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 2m 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 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
2、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上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 40m 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 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 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 1 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 方向成
3、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11、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12、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13、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 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14、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15、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
4、拉至控制应力的 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16、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7、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18、切长钢 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9、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0、钢筋机械上不准零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1、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5、22、钢筋调直到未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23、短于 2m 或直径大于 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24、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6、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7、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绷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28、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9、对
6、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30、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31、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 100元 /人次,不扣帽带 100元 /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 100元 /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 100 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芏,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 100元 /次。 6、末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墙体者,处以每处 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 100元 /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 /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 200元 /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 100 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