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条款甲方: 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二、交货地点: 项目名称: 东台市民政局“光荣人家”牌项目项目地点:东台市民政局三、货物或服务名称:“光荣人家”牌四、合同总价款: 元整(¥: )。五、合同总价范围:1报价要求及内容:投标报价包含此次招标项目所有材料、制作、运输、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六、交货内容: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
2、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供货期限:该标的物必须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送达东台市民政局(如未按要求时间送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九、付款进度: 1合同签订生效后,具体付款方式按照财政执行。2、价格与支付:付款步骤: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A、经东台市财政局备案的合同B、正式的发票1C、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十、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承包人未按发包人合同时间要求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2、承包人在制作及交货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必须按发包人流程执行。3、在制作及交货过程中,如果发包人
3、提出新的要求,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所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格的一部分,并最优先适用。4、承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合理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十一、保修期:货物质量保证期 1 年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及时更换。十二、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
4、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计算。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 10 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24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前(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
5、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 10 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十三、索赔: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 天
6、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
7、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3部分的补偿。十四、特别条款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东台市财政局一份,交易中心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