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石镇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考核细则 按照金石镇环境卫生 综合 整治 工作 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 考核采取 100 分制,按照月 督查、季考核、年总评方式进行 。具体评分细节如下: 1、 村环卫工作机构健全。成立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村级环境卫生制度。配备村级义务宣传执勤不少三人( 热心公益事业、有威望 的老党员、老干部)。 ( 10 分) 2、 村上要不少于 10 户示范户。全村进行户环境卫生评比。 ( 5分) 3、 协助镇城建环保站统一规划建好垃圾池,并保持不破损。 ( 5 分) 4、 在村醒目处设置 不少于 2 平方 米 的宣传栏。 ( 5分) 5、 及时发放各种宣传
2、资料到户,并签订好承诺书。 ( 10分) 6、 动员好农户在田、园建好垃圾池。(年内完成 50%)( 10 分) 7、 发动党员、组长搞好大规劝,将垃圾分类处理。有机垃圾、煤球等入池处理 ; 可回收垃圾进行废品回收处理 ;白色垃圾焚烧处理 ; 再将不便处理的垃圾送到集中垃圾池,做到垃圾不乱丢,不乱扔。 ( 15 分 ) 8、 保持村主干道、池塘、水渠、集镇清洁。在可视范围内做到不见垃圾。 经 镇环境卫生检查小组 检查每 发现一 次垃圾范围在 0.3 平方 /处扣 3 分, 0.5 平方 /处扣 5 分, 1 平方及以上 /处扣 10 分。 2 平方内有 2 处 0.1 平方以上垃圾 /处扣 2 分。未经分类处理乱倒扣 10 分。池塘、水渠浮有 0.8平方以上或同一池塘、同一水渠零碎漂浮垃圾多处扣 10 分。(共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