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保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节 薪酬资料管理原则第四条 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第五条 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第六条 因发放薪酬
2、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第七条 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1、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2、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第三节 保密程序第八条 保密程序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
3、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必须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必须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第四节 保密责任、处罚措施第九条 保密责任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
5、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2、薪酬专员必须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第十条 处罚措施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 3 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 3005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 200300 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 300 元。第五节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