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导师管理办法一、 总则为推动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公司管理、技术、技能专长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青年人才更快的成长,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特制定本办法。二、 导师的任职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深员工和管理人员,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价值观,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2、入职三年以上,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以上,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具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说明:导师原则上是新员工的部门管理人员、资深同事,或其他部门推荐的导师。三、 工作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导师管理办法的编制、修
2、订、组织实施,导师辅导新员工期间的管理、考核、培训,及导师报表的审核、存档。2、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导师的选拔、推荐、日常管理及工作督导、考核评定和管理办法的执行。3、导师:制定计划并提交辅导计划表 ,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业务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计划并按时提交工作报表。4、总经理:负责导师管理办法及导师任命文件的审批。四、 实施流程1、用人部门根据需求或实际情况提交培养计划申请表 ,同时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填写导师人员推荐表 ,确定导师与培养对象的对应关系,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核对、
3、确认,对导师提供专项培训。3、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4、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培养对象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其工作及学习绩效,听取其工作汇报,按月提交培养对象考核表。5、辅导期每满一个月,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填写导师月度考核表 。、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属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填写导师考核汇总表 ,导师工作角色结束。五、 导师待遇、 标准对承担导师职责的员工发放导师津贴,其标准
4、为:xxx 元/人月。、发放自实施培养计划之月起的下月,按月将导师津贴发放给导师本人;经月份考核三次为“差”或连续两次为“差”的导师,停发导师津贴。六、 考核方法及奖惩1、人力资源部每月结合导师本人、所在小组、部门、培养对象对导师的考核评价进行统计汇总,确定导师当月综合考核评价结果。2、月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导师,津贴减少 xx 元/人月。3、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取消导师资格,并于次月停发导师津贴。4、 考核汇总表成绩由月度考核结果累计平均值最终确定。月发度考核成绩均为优的导师,被评为“优秀导师” 。导师本人及其培养对象月度考核均为优,一次性给以导师 xxx 元现金嘉奖。七、 附表培养计划申请表导师人员推荐表辅导计划表导师月度考核表导师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