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1众筹协议书甲方: 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居间服务人): 总则1.1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 2 条 众筹经营场所2.1 主要经营场所: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直营店第 3 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3.1 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投资设立和运营唯一妈妈的毛肚锅并为合伙人谋求投资收益最大化。3.2
2、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唯一妈妈的毛肚锅文治三道街直营店,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 4 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姓名 身 份 证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2第 5 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比例%第 6 条 资金使用安排用于本店的后期经营的日常开销和店面装修等费用。第 7 条 企业运营本店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归 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所有。第 8 条 财务披露及利润分配办法8.1 合伙企业盈利后应当分红,各合伙人获得分红的前提为其实缴出资达到
3、其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提取净利润的 5 %的企业发展基金,其余可分配净利润的 95%按照入股比例分配到每个股东。首次分红最迟在首次盈利的第 1 个月进行,其后每 1 个月分红一次。合伙企业应当将每月的收入支出状况用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易于合伙人接收的形式发送至每一位合伙人。第 9 条 亏损承担办法9.1 合伙人对于第三方的责任:普通合伙人明确同意并承诺,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其所有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除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外的第三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合伙企业对第三方的债务是因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引起的,则普通合伙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可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追偿
4、。9.2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第 10 条入伙和退伙10.1 入伙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312.1.1 新合伙人入伙时,需经甲方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时,甲方应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12.1.2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2.1.3
5、已入伙的合伙人在普通合伙人其他地方以对外合伙方式开立新店时享有优先认购投资权。10.2 退伙12.2.1 有限合伙人入伙本企业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退伙,入伙满 12 个月后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退伙。有限合伙人转让部分财产份额的,需不影响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数的限制;有限合伙人退伙的,需提前 30 日通知普通合伙人。12.2.2 本合伙协议退伙的方式可选择是转让其他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回购,在转让方式协商不能达成时由普通合伙人回购,回购方式及补偿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12.2.3 有限合伙人在符合前款条件下,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
6、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两个以上合伙人均欲购买的,由该等合伙人协商购买比例。12.2.4 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比例分担亏损。第 11 条解散和清算11.1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1.1.1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11.1.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11.1.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11.1.4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1
7、1.1.5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41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11.2 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清算人并进行清算。11.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1.3.1 清理本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3.2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企业未了结事务;11.3.3 清缴所欠税款;11.3.4 清理债权、债务;11.3.5 处理本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11.3.6 代表本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11.4 清算程序及相关事项:1
8、2.4.1 合伙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12.4.2 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12.4.3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 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11.5 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履行经营义务,经三分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表决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解散,在前述情况下解散的,有限合伙人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第 12 条保密义务12.1 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就本协议有
9、效期内所接触的关于磁州卤面餐饮有限公司以及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和非专有技术、商业、财务、运营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传达给除本协议签约方以外的第三人。第 13 条违约责任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513.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协议各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协议方造成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3.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的,任何一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各方已缴纳的出资全部退回。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依法由合伙企业承担,如合伙企业设立失败,由各方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摊。第 14 条争议解决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留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 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 盖章确认: 日期: 乙方: 盖章确认:日期:丙方(居间服务人):盖章确认:唯一妈妈的餐饮文化(中国)有限公司众筹协议书合同编号: 全国统一客服:400-003-00826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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