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徒行传查经讲义使徒行传查经讲义1使徒行传查经目 录使徒行传概论 .3使徒行传主题查经 .10要等候 所应许的圣灵 .10门徒等候圣灵 .11圣灵果然降临 .12彼得见证耶稣是基督 .13圣灵更新的生活 .14圣灵赐人信心 .15彼得二次讲道 .16圣灵赐人胆量 .17圣灵的恩慈 .18圣灵的严厉 .19圣灵再施恩 .20圣灵的安慰 .21教会的组织 .22教会受逼迫 .23福音的逼迫与兴旺 .24太监得救 .25保罗信主 .26彼得的巡牧 .27哥尼流全家得救 .28彼得的讲道 .29突破传统的争辩 .30福音在安提阿的增长 .31教会的代祷 .32希律之死 .33奉差遣传福音 .34保罗讲
2、道 .35传福音受苦难 .36耶路撒冷会议 .372门徒西拉 .38门徒马可 .39门徒提摩太 .40传福音的预备 .41保罗在腓立比 .42门徒路加 .43门徒吕底亚 .44禁卒全家信主 .45信而归主的人增加了 .46保罗在帖撒罗尼迦与庇哩亚 .47保罗在雅典 .48使徒行传中的妇女 .49模范夫妇亚居拉和百基拉 .50保罗在哥林多 .51门徒亚波罗 .52保罗在以弗所 .53特罗亚的特别聚会 .54坐在窗台上的犹推古 .55保罗对教会长老们的勉励 .56保罗的决志与眼泪 .57保罗到耶路撒冷 .58保罗的两问 .59保罗向百姓分诉 .60保罗在公会 .61放心罢! .62保罗向腓力斯的申
3、诉 .63行传中的长官们 .64保罗与腓斯都(一) .65保罗与腓斯都(二) .66保罗所见的异象 .67保罗与亚基帕 .68带锁炼的保罗 .69惊涛骇浪 .70保罗在罗马 .71保罗的三得 .723使徒行传概论使徒行传是早期教会建立和发展的事实记录;也是现在教会信仰和依据的中心。举凡耶稣祂的降生、长大、传道、行神迹、受死、复活,以及祂的一切教训,均于福音书中有详尽的记载。但是,自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升天、圣灵降下、教会成立、教会扩展等初代教会史,却非阅读使徒行传不得而知。凡蒙耶稣救赎,作基督门徒的人们,都当对本书详加研读和查考,俾使信仰有所遵循和前进。真教会负有恢复使徒时代教会的使命,更当要详
4、读本书,多效法使徒时代圣灵活泼的工作,期早日完成神托付的使命,迎主再临,共享永生之福乐。一、本书的作者本书作者之考证,可由下列各点,显示是保罗的忠实良友、亲密的同伴、亲爱的医生路加。1受书者之证明 ( 路一 12;徒一 1 )本书开首即记载是达于提阿非罗的;而作者又说明他是把耶稣一生的言行,已作前书达于提阿非罗。但遍查四福音或其它书信,惟有路加福音是写给提阿非罗的。由此可知本书也是由路加所著作的。2 我们二字之证明 ( 十六 1017;二十 515;二一 118;二七二八 )细查本书的词句,作者每于记述保罗行事的时候,即用我们二字,可知作者必是保罗旅途的同伴。如查考保罗书信与使徒行传时,便可知
5、保罗在某几次的旅行布道中,和他同伴的就是路加 ( 十五 3440 ) 而且所谓我们的部分,至少可显示下列各次旅程:即由特罗亚至腓立比 ( 十六 1017 )。由腓立比至耶路撒冷 ( 二十 515 )。由该撒利亚至罗马 ( 二七二八 15 )。再由保罗书信中数次述及路加,也可证实上述的事件。即保罗被囚于罗马时,路加也显然和他同在,致保罗感激地称他为亲爱的医生 ( 西四 14;门 24;提后四 11 ),且使徒行传既为保罗同伴所记 ( 十六 1015 ),由此可知作者确为路加无疑。3与路加福音遥相接续之证明 ( 路二四 4752;徒一 414 )如查考路加福音末数节,与本书之前数节,便可知二书是遥
6、相接续,前后一气的 ( 路二四 4752;徒一 414 )。因此可确信二书实系书自路加一人之手笔。4本书形容各种疾病时,都用医学名词 ( 三 2、7;九 33;十二 23;十三 11;二八 8 ),显明作者精通医学,而在保罗的同伴之中,只有路加被称为医生 ( 西四 14 )。二、本书著作之时间本书之著作时间,依解经家之查考,论断不一,而一般认为约于主后六二年至六十八年之间,其理由如下:1在耶路撒冷被毁之前本书作者在路加福音曾记主预言圣城将毁之事 ( 路二一 20 )。其写使徒行传又在路加福音后,如当时圣城已毁,如此重大之事,其何以只字未提?查耶路撒冷圣城既被毁于主后七十年,可知着书之时,谅必在
7、主后七十年之前。42在使徒保罗殉道之前本书作者对保罗之事迹,既历历详述,若本书写于保罗殉道之后,其对于保罗殉道一事,必不能缄默不言。查保罗之殉难既在主后六七至六八年之间,则可知本书著述之时,最迟在主后六七、八年之间。3在使徒保罗被囚之后本书结尾仅记保罗在罗马禁囚之二年中之情形,此后即无下文。因此解经家多以写作之时,定为以保罗居罗马期间相距不远。并有谓路加于保罗被囚之二年中,利用此时,伴随保罗,从事写作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而此时约在主后六二年,故本书写作开始最早时间,当不超出主后六二年。三、本书的特有价值本书特有之价值,可由下列各点得知:1它是耶稣教最初三十多年中建立教会,传扬福音的记录既称行传
8、可知其中所记录的,不是学说,不是理论,也不是遗传的神话,乃是过去的事实;是作者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事实;是历史有凭可证,有据可查的事实。决不是虚构喧染,描写附会的故事等所可同语。2它是四福音的延续书中记载耶稣虽已复活升天,但仍藉圣灵在地与使徒同工,终使福音广传,教会普建,由耶路撒冷以至罗马各城。且四福音所述:乃主对建立教会,赏赐圣灵,及向外邦人传扬福音之应许;至使徒行传所述:则主此等应许之实现与完成。四福音乃记耶稣藉肉身彰显神道的奥妙;使徒行传则记耶稣圣灵显示神力的无穷。四福音乃记耶稣开始的一切所教所行;使徒行传则记耶稣继续的作为事工。故本书实与四福音前后呼应,彼此互证。3它是特别记载圣灵之权
9、能与事功藉圣灵之权能与事功而显示使徒与教会之一切宣讲与工作,均需仰赖圣灵之同工与引领。否则如出人意,即毫无为用。查考全书二八章中,曾记载圣灵有七十一次之多。举凡圣灵之施洗、充满、禁止、指示等,均记述甚详。因此,研究圣灵的人们,多有称本书为圣灵行传的,实在也是适当之言。四、本书的年代使徒行传中所记事迹之年代,只有一个年份是确定的,那就是希律王之死 ( 主后四四年 )。其它事迹之年代,论者各异,似难一致,可能相差一至四年之久。下列年代表,仅供参考而已耶稣升天与五旬节圣灵降临 ( 主后三十年 )司提反殉道;腓利至撒玛利亚 ( 主后三十三二年 )扫罗悔改归主 ( 主后三四年 )保罗首次上耶路撒冷 (
10、主后三六三八年 )保罗在叙利亚、基利家 ( 主后三八四三年 )彼得在约帕,哥尼流受洗归主 ( 主后三八四三年 )彼得出狱;希律受死 ( 主后四三四四年 )雅各殉道 ( 主后四四年 )保罗第二次赴耶路撒冷同巴拿巴送捐款 ( 主后四五年 )5保罗与巴拿巴出外宣道与归回安提阿 ( 主后四六四七年 )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 ( 主后四七四九年 )保罗第三次赴耶路撒冷与巴拿巴同往 ( 主后四九年 )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 ( 主后五十五三年 )保罗于哥林多写帖撒罗尼迦前后书 ( 主后五一五二年 )保罗受迦流之审判离开哥林多 ( 主后五二年 )保罗第四次赴耶路撒冷 ( 主后五三年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 ( 主后五
11、三五六年 )保罗在以弗所写哥林多前书及加拉太书 ( 主后五三五六年 )保罗在马其顿写哥林多后书 ( 主后五六年 )保罗在哥林多写罗马书 ( 主后五六五七年 )保罗第五次赴耶路撒冷 ( 主后五七年 )保罗第四次旅行布道航海至罗马 ( 主后五九年 )保罗船破留于米利大 ( 主后六十年 )保罗首次在罗马下监写监狱书信 ( 主后六十六二年 )保罗被释放 ( 主后六二年 )保罗在西班雅与小亚细亚写教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 ( 主后六二六五年 )保罗第二次在罗马下监写提摩太后书 ( 主后六五六七年 )保罗殉道 ( 主后六七年 )五、本书历史之考证基督教初期三十余年间的史实,除本书与保罗书信外,别无他书可寻,藉
12、资考证。但考查本书时,首当注意它所记述的事实,是否可靠,这是先决的问题。依照历史的考据,有下列几项,足证本书所记一切,均为事实无疑。1路加曾亲身加入团体之内用书内所记我们的地方,可知路加本身已加入保罗旅行布道团体之内 ( 徒十六 10 )。所以能就亲眼所见,记述一切;有时虽不能同行 ( 徒十七 1 ),但事后保罗必会将一切经过告诉路加,既不然路加亦会问之于保罗,或其它同工如西拉,提摩太等人,仍可就亲耳所听,继续记述。由此可知路加所记一切,均属事实。2路加亲神曾经详细考查 ( 路一 3 )路加着书在福音既能如此认真,再行传又何能马虎从事,必定也是经过诸方搜集,详加考察的。而且根据历史所载,路加直
13、至主复活后约二十年时,始信耶稣,成为基督徒。由此可知他所著述的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采用的材料,除当时亲身经历,亲耳所听外,其关于耶稣在世时的言行或教会早年时代的一切,必经多方搜集,详加考查得来;而这些材料的来源,可能由以下诸人所提供的:巴拿巴和彼得 ( 加二 11 );因他们到过安提阿,而路加一般认为是叙利亚的安提阿人由保罗处得到资料 ( 二三 33;二四 27 )由七执事中的腓利处获得 ( 二一 811 )由耶路撒冷的老门徒拿孙之处获得 ( 二一 16 )由主的弟弟雅各之处获得 ( 二一 1718 )6由马可处得到 ( 彼得口述 ),路加曾与他和保罗同工 ( 门 24;西四 11 )3路加自己
14、的所见所闻 ( 十六 10;二十 5;二七 1 )4历史上其它的证据路加所记乘船过险之生动紧张情形,被认为作者实在是一位严密的观察者与忠实的传述家。且又被航海专家们引为羡慕,谓此乃古代航海上最宝贵的乘船记录。路加所记官府制度及社会情形,从前人多疑惑,但近来经考古学家发现碑文,证明路加所记,均属事实。如居比路、亚该亚、亚西亚均有方伯 ( 十三 7;十八 12;十九38 );米利大有岛长 ( 二八 7 )。此外记城市方面于腓立比有罗马官 ( 十六 20 );帖撒罗尼迦有邑宰 ( 十七 6 );以弗所为自由市有干事和法庭 ( 十九 3539 )。记社会方面之各色人物与各地景象,经考史学家游历史地详加
15、考查结果,谓所记保罗曾接洽之国王、官吏、平民,以至行邪术等各色人物,与各地之景况均相吻合。将本书与保罗书信相对照,便可发现两者所记,多处相同,并证路加记述之实。例如保罗所记原为法利赛人,逼迫教会 ( 加一 13、14;腓三 5、6;徒七 5460;九1、2;二二 3、4;二三 6 )。于 大 马 色 路 上 蒙 主 向 他 显 现 , 竟 猝 然 归 主 , 敬 遵 主 命 ( 林 前 十 五 8; 加 一 15 17; 徒九 1 9 )。大马色因受危险,由筐坠下,返回本乡 ( 林后十一 32、33;加一 1821;徒九 25 )。特别使命为被遣向外邦人传福音 ( 加一 16;二 9;罗十五
16、16;徒十五 4650 )。在安提阿及路思得证道受迫 ( 提后三 10、11;徒十四 1922 )。在腓立比证道受辱,乃同众人至帖撒罗尼迦 ( 帖前一 5;二 2;徒十六 40;十七 1 )。因受犹太人逼迫,又独自逃至雅典 ( 帖前二 17;三 1;徒十七 1315)。同西拉及提摩太在哥林多立教会 ( 林前三 10;林后一 19;徒十八 1 )。在以弗所大开传道之门 ( 林前十六 9;徒十九 1 )。久意赴罗马而先携捐款回耶路撒冷 ( 罗十五 2325;徒十一 29 )。以上所记各事,均与本书相符。六、本书的分段1以人物分段受割礼的使徒彼得向犹太人的布道工作 ( 一十二章 )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向
17、外邦人的布道工作 ( 十三二八章 )2以地点分段福音在耶路撒冷 ( 教会被建立 ) ( 一七章 )福音传到犹太和撒玛利亚 ( 教会的成长 ) ( 八十二章 )福音传到地极 ( 教会的扩张 ) ( 十三二八章 )七、本书的内容1宗旨由 ( 一 28 )可知本书之宗旨,即在门徒藉圣灵之能力,为升天之耶稣作见证。 并建设教会于耶路撒冷及罗马各城;且此时之教会实充满耶稣之生命与圣灵之大能,故门徒等均能不畏苦难,不惧牺牲,各处传扬福音,为主作见证。此实在可作为历代教会建7设之模范。2基础本书之基础即在于耶稣升天,圣灵降临。此即教会之生命与能力,舍此则不能成为教会,亦不得称之为教会。故教会如不承认耶稣复活
18、升天,又不仰求圣灵降临充满,则此等团体实非教会,因无耶稣之生命与圣灵之能力。3要义本书之要义即在于记述门徒如何为主作见证。查全书用见证二字,有三十多次,由此可知为主作见证实门徒之天职,详述如下:见证之必须:见证乃耶稣之命令,亦世人之所需,信徒如舍见证,则无法将福音传与别人,致真神救世旨意,即无从实现。见证之资格:蒙耶稣之救赎,供圣灵之大能,所言皆所知,所证皆所见,如此方可成一为主做见证之人 ( 徒一 2122;四 20 )见证之次序:由近及远,由小及大 ( 徒一 8 )。不能舍近求远,忽小视大。为主作见证者当注意及此见证之团体:教会全体,分工合作 ( 徒二 32 )见证之能力:圣灵之充满,牺牲
19、之精神 ( 徒一 8;四 3133;五 41;二十 23、24 )4要事第 一 章 主应许圣灵,门徒同心合意的祷告第 二 章 五旬节及教会被建立第 三 章 彼得医治生来瘸腿的第 四 章 彼得和约翰被捉;巴拿巴奉献全财第 五 章 亚拿尼亚夫妇之死,迦玛列的劝戒第 六 章 拣选七执事第 七 章 司提反殉道第 八 章 教会受大逼迫,腓利的工作第 九 章 扫罗归主,彼得使多加复活第 十 章 哥尼流全家归主第十一章 教会兴望在安提阿第十二章 雅各殉道,希律受罚第十三章 保罗出发第一次旅行布道第十四章 保罗在路司得和特庇的工作第十五章 耶路撒冷会议第十六章 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在腓立比的工作第十七章 保罗
20、在帖城、庇哩亚、雅典第十八章 保罗在哥林多;亚波罗归主第十九章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在以弗所的工作第二十章 保罗叫犹推古复活第廿一章 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并被捉拿第廿二章 保罗向同胞申述第廿三章 保罗被囚于该撒利亚狱中第廿四章 保罗在腓力斯前分述第廿五章 保罗自请上告罗马该撒面前8第廿六章 保罗在亚基帕王前分述第廿七章 保罗的罗马航程第廿八章 保罗到罗马,被囚狱中二年5要地本书记载有三大城市,系各种要事之中心地点:耶路撒冷犹太人之中心点,系犹太人之京城,为东方之母会。安提阿基督教之中心点,系外邦教会之发源地。罗马世界之中心点,系世界之大京城,为西方之外邦教会。质言之,本书所载之教会,系由犹太京城
21、耶路撒冷,渐传而至撒玛利亚约帕该撒利亚叙利亚之安提阿比亚庇之安提阿腓立比帖撒罗尼迦雅典哥林多直至世界之大都罗马京城。八、本书的灵训1圣灵之事功圣灵与信徒,尤以与传道人之关系,书内述之最详圣灵之施洗 ( 一 58;二 1718;八 1517;十 4447;十一 1516;十五 8;十九 6 )。圣灵之充满 ( 二 4;四 831;六 35;七 55;九 17;十一 24;十三 9、52 )。圣灵之设立 ( 二十 28 )。圣灵之派遣 ( 八 24;十三 2 )。圣灵之引导 ( 八 9、39;十一 7 )。圣灵之禁止 ( 十六 68 )。圣灵之同工 ( 五 32 )。2信徒之天职书中显示信徒之唯一
22、天职即为耶稣作见证不独使徒以此为天职,即教会中所有信徒,无论男女老幼,亦莫不以此为天职。如当日于耶路撒冷同被圣灵感动之一百二十人 ( 一 15 ),均系为主耶稣作见证者。而其见证之方法,计有下列种种:以言语作见证即用言语宣传耶稣救世福音。以事工作见证 ( 九 39;六 3;十八 3 )。以生活作见证 ( 四 13;十一 24;九 30 )以苦难作见证 ( 四 34;五 4042;八 46;十二 4、24;十六 2434)以能力作见证 ( 一 8;二 37;四 33;六 8;九 22;十八 28 )以灵交作见证 ( 二 4647;约十三 35 )以神迹作见证 ( 二 43;三 610;五 121
23、6;六 8;七 13;十四 1011;二八810 )3救恩的范围耶稣基督之救赎大恩,乃不分种族、国家、地域、团体等,因为经上记着说:神爱世人又说:凡有血气的都要见神的救恩。 所以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耶稣升天时最后之命令即为你们当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书内即记载使徒遵此命令,开始传福音,且由近及远由耶路撒冷以至地极去作见证。当初于五旬节时,有人从天下各国来就讲福音,此时门徒或欲久留圣城,欢聚事神;因此神即使教会大遭逼迫,会众不得不分散往普天下去传福音 ( 八 14 )。此后使徒彼得即迫不得已而开外邦传道之门 ( 十 1748 )。圣灵又特任命使徒保罗到外邦各地去传道 ( 十三 215 )。9于是保罗如何遵命至叙利亚、小亚细亚,直到罗马京城即当时世界政治与文化之中心,以显明耶稣之救恩,乃为万人所预备。由此可知传道者之对象当为何人。4传道之机会处处皆是传道之地点,时时皆是传道之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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