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亚湾区 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发展战 略,推进健康 大亚湾 建设,决定在全 区 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结合我 区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服务对象为全 区 常住人口,即: 大亚湾区 户籍 人口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2018-2020 年为试行期,以 全区 常住人口为基数,按照 3: 3: 4 的原则(即 2018年完成 30, 2019年完成 30, 2020 年完成 40),制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健康体检覆盖全 区 常住人口。对体检人群按照分类实施健 康管理,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
2、儿、优抚对象优先安排体检。 第三条 体检人群分为 “0-6 周岁人群 ”、 “7-17周岁人群 ”、 “18-34周岁人群 ”、 “35-64 周岁人群 ”、 “65周岁及以上人群 ”五个 年龄组。其中: “0-6周岁人群 ”和 “65周岁及以上人群 ”按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执行。 “7-17周岁人群 ”、 “18-34周岁人群 ”、 “35-64周岁人群 ”结合各年龄组情况,分别确定相关体检项目(具 体见附件),在 2018 年 -2020年试行期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方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为主 、巡回体检为辅、入户体检为补充。 第四条 “0-6 周岁人群 ”和 “65周岁及
3、以上人群 ”体检费用列 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余人群健康体检经费为 90元 / 人。群众自己增加的体检项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付费。全民 健康体检费用由市、区财政按 5:5比例承担。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 收到市补助资金后 30日内拨付到资金使用单位;区承担的配套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按月拨付。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执行进度,于每个季度末将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区卫生和计生、财政部门。 第五条 凡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本 区 常住人口,在区 、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组织下享受免费体检。 (一) “0-6 周岁人群 ”,到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检项目。 (二)
4、“7-17周岁人群 ”由本 区 各中、小学、中职学校统一造册登记,并根据学校驻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间安排开展健康体检。 (三) “18-34 周岁人群 ”和 “35-64 周岁人群 ”,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常住地村(居)委会登记造册,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 (四) “65周岁及以上人群 ”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检项目。 第六条 健全结 果反馈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体检结果 及时录入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在 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上等多种方式反馈给群众,并做好指标解释和健康指导。 第七条 加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及卫生技术人
5、员培训, 熟 悉操作流程,强化质量控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及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附件: 大亚湾区 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附件 大亚湾区 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年龄 体检项目 国家规定项目 我 区 新增相关体检项目 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享有 出 院后 1 周内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 儿在 3、 6、 8、 12、 18、 24、 0-6 周岁 30、 36 月龄时共 8 次健康管 理, 4 6 岁学龄前儿童每年 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进 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 评估,血常规检查和视力筛 查等。 心电图(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新生入学)、
6、 7-17 周岁 一般体格检查 血常规、肝功(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 转氨酶和总胆红素) 血常规、肝功(血清谷草转氨酶、 血清谷丙 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血脂(总胆固醇、甘 18-34 周岁 一般体格检查 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 白胆固醇)、血糖、肾功(血清肌酐和血尿 素) 血常规、肝功(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 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血清肌酐和血 35-64 周岁 一般体格检查 尿素)、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 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血糖、心电图、中医体质辨识 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 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 氨 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 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 65 周岁及 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 以上 (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 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 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 部 B 超(肝胆胰脾)检查, 中医体质辨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