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线值班工作制度1、我院临床二线值班由内科、外科、 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人员,经科室 讨论决定并报医务处审核批准后,方能担任二线值班岗位。2、临床二线值班人员任务:值班期间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协助一线值班医师诊治急、危重症病人;协助处理医疗突 发性事件及调配抢救物品、设备、床位等; 负责值班期间的会诊工作;午间、夜晚深入病区巡视,了解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的病情,检查临床一线值班情况; 完成医院临时交给的任务。3、临床二线值班医师的职权: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医疗、护理资源协调和指挥,最大限度地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4、二线值班医师不能脱离本职岗位的日常工作, 值班当天的
2、午间、夜晚均深入负责范围内的病区巡视,了解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的病情。病区一线值班医师有责任向临床二线值班医师汇报病区住院病人的情况。5、临床二线值班医师负责指导和协助一线值班医师诊治急、危重症病人。接一线值班人员报告后,亲临现场了解情况、 实施指 导、 组织抢救。遇重大抢救事件,需其他科协助时,及时报告总值班,由总值班 统一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并上报医务处。二线值班医 师服从总值班和医务处指挥,全力以赴,做好病人的抢救工作。6、在上下班、节假日, 临床二线值班医师有责任主持全院 联合会诊。7、临床二线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接到一线值班医师报告的特殊情况(传染病、突发 公共事件等),必须立即报告医务
3、处或总值 班。8、临床二线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午 间、夜晚除巡视病人及抢救病人外,留守值班室。离开值班室必 须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保持联系。9、临床二线值班医师应做好值班记录,于每天早上 7:45 准时交接班。10、临床二线值班的管理由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统一组织和协调,并报 告医院行政总值班人 员和医务处,以便 组织 更大范围的救护活动。附件:临床二线值班考核细则附件:临床二线值班考核细则为医疗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 值班制度有关规定,制订二线值 班考核细则如下:一、临床科
4、室应严格按照二级值班制度执行,二线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二、值班人员应掌握重点患者的病情,指导值班医师和总住院医师进行诊疗工作, 对值班医师的请示和 发生的医疗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有明确的指示。三、二线值班人员应重点做到 5 必看 1 加强。 务必对值班期间新入、 术前术后、病情发生明显转变、急危重症抢救、发生医患争 议的病人进行查看、指导处置;在加强急诊工作期间(16:00-20:00),应指导急诊医生处理好急诊病人、指导并参与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帮助急诊医生提高应急处置和诊疗水平。四、二线值班人员应严守值班纪律, 认真填报值班日志,按时参加交接班并报告工作。交接班不得迟到,如遇急诊手术、
5、抢救危重病人、处置突发事件等,必须向医务处请假。五、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 应予以严肃处理。1、无正当理由,值班(包括加强急诊)或交接班迟到、早退 1 次予以警示,扣发岗位责任津贴 60 元;累计迟到 2 次,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岗位责任津贴 180 元;累计迟到 3 次及以上,扣发 1 月岗位责任津贴,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2、无故不参加交接班 1 次,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岗 位责任津贴 180 元;2 次不参加交接班,扣发 1 月岗 位责任津贴,取消年 终评 先选优资格;累计 3 次不参与交接班,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工资(含岗位责任津 贴)1000 元,并 纳入医生不良记录。3、不按规定详
6、细记录值班日志相关内容,扣发岗位责任津贴 60 元/次,并予以警示。(注:二线值班人 员每天交班必须详细记录值班日志内容:1)值班当日本学科新入病人数;2)病情明显发生变化的患者情况;3)急诊手术例数及简要手术情况;4)参与危重病人抢救情况;5)医务处下发要求督察危重病人诊治情况;6)有纠纷或纠纷倾向的病例情况;7)处置突发公共事件。)4、未经医务处同意,私自换班,予以全院通 报批评 、诫勉谈话,扣发 1 月岗位责任津贴/次,取消年 终评先选优资格。5、无故不在岗的(包括加强急诊工作),第 1 次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扣发绩 效工资(含岗位 责任津贴)1000 元,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7、;累计 2 次不在岗,予以暂停医疗工作(或暂停行政职务)3 个月,扣发 3 个月绩效工资(含岗位责任津贴)。6、临床一线值班医师或住院总请示,二 线值班人员不积极协助处置相关问题或不到现场,或在急诊 手术前后未亲自查视患者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扣 发 1 月岗位责任津 贴;累计 2 次及以上,扣发绩效工资(含岗位责任津贴)1000 元,取消年终评 先选优资格;引起医疗纠纷者,暂停医疗活动,等待进一步处理。7、在发生 5 必看、1 加强情况时,一线值班人员未向二 线值班人员请示的,或未将 5 必看、1 加强处理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的,扣发岗位责任津贴 100 元;累计 2 次, 给予全院通报批 评, 诫勉谈话,扣发 1 月 岗位责任津贴;累计 3 次及以上,扣发绩效工资(含岗 位责任津贴)1000 元,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引起医疗纠纷者, 暂停医疗活动,等待进一步处理。8、其他违反值班制度及医疗制度的,按医院相关 规定进行惩罚。六、医务、医管部门负责每月考核,采取定期 检查、“飞行” 检查、追踪检查和倒查方法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应在院内进行公示。七、于 2012 年 3 月 5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