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制度1 / 27*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草稿字号 - CW 2017版1.01.0总则1.1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人员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1.3 执行人:本制度执行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负责人,各公司负责人是执行本制度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人员和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人。1.4 主体: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核算对象,确认计量企业本身的各项
2、销售经营活动。会计核算工作通常所讲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取得,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公司特定的会计主体而言。1.5会计期间: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并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结账日期确定。(月末)1.6币制: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7核算原则: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7.1真实性:公司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1.7.2简单明了: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
3、明了,能够简单明了的反映企业的财务财务管理制度2 / 27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准确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1.7.3一致性: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公司财务副总批准。1.7.4重要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要坚持“重要性原则”。如果一笔经济业务联系的性质比较特殊,不单独反映有可能遗漏重要事实,不利于经营者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所以此类业务应该单独反映。1.7.5谨慎性:公司对交易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
4、估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1.7.6权责发生制: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成本、费用确认,不得提前或者延后。1.8管理权明确:*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集权”是指强化*公司财务的管理、控制、考核、分析和服务职能,部分权力集中在*公司财务副总(财务总监)。包括:会计任免权、投资决策权、资金管理权、预算编制审批权等;“分权”是指强化*公司所属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管理职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2.0 财务管理组织及职责2.1管理组织: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制。2.1.1岗位设置:财务
5、机构设置岗位为:财务副总(财务总监)、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或副部长、会计、出纳员。2.1.2任免与层级:*公司财务副总(即财务总监)由*公司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财务总监按公司法规定一般定级为高层管理人员,即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遣、考核统一由*公司财务副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3 / 272.1.3会计交接。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擅自离岗,扣除当事人一切应发款项,并保留企业追责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或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或经济责任。财务人员工作交接权限规定如下:2.1.3.1公司财务总监交接,由公司
6、董事长负责监交。2.1.3.2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财务副总负责监交。2.1.3.3所管帐簿财务会计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监交。2.1.4承担责任办法:财务人员对其任职期间的财务工作承担直接责任。2.1.5岗位管理: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轮换制,财务人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轮换。2.1.6会计报酬管理:财务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等按*公司公司规定发放。组织关系、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继续教育、业绩考评等由*公司公司实行统一管理。2.2管理细则:会计人员管理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2.3*公司财务职责:2.3.1总职责:负责各
7、公司财务监督和财务基础核算管理工作。2.3.2参与决策的责任:财务管理工作从事后记账转向事前控制为主,并通过预算分析或财务分析参与公司经营决策。2.3.3管理资金的责任:负责资金筹措及运用、资本结构的平衡、长期投资的管理和监控、风险分析和控制。2.3.4财报责任:负责组织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经营指标、费用指标的量化、落实、执行、考核和分析、报告。财务管理制度4 / 272.3.5建立制度的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费用审批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和相关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并组织实施。2.3.6提供决策依据的责任:负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财务
8、分析,为公司决策机构提供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和科学的数据。2.3.7检查稽核的责任:定期对所属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会计核算、预算方案、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稽核,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2.3.8管理会计团队的责任:负责对*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2.3.9协调配合检查的责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外部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加强同外部部门的联系,通过定期检查审计,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2.3.10合理避税、依法纳税的责任:负责*公司总体税收筹划,纳税申报、缴纳和相关税务事项沟通协调,依法合理缴纳各项税金。2.4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职责,应在财务总监授权下行使,包括但不
9、限于职能:2.4.1资产管理职能:负责对所管帐簿公司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为企业创利。2.4.2事前规划预算职能:负责编制商品销售、期间费用、商品采购等年度、季度、月度财务预算。并把各项业务指标分级落实职能部门、办事处及个人,形成有效的单位内部各级责、权、利制约体系。2.4.3依规办事职能:依据*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所管帐簿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核算流程、财务报告分析等制度。2.4.4依法反映监督职能:对所管帐簿单位的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核算、反映和监
10、督职能。具体如下:2.4.4.1核算监督: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会计核算,要求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税法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 27相关规定执行。2.4.4.2鉴定职能: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其更正、补充。2.4.4.3反映职能: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处理,无权自行调账或处理。2.4.4.4依法行事:除规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设会计账册。2.4.4.5依法行事:企业资金未经*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2.4.5汇报职能:
11、对所管帐簿单位的投资、筹资、资金转移、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等会计信息资料及单位异常收支活动及时向上级汇报。2.4.6审批职能:对所管帐簿单位财务收支活动、成本费用、经济合同、信贷计划、财务分析报告、会计决算报告、资产及统计年报等,有与所属帐簿单位负责人共同审核、联签权力。2.4.7参与经营职能:有权参与所管帐簿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采购、销售合同的签订并签署意见,有权参加受派单位各类销售、经营管理会议。2.4.8检查职能:有权对所管帐簿单位的固定资产调拨、存货出入库和库存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存货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2.4.9档案管理职能:按照会计法规定,妥善
12、保管会计凭证、账簿、票据、报表、合同等有关资料,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登记、归档工作。2.4.10配合职能:配合上级财务、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审计、检查及业务指导。维护企业利益,做好接待及业务沟通工作。3.0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3.1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6 / 273.1.1种类: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3.1.2 核算:单位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3.2
13、银行存款管理:3.2.1定义:本制度所称银行存款指各公司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3.2.2依法办事:银行账户设立与变更,应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申请开立或变更账户。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管理制度并接受银行的监督。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开账户时,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3.2.3依法办事:除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账户,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款项收付,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3.2.4核算办法:按开户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明细账簿,对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进行明细核算。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14、,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逐日逐笔记录银行存款收付款项并随时结出银行存款余额。会计人员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总账,并定期与出纳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如有未达账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不允许超过一个月。3.2.5限制1:未经财务总监与*公司负责人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提前支付供应商货款或将企业资金存入合作银行账户。3.2.6限制2: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或与企业经营有关的个人银行卡及存折。3.3 现金管理:3.3.1定义:现金使用范围包括:员工工资、津贴、资金、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15、;向个人支付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财务管理制度7 / 27款;出差人员必须的差旅费;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及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3.3.2限额:*公司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以下。3.3.3对出纳员限制:出纳员不允许用白条借据或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库存现金。不允许用单位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要做到现金日清月结、账实相符。3.3.4按期入帐规定:收到货款如无法确认汇款人时,应及时与销售部门反馈核实结果。鉴于公司销售业务的特殊性,月度终了如果货款仍无法确认汇款(如分期销售业务),则在“其他应付款待确认货款”科目将货款暂挂账,决不允许由于货款不及时入账而
16、出现现金多款现象。3.3.5承兑利息规定:办理银承存入保证金账户利息收入,要按月转回基本账户,不允许用保证金账户利息存款用于偿还银承到期敞口资金补差。必须各记录各的。3.3.6坐支规定:*公司公司统一确定各单位开户银行,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坐收,严禁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及账外资金循环。3.3.7挪款规定:严禁挪用企业资金。财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未按审批程序将公款借出,否则按挪用公款追究其法律责任。3.3.8付款期规定:资金付款应严格按照规定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未经收款单位书面委托并办理审批手续不准改变收款单位。3.3.9拆借规定:未经
17、*公司负责人批准,各公司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3.3.10流程规定:资金支付审批限额及费用审批程序,按2017年11月 日*公司发*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3.4票据及印鉴管理:3.4.1操作规定: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及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所有空白支票财务管理制度8 / 27及作废支票均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款收据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特殊情况下如需在空白收款收据上先盖印章,需上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办理。3.4.2支票规定:出纳员负责支票购买和签发。支票使用时,由出纳员按批准金额规范填写并加盖印章。
18、支票领取人需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或出具收据。3.4.3支票保管规定:出纳员负责空白支票保管,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也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3.4.4印鉴管理规定1:银行预留印鉴及密码由财务部长及出纳员分别保管,不得向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借用、泄密。如因借用或泄密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查明原因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印鉴保管人由于出差等委托他人代管时,要经本公司财务总监批准。3.4.5印鉴管理规定2:银行预留印章由出纳员和会计分别负责保管,单位负责人名章由财务部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各公司公章
19、由*公司行政办秘书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3.4.6印鉴管理规定3:因工作需要使用本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负责人印章,须经本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凡使用印章须登记签字并存档备案。3.5应收款项(预付)管理3.5.1 定义: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应收票据。3.5.2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3.5.2.1凭证力:各单位要根据经济业务内容和客商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要索取价款收回的凭据(包括合同、收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财务管理制度9 / 27人的保证书等)。如
20、凭据不足,财务人员不得入账。3.5.2.2日常核实:财务人员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客商档案,每月对客户余额与销售部门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是否有串记、错记账户现象,并核实记账金额的准确性。3.5.2.3询证单(对帐单):各项债权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发函询证或派出人员核对。每年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经办人和批准人欠款清理责任。经办人要配合相关部门按期与债务人对账并索取有效往来对账单据,确保企业债权真实有效。3.5.2.4收款过程控制:各业务经办人有义务对逾期货款及时清收。款项由客户直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业务人
21、员不允许收取货款或指使债务人将货款汇入非公司指定账户,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按违纪挪用公款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5.2.5借款控制:公司严格控制内部员工借款。财务要健全借款审批制度,员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做好各种债权的清算工作。年末要把所有人员的借款全部收回。如有必要,次年重借,以降低呆死帐风险。 3.5.2.6催借:特殊情况经*公司审批借款,公司要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立的原则。对超过一个月仍未还款的借款要书面通知其还款,限期不还的,按月息10%收取罚息从工资中扣回3.5.2.7员工因公外出,金额小于1000的一律不予预借差旅费,大于1000元的特殊事项需要预借的,要上报公司总经理(或
22、财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3.5.2.8预付款发生规定:支付的预付款项必须有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如需支付款项时,须有经办人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方可付款。款项预付后,经办人要及时取得收款方出具的收款凭据。业务办理结束后,如预付金额与取得发票不符,经办人应将预付款的余额及时收回交财务入账。3.5.2.9坏帐确认规定:如发生债务人破产、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有证据证明确实无法清偿债务,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应将该款项作为坏账处理,计提坏账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但公司对此债权仍拥有索偿权。财务管理制度10 / 273.5.3坏帐准备金制度:企业应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各公司年末要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金,发
23、生坏账时必须取得工商、公安、法院等执法机关或其他有效证明,并取得中介机构出具的坏账损失专项审核报告,方可在税前扣除坏账损失,否则计提坏账损失费用在税前不能扣除。3.5.3.1坏账准备金计提标准: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以合同到期日(即:应收货款逾期日)账面余额为依据计算账龄,计提比例如下:账龄1年以内含1年:计提比例3%;账龄1-2年:计提比例10%;账龄2-3年:计提比例30%;账龄3-5年:计提比例50%;账龄5年以上:计提比例100%。3.5.3.2对于有证据证明基本无法收回的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标准比例为:3.5.3.2.1“三无客户”,按应收款项余额全
24、额计提坏账准备。3.5.3.2.2“诉讼法律客户”,按应收款项余额70%计提坏账准备。3.5.3.2.3“扣车客户”,按应收款项余额30%计提坏账准备(说明:扣车客户适用于扣车后已资不抵债且客户已放弃赎车的权利,该车需第三方评估定价拟二次销售)。3.5.3.3坏账准备在年末计提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以应收账款全额减去已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3.5.3.4公司所属关联方关系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金。要做到按月核对,有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整,内部关联往来不允许出现一个月以上的未达账项。3.5.4关联会计规定:公司所属关联方往来,在“关联往来(关联应收款或关联就付款”)会计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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