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区域性)地方标准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要求编制说明标准起草工作组二一八年十月11 任务来源和目的意义1.1 任务来源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2018 年成都市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成质监标【2018】13 号) 。1.2 背景目的意义(1)背景1、成都市大力扶持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实施工作成都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信息化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1344 号),2017 年批复同意关于报请审定发布成都市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5) 的请示 (成农报201765 号) ,明确以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物联网信息技
2、术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领先发展。自 2013 年启动至今,成都市已建成蒲江县、成都天地网、都江堰青城茶叶、四川微牧等 4 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大力推动了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带动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农委)采取“先建后补”资金扶持形式,着力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企业打造农业物联网技术运用示范基地。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农业生产信息化基地 58 个。2、成都市农委正推动农业物联网基地验收为了规范农业物联网平台设计工作,成都市农委制定出台成2都市农业物联网软件建设导则(成农办2014128 号),研究制定了2017 年成都市农
3、业信息化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尝试成规模全产业链推动成都市农业物联网项目建设。目前成都市物联网基地由成都市农委牵头组织专家验收。3、成都市物联网平台建设和验收标准缺乏虽然成都市农委出台了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导则,但是总体上还存在对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缺乏系统化阐述,没有规定平台必须具有的基础服务功能、基础硬件设施的要求,平台的验收没有成文标准,验收过程依靠专家的经验会签,规范的落地性和可操作性较差。(2)目的和意义农业物联网基地及企业涉及到设施园艺、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领域的环境信息监测和控制,由此需要制定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标准来规范平台选型、平台验收和平台运营。本标准规定农业物联网平台针对
4、设施园艺、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通用功能要求、设备要求、建设阶段、验收规范。用于引导成都市农业物联网产业发展、规范市场行为,指导物联网基地选择物联网软硬件供应商、规范物联网基地验收和运营、有助于第三方质量机构监督。编制“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要求”必将促进成都市农业物联网基地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本标准由成都市农委提出工作任务要求,成都市农林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 、成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3司(以下简称成检公司)牵头承担本规范的落地编制工作。2 主要工作过程第一阶段:标准编制工作组成立2018 年 6 月 20 日,成都市农委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编制工作进
5、行总体部署,由农科院和成检公司共同落实具体工作的实施,农科院和成检公司联合相关单位,结合成都实际,力求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第二阶段:全面调研首先,工作组通过研讨拟定了标准推进工作计划。然后,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资料查阅工作,收集了大量技术资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外各地相关的地方标准,通过对各地标准的对比分析,工作组归纳总结了各地标准的优缺点,明确了标准起草的内容和工作重心。2018 年 7 月-9 月,工作组由农科院协调分别组织到成都久天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津之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都金田种苗有限公司、都江堰兴农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江
6、堰市乡韵猕猴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川都江堰青城茶叶有限公司、四川德维蓝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久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川锦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欣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彭州市溯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等农业信息化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农业物联网基地信息化建设实施情况,信息化系统验收情况、信息化系统运营情况。4为了进一步了解农业物联网基地信息化方案编写、设计和实施情况,工作组按照设施园艺、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分别走访了多家农业物联网基地的信息工程项目实际的承接商,了解他们在平台建设过程中的工作情况以及他们对基地的实际需求的看法。同时,工作组到成都市农委、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
7、农技总站) 、农科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物联网联盟等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走访交流,听取了 15 名以上农业专家和物联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第三阶段:标准起草1、草案编写2018 年 9 月-10 月通过对前期收集资料和调研结果的总结分析,工作组起草了标准内容框架。同时,带着草案和专业问题与农科院、农技总站、成都市农委的多名信息化专家反复沟通,形成了标准草案。2、反复修订形成初稿工作组带着草案实地走访或电话方式和相关职能部门、农业物联网方案解决商、大专院校的农业专家和物联网专家进行 10 多次的深入沟通,取得了大量意见和建议。项目组在 2018 年
8、10 月 8 日在农科院召集相关科室和人员召开讨论会,对草案内容进行细致讨论,明确现有版本存在的问题,并5在会上归纳出修改建议,最后形成标准初稿。第四阶段: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及完善通过第三阶段工作,工作组在初稿标准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8 年 10 月 11 日,成都市农委发出“关于征求农业物联网平台基础信息采集要求和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201810-36) ”,就本标准向各区(市)县农业信息化基地、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多方意见征求,工作组收集了大量的反馈意见,通过梳理反馈的各方意见,工作组采纳了其中优秀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标准内容,最终于 2018
9、 年 10 月底形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3 标准所确立的基本技术要求和依据说明(1)文本格式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2)具体内容标准研制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农业物联网信息采集相关地方标准规范,结合成都市农业物联网信息采集的需求,进行有效整合,使标准具有科学性、统一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主要参考标准如下: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34068 2017 物联网总体技术 智能传感器接口规范GB/T 196
10、68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6GB/T 28035-2011 软件系统验收规范SJ/T 11674.3-2017 信息技术服务 集成实施 第 3 部分:项目验收规范YDB 188-2017 面向物联网应用的无线局域网组网技术要求4 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由于不同的国情和组织构架,目前未采用国际、国外标准。5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相关标准的要求。6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的编写过程无重大分歧意见产生。7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本标准一经发布,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及时对相关管理部门和实施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宣贯,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使标准的关联方能及时、准确的按标准要求开展工作。8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标准。9 其他说明无。标准起草工作组2018 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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