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士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电话:受 聘 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护理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满前 30天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二、工资待遇与奖惩1、聘用期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 。2、聘用期月工资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3、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按甲方规定执行。4、聘用期内对单位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按甲方规定标准实施奖罚。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 15 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 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聘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 7 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
3、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 30 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3、工作时间同本单位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按本单位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 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 7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4、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材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
4、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五、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七、合同签署与争议: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相关科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会议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医务人员聘用合同及各项规定身份证复印件交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单位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办公室,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