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料储存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第 2 条 物料存储原则。(1)安全可靠原则。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2)分类摆放原则。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第 3 条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库区定置管理图,并在仓库现场放置库区定置管理图,按定置管理要求严格地将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分别存放,不允许出现混料放置的情况,必须在物资保
2、管卡上标明材料存放的架、层、位、区域号。第 4 条 建立仓库看板管理,及时公布产品信息(短缺等异常信息)及库房管理动态,并随机更新。第 2 章 物资摆放管理第 3 条 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位编号。第 4 条 物料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贵重物料要设专库或专柜保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单独按规定存放。第 5 条 物料的计量单位要按照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物料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物料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第 6 条 原则上编号采取“四号定位” 法:第一位表示 库房或货场的编号;第
3、二位表示货架或货场内分区的编号;第三位表示货架层次或货场分排编号;第四位表示物料位置或货场垛位编号。具体编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 7 条 物料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 积、重量合理堆 码。所有物料一般均应上架,对不能上架的大件物料,应按规格分类集中放置,并做标识。放在室外的大件物料必须遮盖。第 8 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第 9 条 仓库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向主管反映并立即委托维护。第 3 章 物资盘点管理第 10 条 仓库建立库存数量帐,每日根据出入
4、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账。第 11 条 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报表。管理员依据产品安全存量计划,做好产品存量检查工作,当安全存量不足或库存缺料时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紧急采购申请,并在看板上记库存材料抽查记录表。第 12 条 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会同财务部相关人员共同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第 13 条 盘点后应汇总、分析。第 4 章 库房环境管理第 14 条 库房内应干燥,地面平坦,整洁;仓库大门、窗户应完好;钥匙、库门开启装置实行专人管理。第 15 条 仓库灯光应足够,能满足仓库夜间操作(如货运发货等)
5、,仓库电源线不得有裸露现象。第 16 条 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栓 1 个/200 平方米),定期检查有无失效,仓库的消防器材应放在容易发现、拿取的位置。第 17 条 库内应划黄线标明库位、垛位、道路等,库内通道应畅通,不得有物品阻碍车辆通行。第 18 条 仓库应具备进、出货的装卸平台,便于出入库操作。第 19 条 每个仓库应有仓库平面图,且注明库内产品分布、仓库平面结构、仓库面积。第 20 条 库内应具备装卸工装卸时的垫板,具备装卸必备的工具,如推车、叉车 等。第 21 条 仓库地面应无灰尘、碎屑、纸屑等杂物,库内应具备清洁工具(扫帚、墩布、垃圾箱等),各仓库的推车、 扫把等工具应集
6、中摆放在固定、合理的位置,不得随意乱扔。第 5 章 库房安全管理第 22 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管理,入库人员经仓库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在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入库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吸烟。入库搬运时,要根据物料特性及大小、轻重使用不同搬运工具,以避免碰撞损坏。第 23 条 仓库保管的物料,非经企业主管领导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 用、 调换和外借。第 24 条 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企业规定的物料出库、移库、退库等请求。第 25 条 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带入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第 26 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
7、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第 27 条 库房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灭火设备,安全门必须齐全有效,水电线路必须畅通无阻,以利防火、防盗等。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保证仓库和物料财产的安全。第 28 条 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批准后,有专人负责才可。第 29 条 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仓库管理员不得擅自离岗,库房无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第 30 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并对物料的利用、 积压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