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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办群管理制度.doc

1、管理制度汇编(行政 党群 法律 信息分册)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九月编 制 说 明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人类文明与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成功的企业来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成功,就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袭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已经开始,市场的机制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因此我们必须行动起来,苦练内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构筑良好的运行机制,合理调整企业内部结构,走现代化企业管理与运营之路。 2003 年公司编制的管理制度汇编

2、(共计八个分册)一直作为公司工作的行为准则。该制度的运行有效地规范了公司的管理行为,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五年来公司的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旧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从实际出发、适应市场变化、逐步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以实现公司“ 三步走” 的战略目标。此次修订的 2008 版管理制度汇编共分为九个管理分册,包括项目管理分册 、 市场合约报价管理分册 、 技术质量管理分册 、 物资管理分册 、 安全保卫管理分册 、 财务资金审计资产管理分册 、 人力资源管理分册 、 行政党务法律信息技术管理分册

3、 、 总部及基层单位岗位职责管理分册 ,它与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构成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文件化体系。在本次制度修订的过程中,力求做到适当的前瞻性和政策延续性,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主要是希望能在一定的时期内稳定的实施。在内容上,该汇编较全面地描述了公司的工程管理、经营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质量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律事务管理、信息技术管理、资产管理、党群工作管理等工作,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实务大全。编制公司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每个员工办每一件事都有充分的依据,使管理制度真正起到导向、约束和激励的作用。本次制度编制工作得到了公

4、司各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和员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公司各级领导也为该制度的最终审订付出了诸多的辛苦,在此一并表示感谢。郑重声明:该文件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外借和自行复制,如因工作需要,可复制单行本,但必需经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制。目 录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11.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 .12.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3.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134. 总经理办公会议案提交程序 .165.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管理办法 .216.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237. 内审员管理办法 .268. 公司员工办公行为管理办法 .299. 分公司及

5、后勤单位模拟法人管理办法 .3310. 分公司及后勤单位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3611. 公司督促查办工作管理办法 .3812. 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规定 .4013. 公司小区门卫及办公楼管理制度 .43第二章 公文及信访管理制度 .4414. 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4515. 公司 OA 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5216. 公司总部集中打印管理办法 .5317. 公司来信来访处理程序标准 .56第三章 公共设施及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5918. 公司各类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5919. 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6120. 公司会议室使用及来客接待管理办法 .6321. 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6、.6422. 公司总部办公设施管理办法 .6523. 公司总部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6824. 公司总部车班管理规定 .6925. 公司员工婚庆活动租用大客车管理规定 .7026. 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71第四章 党群工作管理制度 .7327. 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细则 .7328. 公司“四好班子”建设考核办法 .7529. 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 .7930. 宣传工作及公司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 .8131. 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8332. 基层工会工作规则 .8633. 基层共青团组织管理办法 .8834. 员工健康和女工保护管理规定 .92第五章 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9435. 党

7、支部书记(党总支)党员纪律管理制度 .9436. 行政监察管理办法 .9637. 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100第六章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10738.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10739. 第七章 信息化管理制度 .11240. 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管理办法 .11241. 档案管理办法 .118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1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建一局集团第

8、二建筑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的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50 年。第八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 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 推 动 社 会 建 设 和 发 展 为 已 任 , 把 改 善 人 民 生 活 环 境和 实 现 员 工 的 个

9、 人 价 值 作 为 企 业 的 不 懈 追 求 。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机具租赁;普通货物运输;锅炉设备安装、维修。*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 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净 资 产 7206.4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 司 货 币 2793.57 100%2007 年 12月 5 日第十五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第十六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以书

10、面形式作出决定,但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2(一)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11、(十)决定公司重大收购、重组、资产置换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对外担保、设立分支机构事项;(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第四章 股东出资的转让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并于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五章 董事会第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第二十一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

12、派可以连任。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余任董事会应尽快提请股东委派新任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未就董事委派作出决定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第二十二条 董事可以兼任除监事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三)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除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经股东批准的事项外,决定公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3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3、;(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方案;(六)拟定公司重大收购、重组、资产置换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清算方案;(七)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八)拟定对外股权投资方案;(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二)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14、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股东提议时;(二)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四)监事会提议时;(五)总经理提议时。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一决制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议表决的事项涉及某个董事个人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应回避表决。若某个董事应回避表决而没有回避的,则由该名董事所作之投票视为无效。第二十八条 董事

15、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度并行使表决权。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的,委托书应当载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视为本人出席会议,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被委托人)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名。第三十条 董事应对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

16、、第一章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4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股东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股东决定和董事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第三十三条 董事的任

17、职条件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本条规定适用公司的监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六章 监事会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由股东委派;一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并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

18、可以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监事会应当尽快提请股东,委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未就监事委派做出决定以前,该提出辞职的监事以及监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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