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1、党员
2、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 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2)组织生活情况(20分):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3、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少一次党课扣0.5分。(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5分):能够履行本单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给其他党员做出表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过程中不积极,消极应付,造成一
4、定阻碍和反面影响的扣10分;带头参加干部学习及组织生活。经常辅导其他党员的学习;凡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可以累计扣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未建立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扣4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措施、有成效。凡无措施,没有成效的扣3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够积极争资金、引项目。工作无创新,项目及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扣5分。能够积极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不积极交纳党费或不交党费的扣10分。本单位在全局年终考核名列前三名者,支部书记加5分,支部委员加3分,名列后三名者,支部书记扣5分,支部委员扣3分。(4)民
5、主评议情况(30分):能够主动征求和倾听党员职工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3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3分;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3分,基本合格的扣3分。2、普通党员干部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学习情况(20分):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支部组织学习次数,少参加一次扣1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5分;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每少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缺一篇或字数不够扣2分;参加一次市、区学习培训或外出参观学习,并有书面心得体
6、会的加3分。(2)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20分):积极主动参加支部组织的生活会,按照支部组织的次数,少参加一次扣2分,凡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累计计分。(3)岗位职责履行情况(40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搞好服务,全力为民办好事、实事。在年内为单位办一件实事的加5分,为群众办一件实事的加3分,在年内办不成一件好事、实事的扣10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模范带动其他党员工作。工作成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好的加5分,反之扣5分。工作中具有协调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工作中有失职情况,扣10分。向支部谏言献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加2分
7、,采纳实施的加5分。当年受到中央(或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15分,省级表彰一次加10分,市级表彰一次加5分,区级表彰一次加3分;(4)民主评议情况(20分):能够主动征求和倾听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自己思想,有思想自查总结,并制订个人整改计划。征求意见不广泛的扣5分,没有思想自查总结或自查总结不深刻的扣4分,没有个人整改计划的扣5分;经民主评议为优秀格次的加5分,基本合格的扣5分。3、离退休党员干部量化考核(100分)(1)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小组学习(30分) 。凡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2)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20分) 。违法违纪受举报查实的一次扣10分。(3)积极
8、参加党小组学习及党课学习(20分) 。每少一次党课学习扣5分。(4)按时缴纳党费(30分) 。每2 3月不及时和按标准交的扣5分。第四章考核分值计算及程序操作第七条按照对不同层次党员目标考核要求,将每个考核项目都量化为不同分值,每位党员量化考核总分为每个考核项目所得分之和,每个考核项目得分为所设标准分值+加分值-减分值,若加减分超过该项标准分按该项标准分计算,若加减分后该项得分低于0分,该项得分按0分计算。第八条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其中量化考核分占80%,民主测评得分占20%。第九条年终各支部成立党员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干部考核。第十条考核采取听、核、看、谈的方式进行。听,主要听支
9、部对每位党员干部的总体评价,倾听职工群众对每位党员的印象和看法;核,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内容核对党员干部管理手册(党员本人记载平时表现情况) 、党员管理卡片(支部记载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及党支部各种记录;看,主要看所办的实事,看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思想总结、整改计划等;召开党员职工群众座谈会,参加范围为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占单位总人数60%以上的代表,对照考核项目进行核实,并发放民主测评表。第十一条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二条各支部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党员年度考核表,装入党员年度档案。第十三条党支部将考核过程中每位党员表现出的缺点和弱点进行反馈,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意见,并在下年度签订责任目标时,作为重点。第十四条对经考核在90分以上的由党支部进行表彰,95分以上的报局党委,局党委讨论通过的予以表彰。60分以下的可初步视为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和相应组织处置,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党组织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采取一票否决,不再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