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30本规范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200;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350的下列城镇供热管网的设计:1 以热电厂或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的供热管网;2 供热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管线、中继泵站和热力站等工艺系统。热力网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经市政道路至热力站的供热管网。 (2.5MPa,200)2.1.10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设计温度
2、小于或等于 95,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的室外热水供热管网。2.1.11 无补偿敷设直管段不采取人为的热补偿措施的直埋敷设方式。当无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计算:采暖热指标推荐值同 02 版区别,区分了未采取节能措施的热指标和采取节能措施的热指标。热指标的供热管网热损失按 5考虑当凝结水回收时,用户热力站应设闭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热力网凝结水管采用无内防腐的钢管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凝结水管充满水凝结水管道宜采用具有防腐内衬、内防腐涂层的钢管或非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的承压能力和耐温性能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热力网管沟内不得穿过燃气管
3、道。8.2.21 当热力网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的垂直净距小于 300mm 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燃气泄漏进管沟。8.5.1 热力网管道干线、支干线、支线的起点应安装关断阀门。10.1.3 站房设备间的门应向外开。热水热力站当热力网设计水温大于 100,站房长度大于 12时,应设 2 个出口。蒸汽热力站均应设置 2 个出口。安装孔或门的大小应保证站内需检修更换的最大设备出入。多层站房应考虑用于设备垂直搬运的安装孔。11.3.5 阀门、法兰等部位宜采用可拆卸式保温结构。11.4.3 架空敷设的管道宜采用镀锌钢板、铝合金板、塑料外护等做保护层,当采用普通薄钢板作保护层时,钢板内外表面均应涂刷防腐涂料
4、,施工后外表面应刷面漆。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95,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的室外热水供热管网。14.1.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设计时,应计算建筑物的设计热负荷。对既有建筑应调查历年实际热负荷、耗热量及建筑节能改造情况,按实际耗热量确定设计热负荷。 14.1.2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供热管网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力站间接连接系统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规范第10.3.12 条的要求。2 连接锅炉房等热源的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
5、 对热水锅炉水质的要求。3 应满足室内系统散热设备、管道及附件的要求。14.1.3 用于生活热水系统的管网水质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规定14.2.1 管网管径和循环泵的设计参数应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应按规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分期确定循环泵运行参数。 14.2.2 对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管道,应分别计算采暖期和供冷期设计流量和管网压力损失,分别确定循环泵运行参数。14.2.3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7.1.1 条计算。生活热水系统的管网,设计流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6、规范GB 50015 确定。 14.2.4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确定主干线管径时,宜采用经济比摩阻。经济比摩阻数值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主干线比摩阻可采用 60Pa/m100 Pa/m。注:第 7 章 热力网水力计算的 7.3.2 条主干线比摩阻可采用30Pa/m70 Pa/m。14.2.5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支线管径应按允许压力降确定,比摩阻不宜大于 400Pa/m。注:第 7 章 热力网水力计算的 7.3.3 条支干线比摩阻不应大于300Pa/m 。14.2.6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设计,在保证循环水泵运行时管网压力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中任何一点
7、的压力不应超过设备、管道及管件的允许压力;2 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 10kPa;3 循环水泵吸入口压力不应低于 50kPa。14.2.7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设计,在保证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管网静态压力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设备、管道及管件的允许压力;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当设计供水温度高于 65时,不应低于10kPa;当设计供水温度等于或低于 65时,不应低于 5kPa。14.2.8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管网最不利用户的资用压头,应考虑用户系统安装过滤装置、计量装置、调节装置的压力损失。 14.3 管网布置与敷设14.3.1 居住建筑管网的水力平衡调
8、节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14.3.2 当建筑物热力入口不具备安装调节和计量装置的条件时,可根据建筑物使用特点、热负荷变化规律、室内系统形式、供热介质温度及压力、调节控制方式等,分系统设置管网。14.3.3 当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阻力相差悬殊、供水温度不同时,宜在建筑物热力入口设二次循环泵或混水泵。14.3.4 生活热水系统应设循环水管道。14.3.5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14.3.6 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供热计量的前提下,宜减少建筑物热力入口的数量。14.3.7 民用建筑区的管道宜采用地下敷设。14.3.8 当采用直埋敷设时,应采用无补偿敷
9、设方式,设计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81 的规定执行。14.3.9 当采用管沟敷设时,宜采用通行管沟或半通行管沟。管沟尺寸及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8.2.58.2.7 条的规定。安装阀门、补偿器处应设人孔。 14.3.10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道可与空调冷水、冷却水、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电力、通讯管道敷设在综合管沟内。当运行期间管沟内的温度超过其他管线运行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或设置自然通风设施。14.3.1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敷设时,必需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燃气泄露进管沟。(强条)14.3.12 当室外管沟敷设管道进入建筑物地下室或室内管沟时,宜
10、在进入建筑物前设置长度为 1m2m 的直埋管段。当没有条件设置直埋管段时,应在管道穿墙处封堵严密。14.3.13 管沟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并应在低点设排水设施。14.3.14 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宜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楼梯间,当设在室外检查室内时,检查室的防水及排水设施应能满足设备、控制阀和计量仪表对使用环境的要求。 14.4 管道材料14.4.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道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 8 章的规定。用于生活热水供应的管道材料,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的确定。 14.4.2 直埋保温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
11、/T 114 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层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 129 的规定。直埋保温管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 155 的规定。14.4.3 供热管道及管路附件均应保温。在综合管沟内敷设的管道,当同沟敷设的其他管道要求控制沟内温度时,应按管沟温度条件校核保温层厚度。14.4.4 直埋敷设管道及管路附件等连接应采用焊接,管路附件应能够承受管道的轴向作用力。14.4.5 管沟敷设管道连接应采用焊接,阀门等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14.5 调节与控制14.5.1 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管上应设阀门、温度计、压力表
12、,供、回水管之间宜设连通管,在供水入口和调节阀、流量计、热量表前的管道上应设过滤器。14.5.2 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应分系统设水力平衡调节装置,生活热水系统循环管上宜设水力平衡调节装置。水力平衡调节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的要求。14.5.3 当公共建筑室内系统间歇运行时,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宜设自动启停控制装置,并应按预定时间分区分时控制。14.5.5 热量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热量表 CJ 128 的规定。热量表的安装位置、过滤器的规格应符合热量表产品要求。14.5.6 管网上的各种设备、阀门、热量表及热力入口装置的使用要求和防水等级,应满足安装环境条件。14.5.7 有条件时,建筑物热力入口处的温度、压力、流量、热量信号宜传至集中控制室。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5.2 直埋保温管和管件必须采用工厂预制,且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5.5.13 直埋热水管道现场安装的接头必须进行 100的气密性检验。气密性检验应在接头外护管冷却到 40以下后进行。气密性检验的压力为 0.02MPa,保证 2min,涂上肥皂水无漏气为合格。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