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3、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4、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形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的保护。 5、职工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6、劳动权利能力,指依法
2、具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7、最低工资,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8、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9、女职工特殊保护,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10,职业技能鉴定,指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1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12、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3、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3、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14、职业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 15、和解,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的方法。 16、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人群。17、工资,是指
4、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8、行政处分,也称纪律处分,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节较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19、劳动争议的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式。 20、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21、竞业限制,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22、职工培训,是指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
5、化知识和提高劳动技能而接受的一种训练方式。 23、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24、行政责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实施了劳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引起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给予的行政制裁。 25、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26、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27、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8、职业纪
6、律,又称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29、职工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30、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31、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32、失业人员,是指在 16 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未从事有酬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 33、年休假,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时间的带薪连续休假。34、女职工
7、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及其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他们的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35、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36、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37、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奖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38、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
8、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39、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0、职业安全卫生,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4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44、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
9、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45、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6、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47、罢工,是劳动关系双方冲突激烈化时由工会组织工人集体停止工作所采取的一种对抗行动。 48、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49、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
10、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50、职业卫生法律保障,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定的总称。1、简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答: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以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为主的经济组织。2)它是由国家和社会扶持兴办的经济组织。3)它是劳动者生产经营自救的经济组织。4)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 2、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何区别。
11、答:1)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法律概念。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劳动合同成立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确立劳动合同关系。2)但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3)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始于合同签订之日。4)劳动合同签订后,需要鉴证和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鉴证或公证之日。 3、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答:我国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劳动法第 49 条规定,确定
12、最低工资标准应综合考虑一下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情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简述社会保险的特点。 答: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标的是劳动者人身,排除非人身保险。2)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特定。3)职工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总体目标(或任务)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持续进行,不是单纯的经济支付。5)保险基金构成不同,主要由用工方缴纳和国家财政支持。 5、简述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和程序。 答: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
13、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在企业内部设立各级调解委员会。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规定,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他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报告工作。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处理不服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调解、仲裁、诉讼三个主要程序和特别处理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处理程序:对集体
14、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由县级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指定 3 名以上(应为单数)仲裁员组成特别仲裁庭,必要时亦可报送市级以上仲裁委员会处理。 6、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亦称劳动法的效力范围,它是指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7、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1)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
15、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调整的结果。2)劳动法律关系除了具有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以外,还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具体表现为:(1)他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性。 8、简述安全技术规程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答: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2)机器设备的安全;(3)电器设备安全;(4)动力锅炉和气瓶的安全;(5)建筑工程安全;(6)矿山安全。 9、劳动就业的特点是什么。 答: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能够参加劳动的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2)劳动者必须从法律允许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3)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必须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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