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总 则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1.0.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工程量计算 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
2、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2.0.2 房屋建筑 Building construction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2.0.3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construction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2.0.4 民用建筑 Civil construction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3 工程计量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
3、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同一工程项目,选择其中一个确定。3.0.4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 以“m、m 2、m 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 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
4、数。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者外,应视为完成该项目已经包括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3.0.6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到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仿古建筑工程的项目,按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4.1 一般规定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国家或
5、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 拟定的招标文件;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 其他相关资料。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 01 与 B 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 01B001 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补充的工程量清单
6、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4.2 分部分项工程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前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7、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4.2.7 本规范对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4.2.8 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 “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
8、综合单价中。4.2.9 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4.2.10 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门窗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4.3 措施项目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 4.2的规定执行。4.3.2 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 R 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A.1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
9、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A.1 的规定执行。表 A.1 土方工程(编号:010101)表 A.1(续)010101001-010101007注. 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建筑物场地厚度300mm 的挖、填、运、找平,应按本表中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厚度300mm 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本表中挖一般土方项目编码列项。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 倍底宽、底面积150m 2 为基坑;超
10、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桩基工程相关项目列项。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并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弃、取土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土壤的分类应按表 A.1-1 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土方应按表 A.1-2 折算。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 ,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
11、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 A.1-3、A.1-4 、A.1-5 规定计算。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如设计未明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11 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 、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表 A.1-1土壤分类表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一、二类土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粉质粘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 、软塑红粘土、冲填土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三类土 粘土、
12、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粘土、硬塑红粘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 、坚硬红粘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定义表 A.1-2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0.771.001.150.921.001.301.501.200.670.871.000.800.831.081.251.
13、00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 年的土壤。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整理设计密实度超过规定的,填方体积按工程设计要求执行;无设计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执行。表 A.1-3 放坡系数表机械挖土土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顺沟槽在坑上作业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1.201.502.001:0.51:0.331:0.251:0.331:0.251:0.101:0.751:0.671:0.331:0.51:0.331:0.25注: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
14、度加权平均计算。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表 A.1-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 200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1000(防水层面)注: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整理表 A.1-5 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道结构宽(mm)管沟材料 500 1000 2500 2500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道(mm) 400 500 600 700其他材质管道(mm) 300 4
15、00 500 600注:本表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整理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A.2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A.2 的规定执行。表 A.2 石方工程(编号:010102)010102001-010102004注:挖石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厚度300mm 的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应按本表中挖一般石方项目编码列项。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
16、分为:底宽7m,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 倍底宽、底面积150m 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弃碴运距可以不描述、 ,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岩石的分类应按表 A.2-1 确定。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石方应按表 A.2-2 折算。管沟石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 、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表 A.2-1岩石分类表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极软岩 1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 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软岩1 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 中等风化强风化
17、的较软岩;3 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软质岩 较软岩 1 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2 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较硬岩1 微风化的坚硬岩;2 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用爆破法开挖硬质岩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整理表 A.2-2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石方类别 天然密实度体积 虚方
18、体积 松填体积 码方石方 1.0 1.54 1.31块石 1.0 1.75 1.43 1.67砂夹石 1.0 1.07 0.94注:本表按建设部颁发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 整理A.3 回填。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A.3 的规定执行。表 A.3 回填(编号:010103)010103001-010103002注:填方密实度要求,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描述为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填方材料品种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设计要求验方后方可填入,并符合相关工程的质量规范要求。填方粒径要求,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
19、以不描述。如需买土回填应在项目特征填方来源中描述,并注明买土方数量。B.1 地基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B.1 的规定执行。表 B.1 地基处理(编号:010201)010201001-010201017注:地层情况按表 A.1-1 和表 A.2-1 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高压喷射注浆类型包括旋喷、摆喷、定喷,高压喷射注浆方法包括
20、单管法、双重管法、三重管法。如采用泥浆护壁成孔,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废泥浆外运,如采用沉管灌注成孔,工作内容包括桩尖制作、安装。B.2 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B.2 的规定执行。表 B.2基坑与边坡支护(编码:010202)010202001-010202011注:地层情况按表 A.1-1 和表 A.2-1 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土钉置入方法包括钻孔置入、打入或射入等。混凝土种类:指清水混凝土、彩色混
21、凝土等,如在同一地区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又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也应注明(下同) 。地下连续墙和喷射混凝土(砂浆)的钢筋网、咬合灌注桩的钢筋笼及钢筋混凝土支撑的钢筋制作、安装,按附录 E 中相关项目列项。本分部未列的基坑与边坡支护的排桩按附录 C 中相关项目列项。水泥土墙、坑内加固按表 B.1中相关项目列项。砖、石挡土墙、护坡按附录 D 中相关项目列项。混凝土挡土墙按附录 E 中相关项目列项。C.1 打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C.1 的规定执行。表 C.1 打桩(编号:010301)010301001-010301004注:地层情况按
22、表 A.1-1 和表 A.2-1 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截面、混凝土强度等级、桩类型等可直接用标准图代号或设计桩型进行描述。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项目以成品桩编制,应包括成品桩购置费,如果用现场预制,应包括现场预制桩的所有费用。打试验桩和打斜桩应按相应项目单独列项,并应在项目特征中注明试验桩或斜桩(斜率)。截(凿)桩头项目适用于附录 B、附录 C 所列桩的桩头截(凿)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桩顶与承台的连接构造按附录 E 相关项目列项。C
23、.2 灌注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C.2 的规定执行。表 C.2 灌注桩(编号:010302)010302001-010302007注:地层情况按表 A.1-1 和表 A.2-1 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项目特征中的桩截面(桩径)、混凝土强度等级、桩类型等可直接用标准图代号或设计桩型进行描述。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是指在泥浆护壁条件下成孔
24、,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桩。其成孔方法包括冲击钻成孔、冲抓锥成孔、回旋钻成孔、潜水钻成孔、泥浆护壁的旋挖成孔等。沉管灌注桩的沉管方法包括锤击沉管法、振动沉管法、振动冲击沉管法、内夯沉管法等。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是指不用泥浆护壁和套管护壁的情况下,用钻机成孔后,下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的桩,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使用。其成孔方法包括螺旋钻成孔、螺旋钻成孔扩底、干作业的旋挖成孔等。混凝土种类:指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水下混凝土等,如在同一地区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又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也应注明(下同) 。混凝土灌注桩的钢筋笼制作、安装,按附录 E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D.1 砖砌体。 工程量清单
25、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D.1 的规定执行。表 D.1 砖砌体(编号:010401)010401001-010401014注:“砖基础”项目适用于各种类型砖基础:柱基础、墙基础、管道基础等。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 ,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 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按零星项目编码列项。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
26、、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本规范附录 L 中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按零星砌砖项目编码列项。“空花墙”项目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空花墙,使用混凝土花格砌筑的空花墙,实砌墙体与混凝土花格应分别计算,混凝土花格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预制构件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砖胎模、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 2 的孔洞填塞等,应按零星砌砖项目编码列项。砖砌锅台与炉灶可按外形尺寸以个计算,砖砌台阶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
27、算,小便槽、地垄墙可按长度计算、其他工程按立方米计算。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应按本规范附录 E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砖砌体勾缝按本规范附录 L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11 检查井内的爬梯按本附录 E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井内的混凝土构件按附录 E 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编码列项。12 如施工图设计标注做法见标准图集时,应在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标注图集的编码、页号及节点大样。D.2 砌块砌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D.2 的规定执行。表 D.2 砌块砌体(编号:010402)010402001-010402002注:砌体内加筋、墙体拉结的制作、安
28、装,应按附录 E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砌块排列应上、下错缝搭砌,如果搭错缝长度满足不了规定的压搭要求,应采取压砌钢筋网片的措施,具体构造要求按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钢筋网片按附录 F 中相应编码列项。砌体垂直灰缝宽30mm 时,采用 C20 细石混凝土灌实。灌注的混凝土应按附录 E 相关项目编码列项。D.3石砌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D.3 的规定执行。表 D.3 石砌体(编号:010403)010403001-010403010注: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
29、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石基础”项目适用于各种规格(粗料石、细料石等) 、各种材质(砂石、青石等)和各种类型(柱基、墙基、直形、弧形等)基础。“石勒脚” “石墙”项目适用于各种规格(粗料石、细料石等) 、各种材质(砂石、青石、大理石、花岗石等)和各种类型(直形、弧形等)勒脚和墙体。“石挡土墙”项目适用于各种规格(粗料石、细料石、块石、毛石、卵石等) 、各种材质(砂石、青石、石灰石等)和各种类型(直形、弧形、台阶形等)挡土墙。“石柱”项目适用于各种规格、各种石质、各种类型的石柱。“石栏杆”
30、项目适用于无雕饰的一般石栏杆。“石护坡”项目适用于各种石质和各种石料(粗料石、细料石、片石、块石、毛石、卵石等)“石台阶”项目包括石梯带(垂带) ,不包括石梯膀,石梯膀应按附录 C 石挡土墙项目编码列项。如施工图设计标注做法见标准图集时,应在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标注图集的编码、页号及节点大样。D.4 垫层。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D.4 的规定执行。表 D.4 垫层(编号:010404)010404001注:除混凝土垫层应按附录 E 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外,没有包括垫层要求的清单项目应按本表垫层项目编码列项。D.5 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1
31、.标准砖尺寸应为 240mm115mm53mm 。标准砖墙厚度应按 D.5 计算。表 D.5 标准墙计算厚度表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 2 2 3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E.1 现浇混凝土基础。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设 置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的 内 容 、 计 量 单 位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应 按 表E.1 的 规 定 执 行表 E.1 现浇混凝土基础(编号:010501)010501001-010501006注:有肋带形基础、无肋带形基础应按本表中相关项目列项,并注明肋高。箱式满堂基础中柱
32、、梁、墙、板按 E.2、E.3、E.4、E.5 相关项目分别编码列项;箱式满堂基础底板按本表的满堂基础项目列项。框架式设备基础中柱、梁、墙、板分别按 E.2、E.3、E.4、E.5 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基础部分按本表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如为毛石混凝土基础,项目特征应描述毛石所占比例。出劲性骨架的型钢所占体积。E.2 现 浇 混 凝 土 柱 。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设 置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的 内 容 、 计 量 单 位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应 按 表 E.2 的 规 定 执 行 。表 E.2 现浇混凝土柱(编号:010502)010502001-010502003注:
33、混凝土种类:指清水混凝土、彩色混凝土等,如在同一地区既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又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时,也应注明(下同) 。E.3 现浇混凝土梁。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3 的规定执行。表 E.3 现浇混凝土梁(编号:010503)010503001-010503006E.4 现浇混凝土墙。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4 的规定执行。表 E.4 现浇混凝土墙(编号:010504)010504001-010504004注: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 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
34、4 但不大于 8 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不大于 4 的剪力墙按柱项目编码列项。E.5 现浇混凝土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5 的规定执行。表 E.5 现浇混凝土板(编号:010505)010505001-010505010注: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E.6 现浇混凝土楼梯。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6 的规定执行。表 E.6 现浇混凝
35、土楼梯(编号:010506)010506001-010506002注: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 300mm 为界。E.7 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7 的规定执行。表 E.7 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编号:010507)010507001-010507006注: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垫块、门框等,应按 E.7 中其他构件项目编码列项。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E.8 后浇带。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8 的规定执行。表 E.8 后浇带(编号:010508)0105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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