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委精神,结合我班学生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班级评价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2、一)导向性原则。(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一)评价
3、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6 个方面的内容。(二)评价依据。评价以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依据。(三)评价方法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3.教师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四)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1等级评价。学期等级。每学期从 6 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 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格)呈现。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