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相关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
2、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第二节 基本要求第六条 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
3、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第七条 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八条 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第九条 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条 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
4、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第十一条 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 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第十四条 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第十五条 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第三节 动火作业第十六条 涉及金属焊接、氧气乙炔切割的动火执行人应持有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严禁无证
5、作业。第十七条 动火作业分级、时限(一)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二)动火作业时限:特级为 8 小时,一级为 12 小时,二级为 72 小时。第十八条 动火区划分(一)禁火区: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所有区域、配电室。(二)可动火区:除禁火区以外的区域。第十九条 各区域动火作业等级确定(一)禁火区和可动火区动火作业均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二)特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和装置、酸碱储罐本体或相关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如化学品仓库等区域。(三)一级动火作业:在污水处理区域、酸碱储存区域以及输送管线进行的动火作业。(四)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区域的动
6、火作业。第二十条 遇节假日,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二级升为一级,一级升为特级。第二十一条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同时涉及其他特殊作业的,还应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其他特殊作业相关要求。第二十二条 二级动火次日再次作业的应重新对各项安全措施情况进行确认。第二十三条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一)特级:初审(申请部门科长以上人员)-复审(管理部)-终审(公司领导)(二)一级:(申请部门班长)-复审(申请部门科长以上人员)-终审(管理部)(三)二级:初审(申请部门班长)-终审(申请部门科长以上人员)第二十四条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
7、,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第二十五条 凡是涉及特级动火作业的,必须将待动火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进行清洗置换,并经动火分析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第二十六条 动火分析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分钟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分析人员应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第二十七条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一)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0.5%(体积分数) 。(二)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0.2%(体积分数) 。第二十八条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部地面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等,应采取相应的防护隔离措施
8、,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第二十九条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得带病使用。第三十条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注意事项: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 5m,两瓶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应不小于 10m,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器,气瓶应有防倾倒设施,不准在烈日下曝晒。第三十一条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第四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同时涉及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的还应执行本制度有关动火、临时用电等相关要求。第三十三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限:8 小时。第三十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9、证的审批初审(申请部门) -终审(公司领导)第三十五条 作业前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阀门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方法。第三十六条 作业前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并悬挂“禁止合闸”类警示牌。第三十七条 对进入与地面或操作平台落差超过 2m 的(如废水池等) ,应利用梯子(可伸缩、上端带钩子、下端有防滑垫)并在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第三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一)氧含量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
10、。(二)氟化氢最高容许浓度(MAC)不超过 2mg/m3。(三)打开所有人孔、料孔、风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四)严禁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五)作业前 30 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六)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作业中断超过 30 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七)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
11、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第三十九条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第四十条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第四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第四十二条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十三条 受限空间内作业需要设置照明的电压不大大于 36V,在潮湿环境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大于 12V。第四十四条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
12、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第四十五条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第四十六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受限空间外部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清水等应急物资。作业人员发生事故的,施救人员应充分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施救,严禁盲目施救。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与蚀刻系统检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互相补充,遇到有冲突的按国家标准执行。第四节 临时用电作业第四十八条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四十九条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 1 个月。第五十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审批初审(申请部门)-终
13、审(技术部)第五十一条 临时用电作业具体安全要求(一)临时用电接线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应持证上岗,电工接线前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确认。(二)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电源线时,其上端电源开关应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情况下应安排专人监护。(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或护套线,并确保电源线、相应电器元件电压等级和过流量与现场匹配,严禁使用单股铜、铝线。(四)临时电源必须接在动力柜内或墙面插座,严禁使用 PLC 柜内插座。(五)设施在生产车间内的临时电源线应架空处理,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严禁架设在脚手架等导体设施上。严禁沿地面随意拖拉、设置临时电源线。(五)临时
14、电源线接头要求:1、接头绝缘应良好并采取防脱落、防牵拉措施。2、30 米内临时电源线接头不得超过 1 个,50 米内接头不得超过 2 个,严禁设置 50 米以上单根临时电源线。3、施工用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整条电缆的形式,不得有接头。需要跨道路设置的应从预留电缆沟穿引,对未预留电缆沟的应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措施。(六)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七)临时配电柜应有防雨措施,柜门应能关闭和上锁。(八)现场临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V,严禁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设备。(九)现场配电柜应专设漏点保护器,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十)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电源线。第五节 高处作业第五十二条 高处
15、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第五十三条 高处作业时限:8 小时。第五十四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初审(申请部门)-终审(技术部)第五十五条 高处作业具体安全要求(一)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规范的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二)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三)现场应使用没有明显缺陷的梯子、脚手架等登高辅助设施,上下梯子应有专人扶梯,上下脚手架前万向轮必须锁紧。(四)在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五)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防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器具。(六)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
16、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七)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八)严禁高处作业下方同时进行的其他各类作业。(九)作业完毕后脚手架应从上层开始逐层拆除。附件:各项作业许可证样表1、动火作业许可证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高处作业许可证附件 1:合肥伟仕泰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动火作业许可证编号:申请部门 申请人 动火级别 特级动火 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 动火地点 动火类别 锯切 氧气乙炔切割 金属焊接 其他作业内容 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17、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止动火人 监护人 采样时间 采样点 氧含量 有毒气体含量 检测人动火分析涉及其它作业 临时用电 高处 受限空间危险辨识 火灾 爆炸 触电 高处坠落 化学品灼伤 中毒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涉及的安全措施请划 “”)序号 安 全 措 施 选项 确认人1 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 2 动火设备内部清理干净,水洗或惰性气体置换合格 3 规范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4 现场配备灭火器或消防水桶 5 电焊设备一二次线接线牢固、无松动,电线无接头、无绝缘破损 6乙炔瓶直立放置并安装回火防止器;氧气乙炔瓶间距5 米,两瓶与明火间距10 米;瓶体不得在烈日下暴晒;瓶体设
18、置防倾倒措施 7 移动电动工具绝缘完好、外壳无破损;移动线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8 临时电源线无接头、无绝缘破损,上端空气开关接线规范 9 涉及高处动火作业的应规范佩戴安全带,并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10 其他安全措施补充: 初审 签字: 年 月 日复审 签字: 年 月 日终审 签字: 年 月 日完工验收当班班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特级为 8 小时、一级为 12 小时,二级为 120 小时),二级动火次日作业前应重新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附件 2:合肥伟仕泰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申请部门 申请人 装置/单元名称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 作
19、业人 监护人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氧含量 有毒气体含量 检测时间 检测人签名氧及有毒气体含量检测 涉及其它作业 临时用电 动火危险辨识 化学品灼伤 中毒 高处坠落 触电 火灾 爆炸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涉及的安全措施请划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1 系统排空,纯水循环清洗 2关闭所有进料阀门,并悬挂“严禁开启”警示牌,关闭对应控制柜总电源空气开关,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 3 佩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穿化学防护服和耐酸碱胶鞋等 4 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 36V,在潮湿环境内不得大于 12V 5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线排应配
20、备漏电保护器 6 现场监护人员到位 7 氧含量 18%-21% 8 氟化氢 MAC(最高容许浓度)值不超过 2mg/m3 9 其他安全措施补充: 申请部门意见(初审) 签字: 年 月 日公司领导意见(终审) 签字: 年 月 日完工验收当班班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 3:合肥伟仕泰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编号:申请部门 申请人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220V 380V接线人 电工证号 作业人 用电设备 移动电动工具 电焊机 其他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涉及其它作业 动火 高处 受限空间危险辨识 触电 火灾 爆炸 化学品灼伤 中毒 高处坠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涉及的安全措施请划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移动线盘应使用护套线或电缆,配套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漏电保护的完好 3 室外临时用配电箱必须设有防雨罩 4临时电源线选型合理,设一定的冗余,严禁随地拉接,架空高度应2.5 米 5 移动式电动工具绝缘良好、外观无明显破损 6 作业人员规范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7 其他安全措施补充: 申请部门意见(初审) 签字: 年 月 日技术部意见(终审) 签字: 年 月 日完工验收当班班长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