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共天津市 xxx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016 年 8 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二、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 xxx 支部委员会委员 5 名。本次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方式,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征求各党小组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局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提交本次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 6 名。支部委员会的书记采取等额选举方式,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参加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
2、分之四,方可进行大会选举。 (因离退休党员中存在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等原因,经党委批准,不列入应到数内)。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方- 2 -可当选。如遇到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到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到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确定,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不
3、赞 成,在规定区域内划 “”,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规定区域内划“”。一张选 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六、会场设票箱 1 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七、大会设监票人 1 名,监票人在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计票完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选出的委员,报局党委备案。八、新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本- 3 -届支部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书记。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局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上采用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的委员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会后,将书记名单报局党委批准。九、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本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共天津市 xxx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