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虹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 入职指引第一节 入职试用一、用人原则:重选拔 重潜质 重品德第二节 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 6 天,员工日常工作时间为 7 个小时。上午 9:00 12:00 午餐 12:00 14:00下午 14:00 18:00二、考勤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午休不签到),不得代替他人签到。2.关于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办法 (2)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3.请假(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前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者,病愈后需补假并出示医疗证明,如当月无须补假
2、,则不计发当天工资(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5.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三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人事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察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一节 职业准则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
3、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4、、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第二节 行为准则一、 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 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二、 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三、 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四、 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五、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六、 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七、 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