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2009 年度崇明县教职工结构医疗保障计划的说明一、 结构医疗补充保障计划主要内容:1、 自负段保险:受理单位:新华人寿保险经费:260.00 元/年,其中:单位或单位和个人集体承担 130.00 元;教育局补助 130.00 元(补助后不再享受 50%的住院报销)保险权利:(后附)如果不参加该保险:不再享受教育局 130.00 元补助。自负段(1500.00 元以内)住院部分享受教育局 50%的补助;门、急诊部分各单位自行补助。2、 共负段保险,受理单位:上海市总工会保险经费:50.00 元/年保险权利:(详见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互助保障计划表)3、 重特大病保障计划受理单位:崇明县教
2、育工会经费:30.00 元/年权利: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和主动脉手术(以一种疾病为限) ,领取补偿金 1 万元;4、 女性安康保障计划受理单位:崇明县教育工会经费:18.00 元/年权利:参保后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以一种疾病为限) ,并经住院治疗领取补偿金 1 万元(生殖器官癌是指;子宫癌、子宫颈癌、输卵管癌、卵巢癌、阴道癌和外阴癌) 。二、 承保时间:2009 年 4 月 1 日-2010 年 3 月 31 日三、 投保要求:1、争取行政
3、的支持,充分利用“2%的医疗补助资金”制定投保方案;2、面向全体教师宣传发动,明确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动员积极投保;3、办理投保及经费转帐手续(4 月 10 日之前):自负段保险、重特大病保障、女性安康保障等经费请转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崇明县委员会,帐号:038945-00801061705,农行崇明县支行。“共负段保险”请直接前往崇明县总工会办理(新崇南路89 号) 。4、上报投保者名单及资料:(详见2009 年度崇明县教职工结构医疗保障计划参保名单教育工会网站资料下载) ,于 4 月 10 日之前通过 传教育工会。崇明县教育工会二 OO 九年三月十六日2009 年崇明县教职工自负段保险方案投保
4、范围教育系统在职员工,每个单位须有占从业人员总数 85%的职工参加。职工总数小于等于 10 人的必须 100%参加。保障内容1、保险总金额为 4000 元,即住院+门诊保险金额不超过 4000 元,其中门诊保险金额不超过 1400 元。2、门诊理赔:参保教职工因疾病或意外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及相关规定自负 480 元以上(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的部分,减去其他保险部门理赔金额之后,新华保险公司按 70%的比例赔付。门诊理赔金额=(符合规定的经费-其他保险部门理赔数-480.00)*70%3、住院理赔:参保教职工因疾病或意外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自负 600 元以上(含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减去其他保险部门理赔金额之后,新华保险公司按 70%的比例赔付。住院理赔金额=(符合规定的经费-其他保险部门理赔数-600.00)*70%。就诊指定医院1、崇明地区:门诊:全部乡镇卫生院及全部县级医院。住院:中心医院、庙镇医院、堡镇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中兴镇卫生院、长兴岛卫生院、横沙岛卫生院。2、非崇明地区:请查阅新华人寿附件一: 医院名录 。保险期限:一年(2009.4.1-2010.3.31) 。申请时间:2009 年 4 月 10 日之前。保险经费:260 元/人。免除责任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新华人寿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