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幼儿接送制度 01幼儿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02幼儿园安全防护制度 04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06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07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09幼儿园班级安全制度 13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15幼儿园教师交接班制度 17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19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1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幼儿园应急演练制度 26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制度 27幼儿接送制度1、每日幼儿要按时间来园和离园,家长未经保教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2、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班级教师手中;接幼儿时,教师要将幼儿送到家长手中。3、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
2、家长保持直接联系。4、实行持卡与问询相结合的幼儿接送制度。家长须持卡接送幼儿,教师要将孩子亲手交给家长,如果家长不能接送幼儿,提前通知班级教师并说明由谁来接,来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教师要当场与家长取得联系,三方通话确认后方可接送幼儿,防止冒领幼儿的事情发生。01幼儿外出活动管理制度1给儿童选择玩具除了根据年龄特点外,还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给幼儿玩体积太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也不能给幼儿玩耍易燃易爆物品。2大型活动器具和滑梯、翘翘板、攀登架等应放在草坪或塑胶地坪上,并有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是否牢固,有无损坏,损坏后要停止使用及时维修,玩耍时要有成人在旁照顾。3活动内容要适合幼
3、儿年龄特点,保持良好的秩序,尤其对好动、顽皮的幼儿和体弱的孩子要多照顾,防止摔倒、碰伤、争夺玩具等现象,活动时保教人员不可离开幼儿。4因教育教学需要,确需外出参观、游玩等活动且需用车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5近距离步行参观活动,事先要向园领导汇报,经同意方可外出;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负责人员,确保人员配足。6外出前,要联系好参观地点,并做实地考查,检查参观路线,全面检查所用车辆,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执行;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7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参观参观活动过程中,
4、要随时清点幼儿人数,不准幼儿随便离队,确保万无02一失。8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9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10幼儿远途活动,采取自愿原则,征同家长意见。03幼儿园安全防护制度一、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保教人员应组织好儿童的各种活动,全面细致地照顾儿童,不得擅离职守。二、午睡前注意观察幼儿手里是不是危险等物品,幼儿睡眠时保教人员应进行巡视,细心照顾幼儿入睡。三、注意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热水瓶、剪刀、图钉等应安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儿童运动器械随时检修,保持坚固和
5、表面光滑。电器开关应放在幼儿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四、药物必须妥善保管。严格填写服药记录表,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按时按量给幼儿服药,吃药时要仔细核对,防止漏服错服。五、严格执行开、关园门及接送制度。接送乘车幼儿来园时,上下车要清点人数,注意幼儿在车内的动态,做好接送情况登记。六、厨房人员特别注意卫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严禁幼儿进入伙房,热汤菜、开水应放安全地方。七、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跑乱奔,及时排除园内不安全因素,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发生意外。八、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每04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所带物
6、品。九、园内消毒用品等由专人保管不得乱丢乱放。05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园根据本园实际制定了安全工作检查制度: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3.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对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可能性大的路口,报请交警部门协助管理,确保幼儿的上学、放学安全。4.加强对幼儿
7、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上好安全教育课。5.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6.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06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幼儿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1.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
8、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 1 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4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5.本制度第二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07后 24 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6.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
9、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7.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 24 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08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含卫生、保卫)工作,督促幼儿园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园师幼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1.幼儿园责任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教研组长和班主任是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育员为具体负责人。对未按照幼儿园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幼儿园各岗考核要求执行,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将配合教育局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2.园长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幼儿园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幼儿园方面引起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