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2004.07. 20 批准 2004.07.20 实施7昆 明 劲 风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监 理 实 施 细 则电 梯 安 装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打印: 校对: 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1-目 录一工程概况(2)二编制依据(2)三设计要求(2)四目标分解(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2)六预控要点(3)七过程控制要点(4)八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17)九检验工具、器具(19)十涉及的规范、规程(19)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2-电梯工程安装监理实施细
2、则一、工程概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二、编制依据1、工程监理规划 。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3、公司体系文件。4、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设计要求:(根据实际设计情况编写)四、目标分解:根据监理规划质量目标要求化分,分部必须达到合格,即分项合格率 100%。目标分解如下:1引装置组装分项达到合格。2导轨组装分项达到合格。3轿厢、层门组装分项达到合格。4电气装置安装分项达到合格。5安全保护装置分项达到合格。6试运转分项达到合格。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施工难点:1因井道、各层厅门门洞、底坑和顶层高度、井道预埋件尺寸、机房基础及各预留孔尺寸为土建施工完成,在进行电梯进场安装时,可
3、能由于土建施工的误差及质量缺陷,对下一步的安装带来影响。2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气、设备专业与非电梯安装专业交叉工作过程中的配合问题。3各种电气装置的安装及调试。4电梯安装完毕后的调整试车。监理要点:1曳引装置的安装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2导轨安装牢固,相对内表面间距离的偏差和两导轨的相互偏差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3-必须符合要求。3电梯电气设备安装的位置及接线正确。4电气装置的配线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机械和电气系统两部份都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施工。6绝缘、接地指标符合要求。7试运转前的条件和各种装置在调整试车当中的各项性能指标及参数必
4、须符合设计及要求。8在交接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六、预控要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分包单位的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审查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4电梯安装质量控制点图。5现场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电梯安装安全责任组织。电梯设备的选择及质量:1电梯主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2电梯安装辅助材料的选择及质量的检查
5、验收。3电梯设备开箱文件的检查:A、文件目录;B、装箱单;C、产品出厂合格证;D、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平面布置图;E、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F、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G、电梯电气接线图;H、电梯部件安装图;I、安装、调试说明书;J、备品、备件目录。施工单位的质量及安全的技术交底:七、过程控制要点:曳引装置的组装: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4-1、 质量标准:(1)主控项目;A、曳引机承重梁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B、当对重将缓冲器完全压缩时,轿厢上方的空程严禁小于 6.1.1式所规定的数值。h=0.6+0.035v2 (6.1.
6、1 式)式中: h-空程最小高度(m);v-电梯额定速度(m/s);小型杂物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空程严禁小于 0.3m。 C、轿厢空载时,曳引轮的垂直度偏差必须小于或等于 0.5mm,导向轮端面对曳引轮端面的平行度偏差严禁小于 1mm。D、限速器绳轮、钢带轮、导向轮安装必须牢固,转动灵活,其垂直度偏差严禁大于 0.5mm。E、钢丝绳应擦拭干净,严禁有死弯、松股及断丝现象。(2)一般项目A、曳引绳张力的相互差值不大于 10%为合格,不大于 5%为优良。B、制动器闸瓦调整应符合以下规定:闸瓦应紧密地合于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上,松闸时无磨损为合格,松闸时间隙均匀,且不大于 0.7mm 为优良。C、曳引钢绳
7、绳头制作应符号以下规定: 巴式合金浇灌密实,一次与锥套浇平,并能观察到绳股的弯曲,弯曲符合要求为合格。绳股弯曲符合要求,巴式合金浇灌密实、饱满、平整一致为优良。 2、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轿厢空载时,曳引轮安装时,其垂直度必须控制在规范要求以内。(2)限速器绳轮、钢带轮、导向轮在安装前,仔细检查转动是否灵活,如发生有不灵活现象,必须更换合格产品。(3)曳引钢绳绳头在制作时,巴氏合金的浇灌应符合规范,严禁出现不密实,不饱满以及不平整的现象。导轨的安装:1、 质量标准: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5-(1) 主控项目:A、导轨安装牢固,相对内表面间距离的偏差和两导轨
8、的相互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两导轨相对内表面间距离(全高):高速梯(2、2.5、3m/S)轿厢为+1mm、-0mm高速梯(2、2.5、3m/S)对重为+2mm、-0mm快速梯(1.5、1.75m/S)轿厢和对重都为+2mm、-0mm低速梯(0.25、0.5、0.75、1m/S)轿厢和对重都为+2mm、-0mm 两导轨的相互偏差(全高)值为 1mm。B、当对重(或轿厢)将缓冲器完全压缩时,轿厢(或对重)导轨长度必须有不小于 0.1+0.35V2(单位: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2) 一般项目:A、导轨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焊接时双面焊牢,焊缝饱满为合格;在合格基础上,安装横竖端正以及焊接时焊波均匀
9、为优良。B、导轨安装的允许偏差、尺寸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导轨垂直度每 5m 允许偏差 0.7mm。 接头处局部间隙允许偏差 0.5mm;台阶允许偏差 0.05mm;修光长度高速电梯允许300mm,快速及低速电梯允许200mm。 顶端导轨架距导轨顶端的距离允许偏差为500mm。C、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导轨架焊接时,必须由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焊工操作,焊接质量无缺陷。轿厢、层门的安装:1、 质量标准:(1) 主控项目:A、轿厢地坎与各层门地坎间距的偏差均严禁超过+2mm、-1mm。B、开门刀与各层门地坎以及各层门开门装置的滚轮与轿厢地坎间的间隙均必须在 58mm 范围以内。(2) 一般项目:A、轿厢
10、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安装牢固,轿壁结合处平整,开门侧轿壁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轿厢洁净、无损伤。B、导靴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采用刚性结构,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且轿厢导轨顶面与两导靴内表面间隙之和不大于 2.5mm。 采用弹性结构,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且导轨顶面与导靴滑块面无间隙,导靴弹簧的伸缩范围不大于 4mm。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6- 采用滚轮导靴,滚轮对导轨不歪斜,压力均匀,中心接近一致,且在整个轮缘宽度上与导轨工作面均匀接触。C、层门指示灯盒及召唤盒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位置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清洁美观。D、门扇安装、调整应达到
11、以下规定:门扇平整,启闭时无摆动、撞击和阻滞现象,洁净无损伤,启闭轻快平稳。中分式门关闭时上下部同时合拢,门缝一致。E、层门地坎及门套安装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层门地坎高出最终地面允许偏差 25mm。 层门地坎水平度允许偏差 1/1000。 层门门套垂直度允许偏差 1/1000。 中分式门关闭时缝隙不大于 2mm。2、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轿厢安装完毕后,保证轿厢洁净及半产品的保护,防止发生损伤及破坏。(2)层门指示灯盒及召唤盒安装时,其面板严格与墙面贴实,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1、电梯电气装置安装说明(1) 第(四)条所含全部内容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2、2.5m/S 电力拖动的用绳轮曳引驱动的各类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2) 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3) 与电梯电气装置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的有关规定。(4)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A、 基本结束机房、井道的建筑施工,包括完成粉刷工作。B、 电梯机房的门窗应装配齐全。C、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5) 电梯的专用电气设备和继电器、选层器、随行电缆等附件更换时,必须符合原设计参数和技术性能的要求。(6) 电气装置的附属构架、
13、电线管、电线槽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锈漆或镀锌。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7-2、电源及照明质量标准:(1) 电梯电源应专用,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电源的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7%。(2) 机房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并应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设置照明开关。机房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其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200LX(勒克斯) 。(3) 电梯主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每台电梯均应设置能切断该电梯最大负荷电流的主开关。B、 主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轿厢照明、通风和报警; 机房、隔层和井道照明; 机房、轿顶和底坑电源插座。C、 主开关的位置应能从机房入
14、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D、 在同一机房安装多台电梯时,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装设识别标志。(4) 轿厢照明和通风电路的电源可由相应的主开关进线侧获得,并在相应的主开关近旁设置电源开关进行控制。(5) 轿顶应装设照明装置,或设置以安全电压供电的电源插座。(6) 轿顶检修用 220V 电源插座(2P+PE 型)应装设明显标志。(7) 井道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A、 电源宜由机房照明回路获得,且应在机房内设置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的开关进行控制。B、 照明灯具应固定在不影响电梯运行的井道壁上,其间距不应大于 7m。C、 在井道的最高和最低点 0.5m 以内各装设一盏照明灯。(8)电气设备接地应符合下列规
15、定:A、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B、 电气设备保护线的连接应符合供电系统接地型式的设计要求。C、 在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的接零保护(即 TN)系统中,严禁电梯电气设备单独接地。(9)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当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 2 根。(10)采用计算机控制的电梯,其“逻辑地”应按产品要求处理。当产品无要求时,可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处理: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8-A、当供电系统的保护线与中性线为合用时(TN-C 系统) ,应在电梯电源进入机房后将保护线与中性线分开(TN-C-S 系统) ,该分离点的接地电阻
16、值不应大于 4 欧姆。B、悬空“逻辑地” 。C、与单独的接地装置连接。该装置的对地电阻不得大于 4 欧姆。3、电梯电气装置配线质量标准:(1) 电梯电气装置的配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500V 的铜芯绝缘导线。(2) 机房和井道内的配线应使用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铁制电线槽沿机房地面敷设时,其壁厚不得小于 1.5mm;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分支线路可使用软管保护,但长度不应超过 2m。(3) 轿顶配线应走向合理,防护可靠。(4) 电线管、电线槽、电缆架等与可移动的轿厢、钢绳等的距离:机房内不应小于 50mm;井道内不应小于 20mm。(5) 电线管安装应符合下
17、列规定:A、电线管应用卡子固定,固定点间距均匀,且不应大于 3m。B、与电线槽连接处应用锁紧螺母锁紧,管口应装设护口。C、安装后应横平竖直,其水平和垂直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内不应大于 2; 井道内不应大于 5,全长不应大于 50mm;D、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15mm。(6) 电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 、安装牢固,每根电线槽固定点不应少于 2 点。并列安装时,应使槽盖便于开启;B、安装后应横平竖直,接口严密,槽盖齐全、平整、无翘角;其水平和垂直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机房内不应大于 2; 井道内不应大于 5,全长不应大于 50mm;C、出线口应无毛刺,位置正确。(7) 金属软管安
18、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无机械损伤和松散,与箱、盒、设备连接处应使用专用接点;B、安装应平直,固定点均匀,间距不应大于 1m,端头固定应牢固。(8) 电线管、电线槽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电线槽不得作保护线电梯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1-2004-9-使用。(9) 接线箱、盒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不变形,其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规定时,中线箱应安装在电梯正常提升高度的 1/2 加高 1.7m 处的井道壁上。(10)导线(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动力线和控制线应隔离敷设,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应符合产品要求;B、配线应绑扎整齐,并有清晰的接线编号。保护线端子和电压为220V 以
19、上的端子应有明显的标记;C、接地保护线宜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D、电线槽弯曲部分的导线、电缆受力处,应加绝缘衬垫,垂直部分应可靠固定;E、敷设于电线管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电线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电线槽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电线槽内截面积的60%;F、线槽配线时,应减少中间接头。中间接头宜采用冷压端子,端子的规格应与导线匹配,压接可靠,绝缘处理良好;G、配线应留有备用线,其长度应与箱、盒内最长的导线相同。(11)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设中线箱时,随行电缆架应安装在电梯正常提升高度的 1/2加高 1.5m 处的井道壁上;B、随行电缆安装前,必须预先自由悬吊,消除扭曲;C、随行电缆的敷设长度应使轿厢缓冲器完全压缩后略有余量,但不得拖地。多根并列时,长度应一致;D、随行电缆两端以及不运动部分应可靠固定;E、圆形随行电缆应绑扎固定在轿底和井道电缆架上,绑扎长度应为 3070mm。绑扎处应离开电缆架钢管 100150mm;F、扁平型随行电缆可重叠安装,重叠根数不宜超过 3 根,每两根间应保持 3050mm 的活动间距。扁平型电缆的固定应使用楔形插座或卡子。(12)随行电缆在运动中有可能与井道内其它部件挂、碰时,必须采取防护措 施。(13)圆型随行电缆的芯数不宜超过 40 芯。4、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1)配电柜(屏、箱) 、控制柜(屏、箱)的安装应布局合理,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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