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购 销 合 同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供方单位(供方): 需方单位(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由 承建的 工程的 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概况1、工程名称: (全称)2、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第二条、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单位 数量单价(元) 金额(元)备注合 计 金 额:¥ 元(人民币大写): 1、结算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金额为准; 2、以上单价为
2、含税价包括出厂价、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等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供方按需方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 天内送达。3、当实际购买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经需方书面签字盖章,需方有权对超出部分的货物不予认可,需方的任何代表、个人所签认的数量2和金额对需方无效。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供方对质量负责,供货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要求,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厂家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
3、方式:1、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和接货人:交货地点: 市 路 号 工程的指定位置;需方接货人(材料员): ,身份证号码 。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 1 天书面通知供方。供方送货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需方接货人验收后,双方需签字确认。3、需方只对指定签收人员在发货签收单上的数量给予确认,单价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执行。未经需方盖单确认,附加在发货签收单上的其它附加条款或需方人员所签认的欠条等单据,需方不认可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标准:验收: 。供方材料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本合同第四条中的材料员按合同第三条要求办理货物验收及入库手续。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
4、限1、结算依据:以供、需方双方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由需方验收人员开具结算凭证(需方统一的结算单样式)经需方现场项目经理 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付款凭证;价格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补充协议的价格)结算。2、结算期限 : 。3、供方应在收到需方每批货款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货物销售相应的税务发票(不接收专用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付任何货款,且属供方违约。最后一次结算应同时提供上述规定的合法税务发票,发票开出单位必须为3合同签订货款接收单位。付款方式为:以银行转账。第七条、违约责任1、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且每次供货应随货附带当批次货物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
5、拒付货款。供方供应的产品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货并换货,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延期交货或者延期付款。若供方延期交货,则承担本合同未交货部分货款的 /天作为供方因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如因供方的延期供货造成需方工期拖延,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需方延期付款,将承担所欠货款的 /天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供方,但不得超过所欠货款总金额的 。3、需、供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
6、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合同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期间有效。第十一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需方工地各项管理要求,不得在需方指定的卸货通道、仓库等规定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任何因供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 (以下空白) 供 方 需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4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联 系 人: 联 系 人:电 话: 电 话:税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