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酒店装修合同甲方:郭高恒乙方:梁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茂名市恒丰宾馆1.2 工程内容及做法:按图纸施工1.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柒拾伍万元。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三
2、条 施工图纸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第四条 甲方义务4.1 开工前 10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第五条 乙方义务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
3、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2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第八条 工期延误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
4、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9.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
5、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12 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50%,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0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款。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
6、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附则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3.3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