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 1】患者李某,男,40 岁,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答:、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但安乐死是否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本案例中,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
2、意见,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患者很痛苦,这便触犯了法律。 、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 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与法律相抵触,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案例 2】产妇李 XX,41 岁,妊 5 产 1。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五次妊娠保胎至31 周早产,新生儿体重 1850 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 20 分钟。B 超检查发现新
3、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答: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 41 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实例 3】患者张某,男,16 岁。因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准备进行
4、肾移植,因肾源紧张,其父考虑动员其兄供肾。其兄,20 岁,因幼年患脑炎留下智力障碍后遗症,未能参加正常学习而待业。当父亲提出上述想法后,母亲不同意,认为对长子的智力障碍已内疚,不忍心再将其肾供给次子,但经丈夫说服最后表示同意。此时,医务人员能否让患者之兄供肾呢?答:虽然父母均已同意让其兄供肾;但是医务人员应让父母征求其兄的意见。其兄为残疾人,更应尊重其自主权。如果其兄不同意供肾,其父母应放弃他们的考虑,对患者改用透析等治疗措施。【案例 4】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他的理由:1. 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
5、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2.他本人年近 46 岁,在 40 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对此,应如何回信答复?答: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获得支持的: 1、对于迫于贫困或其他压力下的“自愿”应该禁止,器官移植技术不能只为有钱的强势人群造福而给弱势人群带来更大的风险和伤害。而且他涉嫌了器官买卖或者是变相买卖,虽然是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虽然是自愿,但基于对人类生命的尊严的尊重和商业化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是禁止将人类的器官和组织作为商品买卖,违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世界不少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我
6、国虽无立法,但此举也不能允许。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使一个人失明,这是不人道的。他是属于活体捐献,且活体器官捐献的一个最基本的伦理学原则是不危及供体的生命和健康,对其未来生活不致造成大的影响。、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的痛苦,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给患者带来新的伤害。医务人员虽然有责任帮助那些器官衰竭、面临死亡的人重新获得生命,但对供体的健康和生命同样负有保护的责任,不能因为受体的需要,而放弃对供体生命的救治或健康的维护。4.个人的付出不可能使当地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毕竟个人的能力还是有限的!【案例 5】患尹李某,女,14 岁。现测 iQ 在 25-30 之间,这是出生 5 个月时由于车祸
7、导致大脑受损造成的智力严重低下,只相当于 1-2 岁的水平,但外貌比较漂亮。因不能独立生活,被姥姥带去与其同住.李某现已到青春期,每次月经期间疼痛难忍,而且无法应付这种情况以使自己保持清洁。姥姥想解除孩子月经期间的痛苦,也想保护她以后不会被强奸怀孕,于是来某医院寻求子宫切除术.试问:作为医生,你是否会为其提供帮助?答:.子宫切除手术是否实施对一个女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李某无明显的手术指征,似乎不能满足手术的要求。尤其是患者还未成年,此类手术更需要慎重。 .考虑到患者的智商水平很低,难以应付月经期间的不适,也不会保护自己,因此,家属的要求还是可以理解的。 .本着为患者谋利益的原则,在此特殊案例中
8、为患者提供子宫切除术,从道德上说还是可以的。【案例 6】某医院内科病房,治疗护士误将甲床病人的青霉素注射给乙床,而将乙床病人的庆大霉素注射给甲床病人。当她发现后,心理十分矛盾和紧张,并对乙床病人进行严密观察而没有发现青霉素过敏反应。该护士原想把此事隐瞒下去,但反复思虑还是报告给护士长,同时作了自我检查。请对治疗护士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并说明应否告诉病人真相。【案例 7】患者周某,女,35 岁,在某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问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没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围的病人,接着小声说: 厂医务室在普查时说我可能得了性病,让我速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医生又问,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
9、人回答我也不知道,我素来是个规矩人!医生冷笑着说:不知道!好吧,上床检查检查看,围观的病人笑了,病人满脸通红地上床接受检查.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答:该案例涉及医生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医生顺着厂医务室的可能诊断进行问诊,并且当着围观的病人采取讥笑和触动隐私的行为是不当的,即使是真正的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医生诊治疾病,应当让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参与“会诊” 。该案例有病人围观,而且病史涉及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生没有尊重病人的隐私权。【案例 8】患者程 XX,男,67 岁,知识分子。因胸透发现左下肺阴影,进一步 CT 检查,CT 结果为肺左下叶后段胸膜下结节,恶性
10、可能性大,故医生疑肺癌收入住院。住院后,主管的胸科医生告知患者准备在 B 超引导下进行肿物穿刺以确定诊断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患者也告知医生自己无子女,仅与 66 岁老伴相依为命,如果确诊为肺癌千万不要告知老伴,免得她冠心病发作或精神崩溃,自己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手术前可以履行签字手续。肿物穿刺结果为低分化腺癌,准备开胸手术。请问:开胸手术之前医生应不应告知家属真相。答:患者在肿物穿刺之前已告知医生如果是肺癌对家属保密,加之患者本人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医生应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但是,开胸手术和术后都要求家属的密切配合,如果医生欺骗家属不利于配合治疗。因此,医生应劝说患者选取最佳方式和时机亲
11、自告知老伴真相,以利于医生与家属的协调,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案例 9】患者王某,男,35 岁,钢铁工人。因大面积烧伤住某医院。医院虽进行了积极抢救,但两周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接着又发生呼吸循环和肾功能衰竭,故而难以使患者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医生告诉的预后信息后,表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单位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后来医生得悉患者的单位自行规定,如果一月内死亡即可定工伤死亡,如果一个月以后死亡即不能定工伤死亡,故而家属和单位是出自不同的利益需要而表现出对抢救态度的不同。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案例 10】一对农村夫妇抱着白喉病患儿来院求治,患儿
12、因呼吸困难,医生决定马上做气管切开,但患儿父母坚决不同意。这时患儿呼吸困难,面部紫绀,生命垂危。医生反复解释劝导,患儿父母拒绝手术签字,不同意气管切开。急诊医生看到患儿病情危急,毅然将患儿抱到手术室,患儿父母不顾一切追到手术室。在这关键时刻,急诊医生以特有的权威劝服了患儿父母,并实施手术。患儿得救,患儿父母给医生下跪致谢。请对此案例进行伦理分析。答:此案例涉及如何对待监护人选择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要尊重病人(或监护人)的权利,并让其自觉履行承诺手续。这不仅是伦理要求,也是法律要求。通常医生的愿望与病人(或监护人)选择是一致的,但本案例中监护人的选择给医生带来棘手的伦理难题。对
13、此,医生的态度可能有四种: 1以监护人的态度为转移,一切听从监护人的意见,免得引来麻烦2向监护人做必要的解释,摆明利害关系,最后听其自然3医生从患儿生命利益出发,果断地替监护人作主,尽职尽责4医生对患儿生命负责,既尊重监护人选择权,又敢于在关键时刻以患儿利益为重而采取行动。 以上四种态度各有其理由,然而从医德原则出发,第四种态度体现医德基本原则“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精神,又体现了有利、不伤害、尊重等具体原则,属于最佳选择。【案例 11】一位心理医生计划在给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时录像,一方面是为了积累科研资料,另一方面是为了教学使用。但是,如果让
14、患者知道此事势必将影响其心理状态而不利于治疗,也不利于科研的准确性和教学录像的质量。试问: 这位心理医生是否应该让患者知道录相的真相?答:该案例中,如果心理医生事先告诉患者,既不利于患者的治疗,也不利于资料的准确性;如果心理医生不告诉患者,那么将侵犯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因此,心理医生的最佳选择是,可在不告诉患者的情况下先录像,并将录像中患者的面貌进行遮盖处理,然后再告诉患者。如果患者回意,可以把录像带作为科研和教学资料;如果患者不同意,则当着患者的面把录像带销毁。如果不能保证此录像带只作为科研和教学资料而被安全地使用,那么就应在录像之前征求患者的意见。【实例 12】患者王,男,岁。因阳痿到某医
15、院泌尿科就诊。医生从病史中得知,患者与爱人素来感情较好,但他在一次和女同事出差中发生了性关系,出差返回后总是精神紧张、焦虑,对爱人有负罪感,从而发生了阳痿。因其爱人不知何故,于是催促并陪伴患者来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诊断患者为继发性阳痿,并予以开导,而后让患者离开诊室,又让其爱人进入诊室。医生将实情告知患者的爱人, 、并希望她能合作而原谅丈夫的行为、这样患者的阳痿可以慢慢痊愈。患者的爱人当医生的面答应合作,但是返回家后却向其丈夫提出离婚。为此,患者不能谅解医生的行为,从而发生了医患纠纷。请对医患纠纷的原因和责任进行伦理分析。答:该案例中医患发生纠纷是因为医生没有保守患者的隐私、秘密,而将其暴露给患
16、者的爱人造成的。医生的动机是好的,但是效果不好,因此应负一定的责任。可见,医生光有良好的动机不行,必须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案例 13】患儿王某,男,岁。因误服的炉甘石洗剂到某医院急诊。急诊医生准备用 20硫酸镁导泻,但将口服误写成静脉注射。治疗护士拿到处方心想:“硫酸镁能静脉注射吗?似乎不能,但又拿不准。 ”又想:“反正是医嘱,执行医嘱是护士的职责。 ”于是,将硫酸镁给患儿静脉注射,致使患儿死于高血镁的呼吸麻痹。请间:患儿死于高血镁的呼吸麻痹是如何造成的,护士违背了哪些护患关系道德规范,她又是如何理解医护关系的?答:该案例中医生粗枝大叶开错了处方,而治疗护士又错误地绝对执行,这是患儿死于高
17、血镁所致的呼吸麻痹的直接原因。起初护士对用药途径怀疑,而不去找别人商讨或提醒医生,只是“忠实”地执行医嘱,从而违背了认真负责、尊重患儿生命价值以及精益求精的护理道德规范。同时,她把医护之间理解成主从型关系,而不是互补、协作和监督关系,这也是造成她发生护理事故的思想根源。【案例 14】患者张某,女,岁。患者曾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一年前出院回家。患者现已怀孕周,其母亲与丈夫皆因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她的精神状态有不良影响,于是都劝她去医院流产,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于是,患者和家属准备到医院咨询。试问:当他们到医院去咨询时,医生应如何回答?答: 夏威夷宣言中规定:“不能对病人进行违反其本人
18、意愿的治疗,除非本人因病重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或对旁人构成严重威胁。 ”患者既然已出院回家,他人不应不尊重她的意愿。 鉴于患者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史,生育出的后代有可能也患此病,医生应建议患者认真考虑此事.如果患者同意流产,既可免除怀孕和分娩对其精神的影响,也不会生育出有精神病可能的后代.如果患者执意继续妊娠,医生和家属应尊重其意愿,可不流产,但要进行严密观察。【案例 15】患者郑某,男,75 岁,离休老干部,公费医疗。因肠梗阻和梗阻性黄疸急诊住某医院。体检:巩膜及皮肤黄染,右下腹轻压痛和肌紧张,左下腹触及一个直径 4cm 圆形质韧肿物,边界不清且随呼吸上下移动。综合 CTB 超及胃镜检查结果,临床
19、诊断结肠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肠肿瘤,于是决定开腹探查。术中发现空肠近端壁上有直径 5cm 的肿物,肠系膜上有直径 2cm 的淋巴结肿大,空肠远端壁上有直径 3cm 的肿物,胰头附近有多个淋巴结肿大,胆总管扩张,结肠未见肿物。活检冰冻切片为恶性肿瘤,有淋巴结转移,因而肿瘤已达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术。术后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继之又发生应激性溃疡而致上消化道出血,虽经抢救,但病情仍反复,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医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属已无康复希望,并劝其放弃治疗。家属不但不愿放弃治疗且要求输血等抢救措施。医务人员为避免与家属发生纠纷,遵照家属的要
20、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半个月直至死亡,患者医疗费用总共为 20 多万兀。请对上述案例中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答:从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肿瘤而导致肠梗阻和梗阻性黄道,医务人员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长其生命时间进行姑息性手术是正确的选择。但是,当患者处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无望而怕与家属发生纠纷,医务人员屈从于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不符合生命质量、价值及公益论的伦理要求。如果进行有限的抢救,既满足了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愿望,也能节约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不失为最佳选择。家属缺乏医学知识,虽医生告知病人无望,但仍抱着一线生还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出于其他动机,不惜公费医疗,那便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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