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稿卓筒井镇派出所法制副校长 陈旭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 2020年底结束,为期 3 年。2018 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 年:治根,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 年:治本,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
2、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黑恶势力是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 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 等违
3、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 保护伞” ,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指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 ”: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四 个 一 机 制 : 一线索、一专人牵头、一领导负责、一
4、专班专办三 长 负 责 制 :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报告由核查地方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刑侦工作领导、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黑 社 会 性 质 的 组 织 ”应 当 同 时 具 备 “四 个 特 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
5、现是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软暴力”指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软暴力” 具体表现是什么?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5通 过 “谈 判 ”及 滋 扰 、 纠 缠 、 哄 闹 、 聚 众 造 势 等 手 段实 施 。“村霸” 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 、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
6、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指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2利用手中权力;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套路贷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 “签订虚假借款协议”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 “转单平账” “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