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海口绕城公路(东区)新增项目及整改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和计量支付情况的报告胡总:海口绕城公路(东区)经批准的新增项目以及外委第三方施工的整改项目有关的合同和计量、结算、支付资料已初步清理完成。为抓紧下一步竣工结算工作的进行,现综合报告如下:(一)、照明工程 (附件一)1、绕城工程办2006165 号函委托代建,招标文件报经批复。2、市发改局审核工程造价 575.70 万元。绕城工程办2006202 号文明确:“以市发改局审核造价的建安工程费与监理费之和(546.38 万元+10.93 万元=557.31 万元)进行投资金额包干。 ”3、施工单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5,332,0
2、59.34 元4、已累计支付 2,526,132 元。其中材料预付款 1,545,845 元。(原材料预付款 1,781,045 元,第二次计量支付扣回 235,200元。 )5、已办理两期中间计量,工程价款 1,101,455 元。扣除劳动竞赛奖金(1%) ,质保金(10%)以及材料预付款 235,200 元后,已全额支付。6 尚未检阅到对方来函要求支付的第三期支付月报(二)新增加工程项目 (附件一)1、市发改委批复新增工程项目 3 个计划增加资金 368.42 万元,增加资金已全部到位2、签订实施合同 3 份,合同金额 3,578,645 元3 份合同均尚未检阅到相应的分项预算资料3、已累
3、计支付资金 2,059,998.73 元、其中龙桥立交区新增排水工程项目累计付款资金 1,445,498.73 元办理两期中间计量,合计工程价款 1,446,206.67 元、两个项目预付款 614,500 元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105,000 元洋浦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9,500 元4、3 个项目均未办理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三 )、截止 2011 年 1 月 31 日,外委第三方实施的整改项目(附件二)1、外委实施的整改项目共 10 个,整改修复费用估算超过 348.40 万元。其中:、已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的项目 3 个,合同费用 98.15 万元。、签发工程任务委托书项目
4、 3 个,估算费用 185.40 万元。(工程任务委托书未注明估算费用的以实际已经支付的费用统计)、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项目 3 个,已预付款 64 万元、以请示承办表支付 1 个 已付款 0.8 万元2、已累计支付工程款 131.79 万元3、工程结算情况已具有工程结算资料的项目 3 个,金额 426,811 元。其中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实施的变更排水工程 252,685 元,边坡冲刷整改项目 42,659 元,龙桥立交外侧绿化及涵洞整改项目131,467 元。4、其余项目均未办理工程验收和计量结算手续5、补办已付款 3 个项目合同文件审计监察部;黄志祥2011 年 4 月 1 日(
5、四) 、下步工作建议1、2010 年 9 月 30 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召集的绕城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报审工作会议明确:经市发改委批准新增加的工程项目须要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代建单位审核后归集到相应标段的竣工结算一并报审,未完成项目抓紧完成或作变更设计处理。基于上述精神,建议 3 个新增工程项目按报批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对已完工程进行盘点,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手续,经监理审核后报我司。未完成项目商市项目管理中心作变更设计处理,尽快作出了断。2、照明工程通知施工方,监理方对现已完成工程进行盘点,未完工项目提出下步实施意见向市项目管理中心行文。按“中心”批复意见办理工程验收和计量结算,经监理审核后报公司。3、对外委第三方施工的整改项目要补充签订已付款的 3 个项目合同。按合同逐个办理工程验收和计量结算。研究解决公司已垫支的整改费用的归属问题。应由原标段承包方负责的费用,要取得对方的确认文件。简单的将垫支的整改费用列入其帐户下,在结算支付时扣回。若对方不认同,公司将会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花很大力气处理经济纠纷。4、建议财务部尽快按项目、按合同,以现有计量支付资料为依据清理债权、债务。为公司领导在办理竣工决算过程中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