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八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定作物交付的方式及
2、地点: 第十一条 定作物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元。 第十三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四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 承 揽 人 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 (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