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导带班制度 1.目的 : 为切实抓好 黄山屯 隧道的 安全生产 工作 ,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 ,随时掌握黄山屯 隧道的 施工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 黄山屯 隧道的日常施工 安全 管理 。 3.带班 领导值班 安排 : 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书记、总工、副经理、安全总监、 工程 部长、 作业 队长轮流带班, 轮流 值班表如下: 日期 姓名 联系方式 职务 星期一 刘勇 项目经理 星期二 苑广友 项目书记 星期三 吕曙光 项目总工 星期四 王跃刚 安全总监 星期五 曾宪西 项目副经理 星期六 项目 工程 部部长 星期日 王庆国 项目经理 4.带
2、班 领导 职责 : 4.1 严格 执行 项目部制定的 安全生产 管理 制度,对 黄山屯 隧道 的安全 管理 工作全面负责; 4.2 负责当日的 黄山屯 隧道 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 隧道各个工序施工 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 存在 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3 负责当日 黄山屯 隧道 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 、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 “ 三违 ” 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4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定整改责任人, 督促限期整改; 4.5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
3、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5.带班 期间的工作 要求 : 5.1 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5.2 认真做好交接班 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6.考核: 6.1 对下列带班领导 给予 奖励: 6.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方针 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 带班 领导; 6.1.2 在带班期间,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
4、及时 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能正常生产的带班领导 6.1.3 在带班期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不能连续作业时,紧急撤离施工人员到安全地带, 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的带班领导 ; 6.1.3 在带班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扩大的抢险工作中 ,抢险有功 的带班领导 ; 6.1.4 在带班期间,对 黄山屯 隧道施工的 “ 三违 ” 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 的带班领导 。 6.2 对下列带班领导 实施 处罚: 6.2.1 在带班期间, 不与工人同时进洞、同时出洞的带班领导实施处罚; 6.2.2 在带班期间 对 不 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 带班记录不清楚、不认真或者不做带班记录的带班
5、领导实施处罚; 6.2.3 在带班期间 对 不 进行安全 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 不履行职责,忽视安 全生产,造成 安全责任 事故 的带班领导实施处罚,后果严重的要 承担 法律 责任, 并无条件 接受上级 有关 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 6.2.4 在带班期间对 现场施工的 “ 三违 ” 人员 不教育、 不制止 、 不 处罚 的带班领导实施处罚 。 6.附则 6.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隧道领导 带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落实 十局 【 2014】 180 号文件精神, 强化隧道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加强 黄山屯 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山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
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23 号), 结合我 项目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隧道领导带班 交接班制度。 1、带班 领导 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 隧道领导 带班 进洞 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 领导 交接班地点在 隧道口登记室 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 领导 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 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带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
7、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 领导 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带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 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 打电话联系下一班领导 ,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 进洞 带班 领导 必须了解 洞内 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各工种循环作业的操作情况和机械运转情况,研究解决 洞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按照 洞内情况,领导进洞带班规定的表格作好带班记录,填写行走路线、当班发现的问题、
8、交下班注意事项。 7、 公司安质部 每月对 领导 带班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本制度从下发时开始执行。 黄山屯 隧道领导 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 十局 【 2014】 180 号文件精神,强化隧道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加强 黄山屯 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山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23 号),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黄山屯 隧道领导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搞好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的管理, 特制订本制度。 1、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 进洞 时间、地
9、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必须由 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 月 由 公司安质部 对领导 进洞 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4 领导 带班记录必须与 领导 带班计划表相符,有特殊情况换班人员,必须在 进洞领导 带班计划表备注栏里注明换班情况。 5、 项目部安质部应 建立“ 隧道领导 带班档案袋”,每月负责把当月的带班记录薄和当月的 进洞领导 带班计划表存档备查。 6、 隧道领导 带班档案 保存期不少 于 一年。 7、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黄山屯 隧道洞口进出洞登记制度
10、为了落实 十局 【 2014】 180 号文件精神,强化隧道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加强 黄山屯 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 山东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23 号),结合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黄山屯 隧道洞口进出洞登记 制度。 1、登记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项目部及工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思想。 2、登记人员对进出洞人员和车辆机械等进行登记, 对外来人员要认真查问并履行登记手续,禁止附近村民及其他无关人员等进入隧道。 3、登记人员负责 洞口周边的各项安全监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4、登记人员对洞口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要准确、详细,以便备查。重要信息及时请求、汇报并迅速反馈。 5、登记人员要做好值班室以及进洞登记牌等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洞口各种设施的干净、整洁。 6、登 记人员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进行交接手续,交班人员提前将各项工作做好 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交接清楚。 7、登记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履行洞口管理制度,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睡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8、登记人员应据实登记,不得虚 报、谎报。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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