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诊负责制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二、 基本要求:1.首诊医师应当做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2.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3.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三、与旧核心制度的不同点1.首诊医师对门(急)诊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完成门(急)诊病历,以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对诊断不明确的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给予及时治疗或
2、及时转有关科室。2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的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3. 首诊医师对诊断明确的患者,按照诊疗常规及时治疗;对于诊断不明确的,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对诊断为非本科室疾病的患者,与患者沟通后,转诊至对应科室;对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申请多学科会诊;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交接,把患者的病情及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首诊医师明确每个阶段的责任主体,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顺利、连续进行。4. 若危重病人,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院治疗,首诊医师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联系有关
3、医院,做好患者转院护送前的工作。若病人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二、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2 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 1 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2 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3 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 24 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三、与旧核心制度的不同点1.强调了查房周期。2.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3.增加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