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玉田二中特殊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特殊体质学生的保护,增强 “健康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学校(甲方)和家长(乙方)特签订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一、甲方:学校及老师责任范围1、学校高度关注特殊体质学生,开展特异性体质和特定疾病调查,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并
2、告之所有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量作好防范工作。2、学生健康状况属个人隐私,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任课老师不议论、不宣扬,加 强 保护措施。3、特殊体质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要求任课老师经常地了解这些学生的身体状况,不安排不适宜参加的某种教育教学活动,一旦发现问题,第一 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大限度保障这些学生的人身安全。二、乙方:学生及监护人责任范围1、乙方配合学校对自己孩子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调查,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无误告知学校,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2、乙方密切注意孩子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孩子身体不适,及时
3、去医院诊治;患病的孩子必须带回家治疗休息,保证孩子疾病期间不上学。23、乙方应教育子女,随时发现自己身体有所不适或有将要发病的症状,及时准确无误告知班主任或其它相关科任教师(夜间告知宿管老师),及 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4、家长需提供至少 2 个畅通的联系电话,以便家校双方及时沟通孩子动向。5、家长应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手机、钱),一经发现一概没收,尤其是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子女因意气用事、情绪不稳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三、特殊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害事故,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实施明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4、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 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学生的监护人没有在上学、放学时按时对学生进行接送的。或有自己其他过错的。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如因家长监护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法规校规,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自己突发疾病,所造成的损失、伤害或伤亡的,由学生、家 长 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学校及班主任、老师无关。3为了您子女的安全与发展、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希望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支持学校及班主任工作,共同构筑起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防护墙”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生家长、老师及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截止学生在玉田二中毕业为止。甲方:(盖章) 乙方:(捺印、家长签字) 2017 年 月 日 附:学生姓名: 班级: 申请原因(主诉病症)_班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