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阴渡镇中心小学文明班集体评比细则(讨论稿)一、指导思想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主任班级工作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校纪校风,关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开创一代新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的大问题。为了促进班级文明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正确、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文明班级。二、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总务、信息组成的德育领导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各年级段文明班级工作。2、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文明班级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三、评比细则(一)班容班貌:1、班级布置整洁优美,有特色,体现实用性、人文性、美观性,符合要求无
2、零零挂挂现象。每学期开学评比一次,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得 5 分,二等奖得 3 分,三等奖得 2 分。2、平时卫生(10 分)扣完为止平时教室内清洁干净,桌椅干净、排列整齐,门窗、黑板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痰迹,公共区域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经常保持清洁,以周计总分,一周 100 分,实际分数以扣除后折算计入总分。(二)纪律两操:(10 分)扣完为止1、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参加集体活动,能遵守公共秩序得3 分,如出现不遵守集会纪律和公共秩序,有损学校形象或造成较恶劣影响的人和事,相应班级扣 1-3 分。2、班级内学习风气浓,上课纪律好,课间、晨间、午间活动,同学间团结友爱,班级学生戴红领巾、
3、礼仪好,无打架、骂人行为。以全学期违反纪律纪律、礼仪一次扣 3 分(以政教处处理为准) 。3、出操、集会静、齐、快,眼保健操认真。队伍散乱,老师不在场的纪律松散每次扣 2 分。(三)班队工作:(以日常记录为准、平时检查为辅)20 分,扣完为止1、学期初能认真制订班队活动计划,期末有总结。无计划总结扣 5 分。2、能认真开展班级活动(除全校性活动外) ,并做好活动记录。全学期主题班队活动开展,少一次扣 2 分。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专项检查中,如出现组织不力、纪律混乱或主题不符的情况,每次扣 1-2分。以班级主题图片为准。3、班集体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在班主任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未成立班委会的扣 1
4、 分。4、每期至少召开一次班干部例会,并及时做好记录,了解班级情况,布置工作,解决问题。未召开扣 2 分。5、班级有干部轮值、卫生值日生。没有扣 1 分。 (询问学生、班干部)6、班级有文明公约和学校财产保管或爱护公物等方面的制度和责任人。没有扣 1 分。 (询问学生)7、能按期完成黑板报出刊任务,不按时完成一次扣 1 分8、按学校安排,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资料齐全。未召开扣1 分。9、 、学生花名册填写及时完整。未填写扣 3 分。10、及时上交学校各部门所需上交的资料或网上资料、恢复等。未及时的每次扣 0.5 分。11、要求学生讲究卫生,不得带零食进教室。发现携带的每次扣 1 分。12、按
5、规定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图书阅览,检查中发现纪律混乱或学生不读书的现象,1 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学期内能组织相关读书活动,如写读后感、摘录佳词妙句、读书心得交流,朗读比赛、讲故事比赛等,凭活动记录(资料)一次加 1 分。13、班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 90%以上,90% 以下 85%以上扣 1 分,85%以下扣 2 分。以体育教师检测数据为准。(四)公物保管:(10 分)扣完为止1、爱护学校课桌椅、玻璃窗、电器、花草树木及其他设施设备,无随意(人为)损坏。学期结束检查班级公物有损坏每处扣 5 分。2、学生损害学校公共设施,按事件大小每人次扣 13 分。3、学生无故踩跨校内绿化带,以班级为
6、单位,发现一次扣 0.5分。(五)安全:(40 分)1、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学生人身伤害,无重大安全事故。非责任事故发生一次扣 5 分,责任事故发生一次扣 10 分,直至倒扣。2、学生擅自进行学校规定需教师指导下的游戏、活动,发生一次事故扣 5 分。(六)班级和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励:1、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竞赛活动,个人获市属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 2、1.5、1 分(体育竞赛取前六名) ;获得国家、省、市级奖项的按上述分值的 4、3、2 倍计分;团体加倍记分。2、参加学校组织竞赛活动,个人获校级奖项每人次:一等奖加1.5 分;二等奖加 1 分;三等奖加 0.5 分;团体获奖:
7、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 2 分;三等奖加 1 分。 (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加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计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 )3、学生发表作品,按照国级、省级、市级每篇加 4、3、2 分,同一作品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4、学生稿件被学校广播室录用,每篇计 0.5 分。5、承担班队活动观摩课的班级,加 5 分,市属以上的加倍计分。6、有关班主任教育论文在县市属以上各类竞赛、年会等获奖级者,或在市级以上各级报刊发表,每篇加 10 分。四、评比与奖励方法1、采用百分制,每期按班级总数的 40%评选,按从高分到低分。如果分数相同,以上述四项竞赛中得分最多的为文明班级。凡被评为文明班级,给予经费奖励并授予文明班级牌。2、校内县、市属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 “文明班级”推选原则上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和班主任中产生。3、凡班级学生在校内外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或违法犯罪等重大事故,不得评为当学期“文明班级” 。4、如对文明班级评比有意见,可以提出申诉,由评比小组调查核实,该取缔的予以取缔。5、文明班级评比周期为一学期,原则上当学期期末评比,下学期命名。湘阴渡镇中心学校德育领导小组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