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外保温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 (甲方)承包人:许昌市政通门窗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外墙保温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地点:三、 工程施工内容:包工包料。第二条 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一、 主要技术要求:1、聚苯板的要求:板厚 3cm,导热系数0.042w/m.k,吸水率4%,氧指数30%,水蒸气透湿系数4.5ng/pa.m.s,蓄热系数0.36。2、其他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和行业及企业的相关规范;3、保温后的外墙不空鼓、不开裂、不
2、炸纹、不渗水。二、验收方法本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经监理、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进行验收。第三条 承包方式、工程面积(暂定)及合同价款一、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方式。二、合同单价及面积:外墙保温价为 元/m 2。三、合同总价外墙外保温合同总价为 万元( ) ,大写: 。(最结算以实际外墙保温的竣工面积为准)第四条 工期要求一、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工。二、工程延误: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证实后,工期相应顺延:1、施工中连续停电、停水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五条 安全生产一、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返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率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责任引起的事故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在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确保在本工程施工中做到无安全事故出现。第六条 现场管理及生活管理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定,遵守工地上的一切安全生产规定,尊重监理及甲方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二、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
4、导下组织式,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三、乙方工人进场后,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甲方双方的责任一、 甲方责任1、 甲方对乙方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管理;2、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用电,提供必要的成品堆放场地;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施工材料的正常报验、送检、拉拢试验等费用。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或有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第八条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一、 二、结算方式 :结算价=实际竣工面积合同单价实际竣工面积以实际甲方双方共同确认的外墙保温和外墙砖的竣工面积。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当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双方经协商可以迟延或取消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第十条 保修:本工程乙方承诺寿命为 15 年,免费保修期为 1 年,在保修期内全部免费维修和更换,进行终身维修。凡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按约定进行保修的,甲方将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加倍扣除。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