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计算机是公司贵重财产和精密仪器,是用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实现办公自动化、电子化,进行业务及事务联系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的管理,发挥计算机的主要功能和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公司总部、分厂员工及计算机使用者必须遵守并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计算机的使用及管理第二条 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台计算机都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第三条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或业务需要的,必须有主管领导批准。第四条 计算机周围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允许将装水的容器放置于计算机旁边
2、。第四条 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计算机负责人许可,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第五条 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的运行安全可靠。第六条 各计算机的使用人必须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第七条 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内容的软件,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严禁利用本公司宽带网络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暴力的信息。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黑客程序以及其它可能引起大量数据包的软件。第八条 不准私自修改计算机的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第九条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计算机操作,不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闭计算机电源。第十条 计
3、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第十一条 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出现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第十二条 外请人员对计算机进行维修时,应该至始至终都有人陪同。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第三章 罚 则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下列行为之一的,则视其为违反本管理办法。一、未经计算机保管者许可而使用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二、操作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的;三、未定期杀毒而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并使软件损坏的;四、未按照备份要求使重要文件或数据
4、丢失的;五、擅自修改修改计算机的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软件的;六、未经计算机保管者允许擅自拆卸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的;七、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暴力信息的;八、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下载、安装与本公司工作内容、业务、事务无关软件的;九、利用公司网络资源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第十五条 处罚一、违反上条第一款的,对使用者每次罚款 20-50 元,造成计算机损害的,应照价赔偿。二、违反上条第二款的,对操作员每次罚款 50-100 元;三、违反上条第三款的,对保管者每次罚款 50 元;四、违反上条第四款的,视其文件的重要程度,对保管者每次罚款 10-200 元;五、违反上条第五款的,对当事人每次罚款 20 元;六、违反上条第六款的,对当事人每次罚款 20 元,造成计算机损坏的,照价赔偿;七、违反上条第七款的,对当事人每次罚款 50 元;八、违反上条第八款的,对当事人每次罚款 20 元;九、违反上条第九款的,对当事人每次罚款 100 元。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为试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进行修订和解释。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 2006 年 9 月 1 日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