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 化 苗 木 购 销 合 同 书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_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_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约定如下: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等苗木信息,详见附表: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1供苗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附表中所列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 天通知乙方。若需调整供苗时间,双方协商解决。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采购的苗木在乙方苗圃地附近装车。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表中的规格要求外,
2、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的当场退货。四、付款方式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五、责任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3.乙方未能按甲方
3、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 30%违约金。5.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总合同苗款 30%违约金。六、其它约定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表:苗 木 清 单规格(cm)苗木名称高度 胸径 蓬径数量(株)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