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 4 次),上下班时间间隔至少 30 分钟以上。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否则视为今日打卡无效并扣除双方当月绩效分 20 分。第六条 考勤记
2、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及优秀员工评比的参考依据。第二章 具体规定第七条 工作时间1、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2、夏季上午上班时间为 8 时,下班时间为 12 时;下午上班时间为 14 时 30 分,下班时间为 18 时 30 分。冬季上午上班 8 时,下班时间为 12 时;下午上班时间为 14 时,下班时间为 18 时。(如有时间变更,请参照人资源通知执行)第八条 迟到、早退1、上班 5 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 5 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 5 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 10 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 20 元,累计增加;超出一个小时
3、的当日不计考勤。3、迟到早退情节每月超过五次(含五次),将给予通报批评后屡教不改者、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人力资源部有权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第九条 请销假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总监批准,连休两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由总经理批准,超过十五天必须董事长审批,部门总监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填写打卡异常单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打卡的(迟到早退除外),需填写打卡异常单证明人证明,由部
4、门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因忘打卡、漏打卡没有及时填写打卡异常单的,人力资源月底考勤考核时给予 30 月/次的处罚。4、员工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若因特殊情况确须长期请假的,人力资源部应结合用人部门意见视情况而定。注:请假流程请假人请假 1 天部门主管 分管总监 人力备案 休假连休 2 天以上总经理部门主管 分管总监 人力备案第十条 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
5、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 2 分。4、患病员工如有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五日(含五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 2 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一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第十一条 事假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 9 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3、事假按天和小时计算,事假不足一个小时的按一个小时计算,事
6、假不足 4 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事假 5-8 个小时按一天计算。4、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5、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流程,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第十二条 休假1、员工年假享受放假日开始 6.5 个历日的年假;本省外市员工享受 7.5 个历日的年假;外省市可享受 10.5 个历日年假,以上员工均享受带薪 6.5 日休假。超出以上规定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备人力资源给予事假处理,超出 1 个月未到岗的视为自动辞职;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3、其他法定节假日视公司情况可享受一天带薪休假;4、每月根据单位部门情况可享受四天调休,未经
7、领导批准不可调休;每月四天调休假当月核计,不顺延、不连休。第十三条 婚假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提前婚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2、依照法定员工婚假期为 7 天,超过 7 天需本人向部门领导请示,部门领导向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事假处理,并扣除绩效扣 1 分/天;扣 5 分后不再扣分;超出 15 日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 30%;超过一个月未向部门领导请示并未在人力进行备案的,视为自动离职或公司视情况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 产假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 90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 23 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 15 天;难
8、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2、女员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天产假。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 1 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 10 天带薪看护假期。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 1 小时哺乳时间,可申
9、请提前 1 小时下班。第十五条 丧假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子女去世,丧假期为 7 天;员工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丧假假为 5 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休假。2、 其他规定的参照婚假第二条执行。第十六条 旷工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擅自离岗的、私自休假或者事后辞职的;、未按规定时间请假、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等行为的;、特殊
10、情况请假事后不补假的;、假期已满,逾期未归、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无故不打卡考勤事后一个工作日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规定时间上岗工作的;2、旷工四个小时以下视为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四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五天内仍继续旷工的直接扣除当月工资的 50%。3、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 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 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根据考勤只发基本工资;旷工超过三日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视情况给予处理。第三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八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鼎昌人力资源部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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