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换届党支部书记。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酝酿推荐候选人。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其推
2、荐方法如下: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拟定候选人名单。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党委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党委下辖的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直机关直属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信息。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
3、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如下: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 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
4、决通过。(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
5、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4、大会结束。三、会后工作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选举报告要写明选举大会召开的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人数,选举结果及每个人得票数,报组织部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