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供应合同 (一级 ) 甲方: (化学纤维厂) 乙方 : (动力科) 订立动力供应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指 标 一、供应量 二、消损 (1)电单耗 项 目 电 汽 水 (风 ) 毛 (冷 ) (空压 ) (风 ) 单 位 度 /日 吨 /日 吨 /日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全 季 四 月 五 月 六月 (2)汽单耗 丝 (冷 ) (空压 ) 酸站 (风 ) (冷 ) 二硫 (风 ) 化碳 (冷 ) 煤 (标准 ) 电 自用 (电 ) (气 )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吨 度 /日 吨 /日 合同要求及奖惩办法 一、动力科系我厂供应部门 ,要根据合同要求 ,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水 ,电 ,汽 ,风 ,冷 ,空压的供应任务 .如因产量变动 ,供应量也要相应增减 . 二 ,必须按厂部批准下达的计划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固定资产维修、大中修以及专用基金工程的施工任务 . 三 ,消耗要做到 “不吃大锅饭 “,考核有标准 ,评比有依据 .要加强收付计量 (仪表仪器 ,衡器 )的维修和增装 ,做到计量 准 ,记录准 ,计算准 .向外单位转供的水电汽 ,由动力科负责向财务科提出结帐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