌的杀灭率达到90%以上。消毒后应开窗通风30min,人员方可进入室内。C.7.2.2 物体表面消毒 在密闭空间内,相对湿度70%,采用2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60min120min。C.7.3 注意事项C.7.3.1 有人情况下,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mg/m3。C.7.3.2 臭氧为强氧化剂,使用时对多种物品有损坏,包括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橡胶老化、变色、弹性降低,织物 漂白褪色等。C.7.3.3 臭氧的杀菌作用受多种因素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和有机物等的影响。,2018/7/20,51,C.8
30、 醛类,C.8.1. 戊二醛C.8.1.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C.8.1.2 使用方法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 擦干后使用。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2018/7/20,52,C.8.1.3 注意事项C.8.1.3.1 诊疗
31、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必要时就医。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盐)充分混匀。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
32、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2018/7/20,53,C.9 过氧化物类,C.9.1 过氧乙酸C.9.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耐腐蚀物品、环境、室内空气等的消毒。专用机械消毒设备适用于内镜的灭菌。C.9.1.2 使用方法C.9.1.2.1 消毒液配制对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使用前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将A液、B液混合并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V1= c2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
33、c2和V2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体积,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V2)/ c1;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3):V3=V2V1;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mL),混匀。,2018/7/20,54,C.9.1.2.2 消毒方法C.9.1.2.2.1 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对一般物体表面,用0.12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浸泡30min;对耐腐蚀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采用.5% (5000mg/L)过氧乙酸冲洗作用10min,用无菌方法取出后采用无菌水冲洗干
34、净,无菌巾擦干后使用。C.9.1.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C.9.1.2.2.3 喷洒法 用于环境消毒时,用0.2%0.4% (2000 mg/L4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喷洒,作用30 min60min。 C.9.1.2.2.4 喷雾法 采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使用5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0ml/m330 ml/m3的用量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C.9.1.2.2.5 熏蒸法 使用15%氧乙酸(7ml/ m3)加热蒸发,相对湿度60%80%、室温薰蒸2 h。C.9.1.2.2.6 使用以
35、过氧乙酸为灭菌剂的专用机械消毒设备灭菌内镜时,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适用范围及操作方法。,2018/7/20,55,C.9.1.3 注意事项C.9.1.3.1 过氧乙酸不稳定,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 12% 时不应使用。C.9.1.3.2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C.9.1.3.3 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较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与织物经浸泡消毒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C.9.1.3.4 接触过氧乙酸时,应应采取防护措施;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C.9.1.3.5 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
36、。,2018/7/20,56,C.9.2 过氧化氢C.9.2.1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室内空气的消毒。C.9.2.2 消毒方法C.9.2.2.1 伤口、皮肤黏膜消毒, 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擦拭,作用35min。C.9.2.2.2 室内空气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3%(30g/L)过氧化氢溶液按照20 ml/ m330 ml/ 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60min。C.9.2.3 注意事项C.9.2.3.1 过氧化氢应避光、避热,室温下储存。C.9.2.3.2 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C.9.2.3.3 喷雾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内
37、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2018/7/20,57,C.9.3 二氧化氯C.9.3.1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环境、物体表面及空气的消毒。C.9.3.2 使用方法C.9.3.2.1 消毒液配制二元包装消毒液,使用前需在二氧化氯稳定液中加入活化剂;一元包装的粉剂及片剂,应加入蒸馏水溶解,放置所需时间。根据有效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将二氧化氯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置步骤按C.9.1.2.1 进行。,2018/7/20,58,C.9.3.2.2 消毒方法C.9.3.2.2.1 浸泡法 将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二氧化氯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mg
38、/L250mg/L 二氧化氯溶液浸泡 30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5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 1000mg/L 二氧化氯浸泡 30min。C.9.3.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使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C.9.3.2.2.3 喷洒法 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的表面,用 500mg/L 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 30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的表面,用1 000mg/L 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 60min。C.9.3.2.2.4 室内空气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500mg/
39、L 二氧化氯溶液按照20 ml/ m330 ml/ 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30min60min;或采用二氧化氯溶液按照10mg/ m320mg/ m3)加热蒸发或加激活剂熏蒸消毒。消毒剂用量、消毒时间、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2018/7/20,59,C.9.3.3 注意事项C.9.3.3.1 置于干燥、通风处保存。C.9.3.3.2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C.9.3.3.3 对碳钢、铝有中度腐蚀性,对铜、不锈钢有轻度腐蚀性。金属制品经二氧化氯消毒后,应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干燥。,2018/7/20,60,C.10 含氯消毒剂,C.101 适用范围适用
40、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84消毒液属于含氯消毒剂,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戴手套,避免接触皮肤,更不能用于手消毒。)C.10.2 使用方法C.10.2.1 消毒液配制根据新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2018/7/20,61,C.10.2.2 消毒方法C.10.2.2.1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
41、浸泡30min。C.10.2.2.2 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C10.2.2.3 喷洒法 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C10.2.2.4干粉消毒法 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
42、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2018/7/20,62,C10.3 注意事项C10.3 .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C10.3.2 配置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C10.3.3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绣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C10.3.4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做有色织物的消毒。,2018/7/20,63,C.11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
43、、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械的消毒。C.11.2 使用方法C.11.2.1 手消毒 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WS/T313的要求。C.11.2.2 皮肤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C.11.2.3 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C.11.2.4 诊疗器具的消毒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2018/7/20,64,C.11.3 注意事项C.11.3.1乙醇易燃,不应有明火。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
44、、粪便等有机物污染表面的消毒。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2018/7/20,65,C.12 含碘类消毒剂,C.12.1碘伏C.12.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C.12.1.2 使用方法C.12.1.2.1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2018/7/20,66,C.12.1.2.2 消毒方法C.12.1.2.2.1 擦拭法 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
45、位。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 的碘伏擦拭,作用3 min5min。C.12.1.2.2.2 冲洗法 对阴道黏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2018/7/20,67,C.12.1.3 注意事项C.12.1.3.1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C.12.1.3.2 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
46、C.12.1.3.3 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C.12.1.3.4 碘过敏者慎用。,2018/7/20,68,C.12.2 碘酊C.12.2.1 适用范围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C.12.2.2 使用方法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C.12.2.3 注意事项C.12.2.3.1 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C.12.2.3.2 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C.12.2.3.3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2018/7/20,69,C.12.3 复方碘伏消毒液C.12.3.1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C.12.3.2 作用方法C.12.3.2.1 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C.12.3.2.2 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C.12.3.3 注意事项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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