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特种设备定义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承压类设备 3 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电类的 5 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客运索道,是
2、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 2m 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主要监察制度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
3、、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 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 万元罚款。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设备名称及代码 检验周期外部检验 一般每年一次。内部检验 一般每 2 年一次。锅炉(1000)水压试验 一般每 6 年一次。年度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 3 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 1、2 级的,一般每6 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的,一般 36 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 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为 5 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
5、续使用。固定式(2100)定期检查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新罐车首次检验 1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 级的,汽车罐车每 5 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 4 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 5 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汽车罐车每 3 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 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 2.5 年至少一次。汽车罐车2220、铁路罐车2210、罐式集装箱224耐压试验 每 6 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 1 次。首次定期检验 3 年(充装 A 类介质);4(充装 B 类介质)。移动式(2200)长管拖车2230定期检验 5 年(充装 A
6、 类介质);6(充装 B 类介质)。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 2 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 3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 5 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2000)气瓶(2300)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 GB 8334 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 YSP-0.5 型、YSP-2.0 型、YSP-5.0 型、YSP-10 型和 YSP-15 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 4 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 3 年;对 YSP-50 型,每 3 年检验一次。)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7、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电梯(3000) 每年进行 1 次定期检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 2 年 1 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 1 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 1 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 年 1 次。起重机械(4000)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 1 年。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 0.5 年。压力管道元件(7000)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 1
8、 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长输管道 8100 全面检验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 3 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 23 条确定。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 1 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公用管道 8200全面检验 GB1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 8 年;GB1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 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 12 年;以 PE 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 15 年。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 级和 2 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3 级
9、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安全状况等级为 4 级的,应判废。压力管道(8000)工业管道 8300 全面检验GC1、GC2 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6 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9 年;GC3 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 9 年。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索道(9000)客运缆车 全面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延长校验周期为 3 年或 5 年。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工业管道用安全阀 一般每年至少校验 1 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检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 3 年。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检验一次。安全阀锅炉用安全阀 锅炉上的安全阀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检验。压力表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爆破片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限速器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防坠安全器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测量温度的仪表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F000)液位计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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