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购销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圣塔”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一、 供货时间: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二、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三、供货价格: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 P. C32.5 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425 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四、供货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
2、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 10 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五、水泥验收: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六、双方责任: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 ,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 0.3%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 0
3、.3%,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七、结算方式: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 15 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 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建筑用砂、石材料购销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
4、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提供的建筑用砂、石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一、供货时间: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二、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三、供货价格:1、砂(规格 0.11mm),单价为:46 元/m 3 2、石子(规格 24cm) ,单价为:46 元/m 3四、供货方式: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用自卸汽车将砂、石运送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卸货,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五、砂、石验收:甲方在对砂、石材料进行验收时,对不合格砂、石材料拒绝签收。砂、石材料的数量以每车实际丈量的数量进行计算。六、乙方责任: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砂、石材料的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所供应的砂、石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七、结算方式: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 15 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 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