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入司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针对培训结果、记录进行存档。3、根据消防安全预案,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疏散演习,并针对灭火器的相关知识、使用等进行专门培训,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同时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
2、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6、各车间、班组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工序等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公司生产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
3、设施管理制度1、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所有的疏散出口、走道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工作期间,各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4、各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安全通道。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消防控制室必须确保 24 小时值班制度。2、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
4、门培训合格后上岗。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同时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5、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控制室内线电话,非值班人员禁止进入控制室。 7、上班时间不准在控制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8、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9、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
5、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生产部管理,消防器材需做到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2、生产部负责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3、生产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按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4、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车间对部门内部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
6、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车间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生产部报告,并由生产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执行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公司电工负责。(3)各部门、车间下班后,需关闭相关电源。(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
7、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各部门、车间应按规定向生产部申请,必要时,由生产部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由生产部调配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
8、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
9、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公司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2、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3、结合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查,公司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生产部整体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4、对公司各部
10、门、车间、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5、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公司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适时修订。2、制定完成后,公司需组织全员进行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一次,每次演练前需明确职责分工。
11、 4、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专题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公司安装、使用电器设备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
12、处理。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公司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
13、断电源。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车间内部严禁吸烟,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公司针对年度内对消防安全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人员,设置部门、员工安全奖,给予一定的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公司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罚,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公司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
14、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
15、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三、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确保通风良好,禁止吸烟及明火
16、作业。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3、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相关部门需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5、对配电室利用铁丝网进行防护隔离,防止老鼠、蛇类、鸟类等进入,避免发生短路。十四、仓库防火制度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在仓库门口设置禁烟标志。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 60W 以下白炽灯或大于 60W 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3、仓库需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状态等分类存放。4、
17、仓库内部严禁使用电热器。5、仓库内部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仓库门锁。7、仓库管理员必须明确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十五、电、气焊防火制度1、公司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凭证上岗。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 ,核准后方可进行。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
18、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十六、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9、不准赤膀赤脚进入车间。10、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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