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一)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 30%,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共占 70%) 。1、在公司月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 分以上
2、(含 90 分,以下同)的达标工地,奖励 1000 元;2、在区、县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 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 1500 元;3、在省、市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90 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 2000 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 5000 元。(二)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项目部、奖励 1500 元。(三)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 ,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每人 500 元经济
3、奖励。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 ,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四)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每人 1000 元经济奖励。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奖励 200 元,以资鼓励。(五)对被评为省、市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地的,公司给予奖励 5000元。(六)各项目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可参照执行。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
4、罚制度(一)项目部安全管理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对工地每出现一人罚款 50 元。出现 5 人或 5 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出现 10 人或 10 人以上者,工地安全员按 30%连同受罚;项目负责人强行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按 100%连同受罚。2、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 200 元。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每出现一人罚款 500 元。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
5、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 500 元。5、对上级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 200 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 50 元。7、各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到质量安全部办理登记,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二)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上下极限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处
6、罚 500 元。(2)缓冲器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每处处罚 500 元。(3)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防护门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 1.2 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 200 元。(4)钢丝绳及滑轮系统: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钢丝绳固定,每端少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 元。(5)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 500 元。、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 300 元。(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
7、灵敏,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3)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 100 元。(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3)圆盘锯(锯木机)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4)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圆盘锯、钢筋机械未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三)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罚款 300 元。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
8、-S)供电,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包括发现后不制止或不整改)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6、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7、220 伏(含 220 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8、未对电箱进行定
9、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 ,检测、维修无记录。(四)脚手架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距大于 1.8 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 米的等) ,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 20 延长米罚款 500 元。2、钢管立杆无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 10 延长米罚款 50 元。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张挂不牢、网面破损严重等,每 10 平方米罚 50 元。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保养刷黄色
10、油漆,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 米)油漆,每 100 延长米罚款 100 元。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 500 元,并限期整改。(五) “三宝” 、 “四口” 、 “五临边”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 。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管理人员,出现有 5 人(含 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 20%连同受罚,有 10 人以上发生者,工地安全员按25%连同受罚,有 20 人以上发生者,工地主要负责人按 3
11、0%连同受罚,每出现一人罚款 50 元。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每处罚款 200 元。3、坠落高度超过 2 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 1.2 米的防护栏,每 10 延长米罚款 200 元。(六)模板工程安全管理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 1/3,每例 300 元;2、在立柱距地面 200mm 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 4560Nm 之间,每例 300 元;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
12、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 500mm,每例 300 元;4、钢管、扣件、U 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设标准有违反 JGJ162-2008 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 300 元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七)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无证操作或开机时擅自离岗,每例处罚 200 元。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 10 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 100 元。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罚款 100 元。(八)其他
13、1、未经批准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的,罚款 500 元。2、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所有厨具并处罚款 300 元。3、因酗酒、赌博或未经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工具等其他原因所引发的事端导致打架斗殴者,双方各处 500 元罚款。所发生一切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各自负担。福 建 汇 达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4、无爱护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乱扔纸屑、乱倒垃圾剩饭剩菜,每人罚款100 元,破坏文明施工设施的每人罚款:1000 元。5、楼层内随地大便者一人次罚款 500 元,检举、揭发者给予 200 元奖励。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
14、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项目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并由项目部专用库房存放,违者给予 1000-2000 元罚款处理。7、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楼层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方、落地灰、砖头等杂物,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每平方米 100元的罚款处理。三、附则1、公司质量安全部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其部门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2、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单位、班组实施本经济处罚制度。3、工地质检员、安全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 ,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直接从拨款中或工资中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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